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次会议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废止、修正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废止、修正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时间:2004-06-08 17:3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废止、修正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有:《无锡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废止案、《无锡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废止案、《无锡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废止案、《无锡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无锡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对上述10件法规废止案和法规修正草案,本次常委会进行了审议。
  委员们认为,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法制统一,对有关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和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予以废止和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审议中,委员们对个别问题提出了意见。5月25日下午5点,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10件法规废止案和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关于《无锡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提出,该条例设定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建设部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这项制度对城市排水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建设部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近期也在作清理修改,建议待该办法清理修改后,再对《无锡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作修改。法制委员会建议该条例待上位法清理结束后再作处理。
  此外,法制委员会建议对个别修正案草案的条文顺序和个别条例的文字作技术调整。根据上述意见,法制委员会分别提出了关于废止《无锡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无锡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无锡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无锡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无锡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无锡市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后通过。
  以上报告和决定(草案)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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