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总第157期

努力为民履行职责

努力为民履行职责

时间:2004-08-23 13: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是党和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实践“三个代表”,本质是执政为民。作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工作中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锡山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督,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与群众保持紧密的联系,反映群众心声

  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在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努力营造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紧密联系的氛围。

  (一)拓宽联系渠道,密切联系代表。人大常委会在安排主要活动、作出重要决定时,都力求让代表早知道;对拟在人代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及决定的一些重大事项,提前印发代表,征求意见;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等活动时,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主动为代表提供服务,让更多的代表参加;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联系选民和持证视察等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意;坚持联系走访代表制度,每年集中1—2个月,采取上门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联系走访50名左右区人大代表,对走访中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交政府办理,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实质性的问题。

  (二)创新活动形式,展示代表风采。为使人大代表真正在情感上贴近群众,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2002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了“集中一段时间走访联系选民,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为特困户或特困生献一份爱心,为群众办一件力所能及实事”的“四个一”活动。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各镇人大积极响应,广泛发动和组织代表参与,整个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全区共有1055名、占99%的区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共走访单位549个,联系走访选民8681人,听取选民反映问题529个,协调处理315件,提出合理化建议489件;共捐资68万余元,为497个贫困户和398名特困生及孤儿献出了一份爱心,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320多个,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70多件,帮助安置就业人员近300名。“四个一”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全社会的肯定,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认真督办代表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区人大常委会除了按常规程序抓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外,注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强烈反映的建议,加大跟踪督查的力度,取得良好的效果。地处锡山与常熟交界的钓渚大桥,系明代拱曲桥,由于年久失修,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出行和经济发展,对此代表和群众多次提出建议,要求重新修建。区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此事,多次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镇,帮助筹集建设资金,使钓渚大桥得以顺利开工建设,并于2003年全面竣工通车,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发生在望虞河的水污染事件,给渔民造成了严重损失,10多位区代表联名提出强烈呼吁,要求尽快解决此事。常委会获悉后,及时与苏州市相城区取得联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在多方的努力和支持下,污染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较好地维护了当地渔民的利益。

  二、注重对富民工程的监督,促进农民增收

  督促政府加快实施“富民工程”,促进农民增收,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加大了这方面工作的监督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推动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三农”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密切关注农民增收问题,特别是2004年,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汇报,要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二)推动政府推进就业援助行动。帮助农民解决就业困难,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行动,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就部分业主吸纳安置就业援助对象积极性不高、少数援助对象就业观念陈旧、个别地方就业援助进度不快等薄弱环节,向政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就业援助进度,确保了全区就业援助对象得到全面安置落实。

  三、督促政府抓好实事工程的落实,确保群众受益

  为民办实事是树立党和政府威望,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为确保区政府将实事项目办好、办出成效,人大常委会运用专题审议、调查、视察和听取单个项目汇报等多种监督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工程,加强全程监督,使之受益于民。

  (一)加强对防汛工程的全程监督。锡山地处江南水乡,拥有丰富的水资源,但同时也给汛期防洪工作带来了压力。人大常委会把防汛工程的督查作为每年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汛前多次到实地进行视察,针对工程进度不快、防洪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防汛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推动政府保证防洪工程在汛前完工,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二)推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政府加大企业社保扩面工作力度。在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2002—2003年全区新增参保人员都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的扩面目标。推行农村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的运作机制,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的同时,专题听取了政府的工作汇报,针对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政府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操作办法,倾斜财政投入资金,确保参保群众满意。政府按照人大的要求,及时完善运作办法,使保民真正得益。

  四、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赢得群众信赖

  人大常委会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督促任命干部切实为人民当好家、作好主、理好政。2002年以来,对此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全面实施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承诺制度。为更好地配合党委管理干部和进一步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了《任命干部任前承诺制度》,要求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大各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副区长、代区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在任命表决前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任前承诺,承诺发言作为人大评议干部的依据。制度实施以来,已有11名人大任命干部向常委会作出了任前承诺,其中包括2名代区长、1名副区长。任前承诺制度的实施,使被任命干部从思想上提高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在工作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实施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办法。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调研,进一步完善了对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内容、操作程序和方法,制定出台了《“一府两院”任命干部述职评议暂行办法》。从2003年起,每年开展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采取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全面评议,对评议中所提出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以达到推动述职人员工作的目的。

  (三)全面实施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对拟任命干部在任前进行法律考试是把好干部入口关的重要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制订了《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明确了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对象、考试内容、考试组织形式、成绩评定方法等,对不及格的不予任命。这一制度已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考试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同时也促进提请任命人员认真学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执法水平,从而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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