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次会议

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03-10-08 16:5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无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就业结构得到改善,就业形势相对稳定。根据市统计部门的资料,2002年末,全市从业人员222.53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45.01万人,同比减少7.5%,第二产业11071万人,同比增加47%,第三产业6681万人,同比增加8.2%。今年1—8月,全市实现就业8.24万人次,净增就业人数3.1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2%,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均快于序时进度,好于全省平均水平。无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去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就业目标管理先进城市和南北劳动力交流先进市。今年8月7日,全省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现场会在无锡召开,推广我市的经验。8月29日,我市和南京市作为就业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城市,在全省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专题汇报。
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互动的局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关键在于发展经济。这些年来,我市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考虑,通过经济发展来带动就业,通过做好就业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增添了动力。近年来,我市经济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按就业弹性系数0.2测算,每年可新增就业岗位5万多个。二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就业再就业工作拓展了空间。近年来,我市的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至2002年,我市第三产业GDP所占比重已达41.5%,据测算,我市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系数为0.45,高于全市平均就业弹性系数一倍以上,吸纳就业的潜力很大。三是非公经济发展迅速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近年来,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迅猛,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撑点,而且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目前,我市私营个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已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40%,这两年新增就业人员8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的。
  (二)初步形成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于去年初明确提出了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其具体内容是:规范的失业和就业登记备案制度、责任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协调机制、促进就业所必须的资金筹措机制。运行一年多来,对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我市又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再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工商、税务、监察、财政等二十七个职能部门组成,定期通报交流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建立了再就业工作通报制度,按月通报专项工作情况,按季通报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建立了再就业政策落实督查制度,定期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7月中旬,市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联合组织对各市(县)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8月,市监察部门也主动牵头,会同物价、劳动保障部门对市一级各职能部门执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就业目标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形成了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促进了责任的落实。
  (三)出台了一套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我市于去年5月就下发了锡政发102号文件,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后,我市对原有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下发了锡委发64号文件,各相关部门也分别制定了9个配套文件。我市在确保中央、省各项优惠政策到位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对有些政策作了适当放宽。一是扩大了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将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4045”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和所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列入扶持范围;二是加大了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如:社会保障补贴除省里规定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三大保险补贴以外,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贴范围除了国家规定的新办服务型企业以外,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45”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都可申请享受就业岗位补贴。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目前,我市各项优惠政策已进入全面运作阶段: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3.2万张,做到了应发尽发;市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建立了减免税联合会审制度,市区现有10户企业申请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已全面实行减免收费,目前已减免各项收费315万元;今年新一轮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岗位补贴已开始审核,现有834户企业、招用6089名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到了社会保障及岗位补贴计945.43万元;已有10名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到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扶持政策也已启动。
  (四)形成了再就业资金的筹措机制和稳定的经费渠道。必要的资金投入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关键。我市进一步调整了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再就业资金的投入,今年再就业资金投入主要有三块:一是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岗位补贴,从再就业基金中列支。今年安排5000万元,比去年增加2000万元。二是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规定列支,今年市本级预算安排1635万元。三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直接由财政经费安排。市本级第一期到位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市本级上述三部分资金累计为7135万元。江阴、宜兴、锡山、惠山也安排上述资金共2583万元。再加上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资金及对街道社区平台建设支持经费,我市直接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已近1.1亿元,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五)初步建成了劳动保障基层工作网络。今年,按照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目前,全市30个街道、90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已正式运行,并基本实现了六个到位:一是机构到位,落实了编制,统一了机构名称。二是人员到位,全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已达613人。三是经费到位,市本级以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方式落实了街道劳动保障所人员和工作经费。锡山、惠山区明确将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江阴、宜兴市也在原有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加强。四是场地到位,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场地都按照标准设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五是制度到位,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印发了加强和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基础管理的工作制度。六是工作到位,到目前为止,市区所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通过评估验收,并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我市这项工作得到了省里的充分肯定。 
  (六)强化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近年来,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就业培训。去年以来,全市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37万人,其中今年1—8月3.2万人,培训后的再就业率超过50%。二是以公共职介机构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职业中介服务。到目前为止,去年以来市职介中心牵头组织有一定规模的招聘洽谈会357场次,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17万人次。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初步建成了市、区、街道互联互通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实现了“一点登陆、多点查询”,为求职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今年,我市按照国家“金保工程”的要求,正式启动了社会保障卡工程。预计到2005年全面建成后,不仅可以真正实现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还可以逐步拓展同金额、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为建设“数字无锡、电子政务”奠定基础。四是创新就业机制,促进灵活就业。去年以来,全市共建立劳务派遣型企业和非正规劳动组织83个,开发灵活就业岗位1.62万人。大力开发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及社区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200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去年以来,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数已达到8500多人。
  (七)较好贯彻了统筹城乡就业的方针。在做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通过取消政策限制、主动“上门”服务、加强岗前培训等措施,认真做好南北劳动力交流工作,今年1—8月,全市共计新增吸纳苏北地区劳动力4.81万人,其中吸纳徐州劳动力2.15万人,已基本完成了省下达的全年目标。对于城市建设中失土、失厂农民,我市认真做好就业保障工作,采取“用保障换土地”的办法,对中青年失土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险,对中老年失土农民实行政府保养;同时由区级劳动保障机构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为失土失厂农民提供失业保障和就业服务,实现市场就业,市里从土地收益中按人头拿出一笔钱给予支持。既支持了建设的顺利推进,也保障了农民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矛盾
  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各种就业矛盾相互交织,现实和潜在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仍相当艰巨。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结构性矛盾是无锡就业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表现为“有岗无人、有人无岗”并存。一方面,无锡是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多,国有企业多,随着改革调整、技术进步的深入,一批富余劳动力从隐性失业状态中显性化,去年国企改革中分流出2.6万人,今年也将达到这样一个数量。而另一方面,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员又供不应求,而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和技能素质与岗位要求差距较大。加上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意识不强,加剧了结构性矛盾。从我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看,驾驶员、仓储、文秘等岗位,数量有限却竞争激烈;一些专业技术性要求较高的职业,如数控车工、铣工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等岗位,用人单位即使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也难以招到合适的人员;流水线操作工、裁剪缝纫工、餐饮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等岗位数量众多,但由于属“苦、脏、累”工种或工资待遇低而少人问津。
  二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成为就业矛盾的焦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是再就业工作的难点所在。目前,在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失业人员所占比例约为50%左右;在我市目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中,“4045”大龄人员所占比例达76.58%。这部分人员由于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弱,成为就业人员中最为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
  三是失地农民就业难的矛盾开始凸现。据统计,城市、交通建设中失土农民及产业转移中的农村劳动力今年将新增3万人以上。虽然我市已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安置失地农民就业,提供社会保障,但许多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年龄体能以及就近缺少岗位等方面的原因,面对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处于被动地位,就业难的矛盾较为突出。此外,户籍制度改革也给我市就业工作造成新的压力,虽然表面上城乡二元结构已被打破,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诸多问题并未从体制上根本解决,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仍需我们进行长期、深入的调研,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四是外来人员的进入加剧了就业难的矛盾。据了解,在无锡有外来常住人口100万左右,且每年新增约3—4万,按60%比例计算,约有60万在打工。外来劳动力的进入,一方面成为无锡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无锡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对本地劳动力形成了挤出效应,并同时压低了劳动力价位,影响了劳动者收入水平提高。
  此外,高校扩招后首批毕业生走向社会,以及“非典”疫情给吸纳从业人员较多的服务业带来一定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使得今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增大。尽管面临的困难不少,但我们认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我市经济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这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这是增加就业的有利因素。特别是随着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上升,同样的经济增长率将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三是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效应将进一步释放,这是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力推动。加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全力支持,我们有信心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市要力争实现“净增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以内”的工作目标。下一阶段,我市将围绕贯彻全国和省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集中力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府责任,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市委、市政府明确,就业再就业工作应切实做到“三个优先”,即:把就业再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就业工作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把再就业资金放上重要位置优先安排。在具体工作中抓住三个环节,一是狠抓工作责任到位,对于各项就业目标、任务,逐一细化、量化、硬化,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工作机制,提高再就业工作的效率与水平。二是狠抓政策落实到位。坚持分类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在解决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三是狠抓措施保证到位。要求各市(县)、区必须在本月内建立再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再就业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再就业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这三项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中央和省检查组近期将分别组织就业再就业工作专项检查,我市将组织力量先行检查,并以此为契机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措施更加深入地落到实处。
  (二)结合我市实际,对现有政策做进一步放宽。根据中央、省最新精神,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再就业的支持力度,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明确凡在2005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都可享受三年时间的政策优惠;二是将对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三是各级财政原来预算安排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补贴资金(即再就业资金)规模不减,到2005年一定三年不变;四是适当提高部分岗位补贴标准。凡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辅助性岗位吸纳安置“404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双失业、失业且单亲有子女读书、享受城镇低保三种就业特困对象,岗位补贴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增加的200元直接用于提高扶持对象的工资收入。五是小额担保贷款的使用范围,扩大到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创办的小企业。同时适当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条件,凡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积极创业,其创业项目经过我市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小组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贷款,可取消反担保措施,直接由梁溪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办理小额贷款;六是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3年以上降为1年以上即可享受相应期限政策优惠。七是对锡政发[2001]170号文件下发后、中央12号文件下发前,我市部分国有中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享受政策问题,可按现行政策予以实施。优惠政策从2003年10月1日起兑现;八是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全额贴息,由市财政将安排贴息资金;对非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按60%的比例贴息。
  (三)多措并举,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开发是前提。一是把扶持政策与岗位开发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落实税费减免、主辅分离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大力发展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社区服务业,不断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二是加快开发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下一阶段,将集中开展“腾岗位、送温暖”活动,动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把不在编的后勤辅助岗位尽可能多地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三是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和有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转复军人开展创业培训,并成立由劳动、财政、税务、工商、银行、卫生、环保和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小组,为他们的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后续服务,通过造就一批成功的小企业创办者,带动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四是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定期举办有一定规模的招聘洽谈会,通过资源整合特别是信息资源共享,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五是抓紧研究制定我市促进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等灵活形式就业,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四)优化就业服务,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在完善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选择市区人口和失业人员居住比较集中、再就业任务繁重的地方,建立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发挥社区平台在开发收集就业岗位、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真正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下移。二是继续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切实增加投入,改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业培训机构的设施和手段,实行一站式服务,使求职者进入一个职业介绍机构,就能得到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档案管理、培训鉴定、社会保险接续等服务。三是重点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在对就业困难人员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街道劳动保障所组织力量实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即时服务、承诺服务、“一对一”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保证1月内提供3次基本符合本人特点的岗位信息。对双失业人员、单亲有子女读书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失业人员等三种就业困难对象,凡本人不挑不拣,1周内予以安排,到年底,凡三种对象仍然没有就业的,要在台帐中逐个说明没有就业的原因。
  (五)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全社会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扩大其择业的机会。对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组织进行失业登记,提供积极的就业服务。加强城市发展中失地失厂农民保障和就业问题的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渠道,积极开发岗位,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失厂农民的就业和再就业。认真做好南北劳动力的交流工作,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维护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就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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