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次会议

关于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

时间:2004-06-08 17:3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汇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是统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市政府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为民办实事的项目,2001年,市政府批转了《无锡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成立了由市政府及26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各级、各部门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日常工作。社会各界向残疾人捐款捐物,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涌现出一大批扶残助残、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1年—2003年,我市连续三年荣获省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并被评为全国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市。现将我市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及《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的情况
  全市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及《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每年“全国助残日”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全市人民助残意识明显增强,残疾人生活明显改善,残疾人地位明显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明显优化,全社会正朝着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而努力。
  (一)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一大批残疾人功能得到改善。依托城乡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网络和残疾人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平台,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康复业务体系。抢救性的康复,由最初三项康复工作,发展成为覆盖各个类别残疾人需要的八个领域。我市率先在全省基本完成了市级专门康复机构的布点,建立了市儿童听力语言训练中心、市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中心、市脑瘫儿童康复中心、市江南假肢装配中心、怡和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等七个专门机构,开展对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并承担培训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03至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及《无锡市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试行方案》。宜兴市按照国际康复机构标准的要求,建立了一支农村康复员队伍,就地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使一大批盲人、肢体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归社会。
  (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残疾人就业,解决残疾人生活问题。发挥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作用,全市781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28037人。市及市(县)、区全面推行《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落实有关残疾人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全市有盲人按摩院(所)14家,从业盲人105人,按照《无锡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发展盲人按摩。2001年,在市区开展的残疾车整治工作中,集中力量解决了残疾人车主就业安置,258名残疾人车主落实了接收单位,有的自谋职业或办理了生活保养。各地社区积极设法帮助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就业,北塘区西新街道兴隆桥社区居委成立了残疾人特困家庭互助编织社,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和生活,走出了社区残疾人就业的新模式。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有关部门从办证照、技术、资金和税收等方面帮助落实优惠政策,使一大批残疾人走上了自主创业之路,全市涌现出一批残疾人自主创业明星。
  (三)扎实开展扶贫解困工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市和市(县)、区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和社会保障。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为特困残疾人办理享受优惠政策的办法,使广大残疾人在就业、就学、住房、医疗等方面得到实惠。组织实施2001至2010年《无锡市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江阴、宜兴市和锡山、惠山、滨湖区先后出台了农村税费改革对残疾人优惠的文件。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市区300余名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领取生活保养金,604名贫困残疾人办理了慈善医疗救助卡,280名盲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
  (四)不断满足残疾人教育和培训的需求,残疾人文化技能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全市现有特殊学校10所(其中5所为省级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各种特教班131个,随班就读残疾儿童3000余人,聋哑儿童和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8%,盲童入学率为100%。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今年出台了资助和奖励残疾大、中学生暂行办法,支持和帮助残疾大、中学生完成学业。2001年创办了残疾人自学考试大专班,至今共开办七期,先后有65名残疾人报名参加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专业的学习,已有12名学生学完所有课程,领到了江苏省自学考试大专文凭,有52名残疾学生进入普通高等院校深造。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竞争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与再就业。2003年,全市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对1634名残疾人进行转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宜兴肢残陶艺师夏淑君代表中国连续参加了第三至第五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制陶项目比赛,获得二金一铜的优异成绩。崇安区肢残选手朱庆庆在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结形花边项目比赛中勇夺第一,并荣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接着她和宜兴市肢残选手马志刚一起代表中国参加第六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分别夺得结形花边金奖和制陶第四名的好成绩。
  (五)残疾人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贡献社会。近年来,先后涌现了悉尼残疾人奥运会冠军姚娟、聋人奥运会冠军费勇和特奥会冠军吴益永等世界冠军,他们在国际、国内重要赛事中摘金夺银,为无锡争得了荣誉。在去年举行的全国第六届残运会上,我市选手共获得四金三银的优异成绩,并超一项世界纪录、破二项全国纪录。今年4月,姚娟和费勇参加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又获三枚金牌,并超一项世界纪录。在第四届江苏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中,我市取得两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和两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二、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五项建设,为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巩固、创新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途径,加强了残联组织建设、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残联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的要求,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残联机构定为正县(处)级。各市(县)、区残联在机构改革中,全部定为正科级,实行计划单列,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理事长专职。所有镇、街道残联都按章程健全了残联组织,至2003年底,全市所有社居委和村委会都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健全了全市残疾人工作网络。各级残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成为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
  (二)深化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依照《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相继颁布了《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轨道。各市(县)、区都先后出台了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措施,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发挥三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的作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三)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启动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和日常办公自动化建设。去年5月,市残联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开通使用,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市残联系统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
  (四)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市政府投资建设了“无锡市残疾人活动中心”、“无锡市儿童听力语言训练中心和市残联职业介绍所”,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市(县)、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也都列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项目。
  (五)实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近三年来,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新建、改建了一批无障碍设施,改变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残疾人贫困问题亟待解决。全市城乡残疾人低保户共有1.1万户左右,列入低保户的残疾人约12100人。农村残疾人低保户约7460户(其中有希望脱贫的仅占17.07%),人均原始收入仅为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16.63%。二是残疾人就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及下岗大龄残疾人的就业和再就业困难较大,个别区至今尚未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保障特别是农村纯农户残疾人的养老、医疗保障问题较大。四是残疾人康复与残疾预防工作明显滞后。康复资源比较分散,尚未得到有效整合,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网络还不健全,部分农村乡级医院改制后,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不够重视。五是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后于我省一些先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成体系,近年新建的一些标志性建筑不够规范,被占用现象较为普遍。
  三、进一步拓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设想
  全市残疾人工作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残疾人根本利益出发谋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从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致力于把为残疾人服务纳入到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依靠全社会力量,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两个率先”同步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在《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后,将制定与保障法和保护条例相配套的有关政策法规,落实现有的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的氛围。
  (二)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特别是完善作为弱势群体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积极参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摸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监测、评估机制,掌握残疾人生存状况的变化。扩大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增加贫困残疾人收入,在就业、教育、康复和参与社会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在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对在就业年龄段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根据其家庭收入情况,制定保障残疾人本人基本生活的救助办法。把农村纯农户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在农村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围,以提高农村残疾人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大力实施慈善医疗救助,把困难残疾人纳入慈善医疗救助范围。
  (三)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按照市委在《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中提出的关于到2010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实施我市康复工作的“两个8年方案”。在乡镇、街道新一轮区划调整和加强社区建设过程中,促进社区康复在社区建设中得到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同步推进,通过增加投入和有效整合社区资源,使广大残疾人在社区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按照“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要求,探索从精神病人治疗、康复到回归社会的规范化康复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精神病人监护率,降低肇事率;探索精神病人职业康复的新途径,采取建立新型精神病人工(农)疗站等有效形式,为精神病人创造一个有利于巩固其疗效、促进其康复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享受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大就业的范围,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残疾职工的养老、医疗等保险。在福利企业转、改制过程中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适时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推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制度。对那些既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促使其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建立智力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所(庇护所),采取康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智力残疾人过渡性就业,并向正式就业转变。加强全市盲人按摩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适度控制规模,有序发展盲人按摩业,通过盲人按摩培训,解决本市盲人的就业问题。
  (五)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残疾人素质。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改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继续办好具有无锡地方特色的残疾人自考大专班,支持残疾人自学成才。落实《无锡市关于资助和奖励残疾大、中学生的暂行办法》,帮助残疾人顺利完成学业。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机制。发挥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运动会,开展各类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发现、挖掘和培养残疾人文艺和体育苗子,提高残疾人文体活动的竞技水平。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文化生活的需求。
  (六)争创全国示范城,推进无障碍建设管理。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严格按照国家无障碍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成立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协调工作组,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已建的太湖广场、太湖大道和火车站广场等工程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整改和管理。今后在城市道路、广场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和控制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全面推进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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