2001年第01期

赞南国的“民主法制”风

赞南国的“民主法制”风

时间:2001-01-22 19: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一段时间以来,作者吴习同志的《人大工作中的“广东现象”》一文,在省内外的许多报刊上被转载,引起较大的反响。该文作者以犀利的目光,收集和分析2000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人大许多好的做法,淋漓尽致地来一个告白。
  从以往人大工作的实践看,许多地方的人大工作总是显得较为沉闷,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人大自身不作为,“开开会”.“举举手”.“拍拍手”.然后“一致通过”。至于形成的决议.议案以及代表的意见.建议.不认真地去监督,有的地方还片面强调办结率.满意率,而有些“率”中水分很大。二是有些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面对人大的决定.人才的监督.人大交办的事项,采取应付的态度,有的甚至采取漠视态度。
  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广东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市场经济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必然要求在政治上得到体现并求得保障”.“纳税人有权知道,他们的钱用到哪里去了?用得是否合法?纳税人的意见和权益是否被国家权力机关尊重?”.“他们的意见.建议,也必然通过人大代表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讲坛上,要求人大来审议.监督和决定”。
  是啊!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已愈来愈强,特别是人大代表的权利本位观念显著增强了。然而目前社会上个人说了算的“人治”影响还相当大,少数领导干部人大意识淡薄,对法律.对人民的不尊重.不负责。我们希望这些领导从南国的“民主法制”之风中得到一些启迪。主动地.积极地.无怨无悔地投入到法治和民主的大潮中。我们也希望各地人大的同志能象广东省.广州市人大那样,有作为,树权威,使平民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人大的作为.民主的力量和法治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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