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时间:2004-08-23 13: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近年来,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依法治区、富民强区和稳定发展的大局,积极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为推进南长区的三个文明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监督,保证了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
加强审议。每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议题中,都安排审议四至五个法律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等事关国策的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我们每年都要安排听取汇报和审议。
加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每年我们都要安排对2—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抽样调查、听取汇报、社会走访、明察暗访等,了解真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及其执法主体机关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维护法律的权威。今年,在对新《会计法》执法检查中,还组织对有关单位的责任人进行了会计法知识考试,强化了依法办事的意识。
完善执法机制。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决议,政府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和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并从社会各方面聘请了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常委会还通过组织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积极监督责任制的落实。为确保司法公正,我们除加强个案监督外,还作出了重大案件报告的规定。这些措施都进一步促进了执法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二、监督,推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实际问题的根本举措。我们坚持把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发展,实现依法治区和富民强区的目标上,代表和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我们注意发挥人大常委会集体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之更加符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两南”(南禅寺、南长街)地区的改造建设,是增强我区发展后劲,改善我区投资环境的重大建设项目,我们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积极帮助出主意提建议,在政府和多方面的努力下,南禅寺文化商城北片区6.5万平方米商业用房投入使用,招商基本到位。南片区工程项目已经开工,通过招商引店,作为无锡市的专业特色市场已经初具规模。
为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决议。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产业化工作的决议,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进程。现在,全区第三产业的比重已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80%以上。我区部分学校设施简陋,校舍破旧,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我们连续几年都组织和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对薄弱学校进行视察检查,积极向有关方面呼吁。至2000年底,全区的薄弱学校基本得到了改造。
三、监督,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勤政高效
述职评议是人大运用较多的一种监督方式。在近两届的人大监督工作中,我们充分运用这一方式,有计划地安排人大选举和人大任命的干部向人大进行述职,做到了每届中每人都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并结合其分管的工作组织进行评议。通过述职评议,加强了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1996年,在对政府一名局长的述职评议中,经过座谈了解各方面的意见,结合评议和无记名测评,我们向区委提出了该同志不再适宜担任这一职务的建议。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区委通过进一步考察,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了这名同志的局长职务。本届以来,我们又组织了政府副职领导向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至今已有4名副区长接受了人大述职评议,人大工作监督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监督,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形式。我们通过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切实关注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本届以来,我们通过交办、催办、督办,组织代表视察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等方式,共办理议案、代表建议500余件,并着重在问题的解决率上下功夫,使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为了解决好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由易而难,排出矛盾突出的重点建议,加强督办,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答复,我们逐件调查了解,组织有关方面深入现场,明确重新办理要求。我区低洼地区改造一直是代表和群众反映较多的也是难度较大的问题,一方面我们督促政府加强防汛设施建设,制定落实改造规划,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反映情况。在市政府支持和区政府努力下,我区低洼地区改造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棚下街地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人大既是人民的权力机关,也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近年来,由于改革深层次问题的不断出现和社会矛盾的增多,由于人民群众对人大制度认识的不断提高,人大的群众来信来访有所增多。我们从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主权利的高度,始终坚持慎重对待,认真处理。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来信来访主任接待日制度。主任会议定期听取和研究信访工作,对重要的信访,坚持做到领导亲自阅批,落实办理人员,听取办理结果汇报。有些重大的集体来访,如非法集资、职工下岗等,人大领导还亲自参加协调处理。
多年来的人大监督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发挥监督作用的根本保证;着眼全局,服从大局,是履行好人大职责的重要前提;坚持发展创新,才能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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