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总第157期

聚焦“亮点”

聚焦“亮点”

时间:2004-08-23 13: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1980年,无锡市人大设立常委会。25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负430多万人民的重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凸现了许多亮点。

  亮点之一:解决57位农艺师“农转非”

  等实质性问题,要求抓农业办实事、求实效

  [重大背景] 1992年3月24日至2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实施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发展农业,增加投入,确保农业生产发展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实施这一决议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市农业生产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把中央《决定》40条落到实处;稳定行之有效的现有农村政策;完善和发展农村服务体系,增强农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并建议就一些具体问题再次作出决定。

  [决策内容] 根据多数组成人员的提议,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关于重视农业,增加投入,确保农业生产发展的决议”的决定》。决定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求完善农业积累机制,稳定以工建农、农工一体化、农业服务体系办实体给优惠等筹集农业发展基金的政策。改进建农基金筹集制度,实行按乡(镇)、村企业职工人数提留与按销售收入比例提留同时并用。切实筹足、管严、用好发展农业的资金。二是建立农田保护区,从我市的实际出发,规划农田保护区,切实加强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三是加速科技兴农,认真实行农、科、教结合和科技兴农的战略,切实落实好对农技人员的各项优待政策,年内解决好已经评定为农业农艺师职称人员的“农转非”问题,进一步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决定还要求市政府将该决定的执行情况于四季度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续闻点评] 决定作出后,市人大常委会反复跟踪督促检查,市政府认真落实,并于四季度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汇报了执行情况,对三个问题的落实都有了交待。关于完善农业积累机制的问题,制订了具体意见,并开始在一些乡镇进行试点;关于建立农田保护区的问题,已基本完成了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并认真抓了土地复垦工作;关于加速科技兴农问题,对评为农艺师职称的农业系统57位同志,全部解决了“农转非”问题。

  在人代会作出《决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就相关具体问题由常委会再次作出决定,是一种新的尝试。与以往相比,常委会更重视找准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在习惯于作出一般程序性决定的同时,开始注重就某些实质性问题适时作出决定、决议,这对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力度,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如果没有这一决定的进一步督促,57位农艺师的“农转非”问题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这也为常委会今后进一步行使决定权,起到了一个极好的示范作用。

  亮点之二:以国家意志的强制力,

  翻开治理太湖污染的历史性篇章

  [重大背景]太湖,是大自然恩赐给我们的一颗璀璨明珠,太湖儿女世世代代耕耘、繁衍、生息在她的身旁。但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太湖水质不断恶化,在十年间已由二级水下降为三级水。中外专家在考察后得出惊人结论:倘再不加强治理,迟至本世纪末,太湖将因污染导致藻类疯长而窒息衰亡!这一维系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引起了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在1996年2月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陆介标、沈维夫等35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抓紧治理太湖无锡水域污染的议案》。

  [决策内容] 该议案主要提出了十条建议和三大目标。建议的主要内容是:成立国家“太湖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我市辖区内的太湖水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制订出治理方案;制定保护太湖(无锡水域)水质的地方性法规;严格控制污染源,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快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工程建设;疏浚太湖湾、五里湖、梅梁湖等湖底淤泥,疏通望虞河及入湖河道,提高湖泊自净能力及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科研工作,研究利用生物工程治理蓝藻,逐步停止销售含磷洗涤剂;降低围网养鱼密度,保护生态平衡;增加资金投入,建立“保护太湖专用资金”;开展“爱我太湖,救我太湖”的宣传活动,使全体市民充分认识保护太湖的重要性、紧迫性。三大目标是:第一,5年内初见成效,控制住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恶化趋势;第二,10年内明显见效,我市水域的太湖水质50%达到三级水标准(少污染),50%达到二级水标准(清洁);第三,15年内大见成效,太湖水质达到二级水标准(清洁)。

  [续闻点评] 治理太湖污染,是一个重大的、全局的、长远的问题,地域广、矛盾多、困难大、任务重。严峻的现实,历史的责任,使人大代表把这一重大问题提到了权力机关的神圣殿堂上。从此,抓紧治理无锡太湖水域污染的工作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和国家意志的强制力,治理太湖污染翻开了历史性的一页!决议实施以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八年一贯制”,积极监督,大力推动。无锡市政府将治理太湖污染纳入全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投入大量精力、人力、物力和资金,初步完成工业污染水源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五里湖清淤,实施调水工程,防治船舶流动污染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集中整治禽畜养殖污染,加强贡湖水源地保护,控制围网养鱼,建设湖滨防护林带。通过各项综合措施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3年,太湖五里湖、梅梁湖、西部沿岸区水质达到2005年国家考核要求,贡湖、小湾里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5%。今年5月中旬,市政府又专门发文,就做好200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目标任务,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改革创新,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人们终于看到了还太湖水之美的希望!

  亮点之三:遏制抬高的河床,5年内

  城乡河道清淤5298万方,4199公里  [重大背景] 我市共有各级河道6221条,总长6877公里。至1998年,积淤的河道有5438条,总长5780公里,积淤的平均深度达0.8—1.5米,最深的达2.2米,总积淤量达5000万方。而且,积淤还在以每年6—12厘米的速度递增,每年新增积淤750万方。河道的大量积淤降低了调蓄能力,加大了防洪压力,影响了农业灌溉和航道通行,加剧了河道水质的恶化。在1998年1月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陆介标、杨静达等189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清除城乡河道积淤的议案》。

  [决策内容] 代表提出的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关系到投资环境、生态环境的大局。而且,所提方案可操作性强,便于制定实施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此,大会将这一议案列入大会议程,并通过了相应决议。议案要求市政府切实把河道清淤作为一件为民办实事工程,组建好市、县(区)、乡(镇)三级河道清淤领导班子;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规划和方案;落实政策,多方投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劳力投入与资金投入并举”的措施;明确奖惩措施,做到整治一条、验收一条、合格一条,以江南水乡的新风貌迈向新世纪。

  [续闻点评] 人代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议案决议实施作为造福子孙、造福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在督促市政府制订好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始终关注宣传发动、资金筹措、质量管理、清淤进度等实质性问题。市政府积极抓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计划用5—8年时间,将全市各级的6000多条、6000多公里长的河道全部疏浚一遍,清淤总量约8000多万方。经过5年努力,城乡河道清淤长度4199公里,清淤总量5298万方。至去年底,已完成目标任务的61.3%和65.7%,市级河道和市区原辖区内小河道清淤任务已全面完成。城乡河道清除积淤后,改善了水质,增强了防汛保安能力,推进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增加了农用良田和绿化面积。

  要把6000多万方淤泥清除掉,必须凝聚全市方方面面的力量。正是通过人代会庄严作出相应决议,才在全市城乡拉开了清除河道淤泥攻坚战的帷幕。这在无锡人大工作中,以议案形式决策重大事项,推动政府工作,又是成功的一例。

  亮点之四:清除大气污染,还无锡一片

  蓝天;加快城乡绿化,给百姓一片绿地

  [重大背景] 20世纪末,我市工业发展迅猛,但随之带来的烟尘、废气等有害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使我市降水平均酸度和大气中的总悬浮颗粒严重超过国家控制标准。市区急剧增加的机动车特别是助力车、摩托车排放大量废气,使空气质量不断恶化。全市绿地分布严重失衡,城区绿化量不足、气氛不浓、品位不高,城市出入口、交通主干线、商业区、广场缺少大面积标志性绿地,多数居民新村绿化不达标。在农村,农田林网化建设的标准和村庄的绿化率也不高。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呼声日益高涨。在1999年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陆介标、张汉臣等18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开展“蓝天绿地”工程,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议案》。

  [决策内容] 大会主席团认为,这一议案提出的问题是关系到我市环境质量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大事,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此,决定列入大会议程,并通过了相应决议。在议案中,代表们提出了“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大气质量不低于二级水平”的目标。郑重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用炉、窑的烟尘治理工作;对市区的摩托车、助力车严格采取总量控制、逐年减少的措施;严格控制汽车等机动车污染;大手笔推进城乡绿化;着力完成一批重点绿化工程;重视居民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绿化;改革绿化的投入和管理机制。

  [续闻点评] 这是又一项凝聚着民心民意的重大决策,多年来,常委会把督促议案决议的实施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政府投入很大精力,全面推开了各项治理工作。至去年为止,全市384家重点大气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关停了市水泥厂等一批重污染企业,基本消除了城区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冒黑烟现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了对机动车排放尾气的年检和路检,报废汽车8300余辆,淘汰摩托车4.34万辆,市中心商务区摩托车通行总量控制在6.5万辆以内。与此同时,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深入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决议的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100以内,二氧化硫含量等部分指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限值,人均公共绿地、城市绿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考核标准,并荣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应当说,在这一决议作出之前,政府并非没有正视所存在的问题。议案决议的意义在于,以民主决策的形式,加大了解决问题的力度,激发了干群共同努力的决心和信心。议案决议实施过程中,群众在治理摩托车、助力车尾气污染的问题上,一度也出现过意见分歧,但正是决议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最终以大多数人的利益和长远利益为重,将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了一大步。

  亮点之五: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

  督促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切实到位

  [重大背景] 民以食为天。但食品不安全的问题却日益严重,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诸如粮油食品、荤食品、蔬菜食品、饮料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中的不卫生问题、被污染问题、激素和添加剂问题、假冒伪劣问题,以及农副产品中的化学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突出,对消费者的健康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构成了比较严重的威胁。人民群众在许多不放心食物面前,无法鉴别,无所适从,忧心忡忡。面对这种现状,人大代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1年2月,在无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陆介标、包柏南等169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议案》。

  [决策内容] 大会于2月9日审议通过该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议案中,代表们希望市政府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建议一是农、牧、果、副、渔等方面的生产企业,以及相关的食品加工、运输、仓储和零售企业,都应把安全无害作为最基本的标准。二是建立食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安全责任制,为消费者把好安全关。三是市政府要以系统观点来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逐步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政府以及所属的农业、多管、财贸、工商、卫生、检疫等部门,要增强食品卫生安全的“预警意识”,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检测和检疫力度,尽心尽力地让消费者吃到放心的食品。四是市政府要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依据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制度。

  [续闻点评] 由于食品安全还缺乏系统的国内标准,而且涉及面相当广泛,因此,在是否将这一议案列入大会议程的问题上,当时争论颇为激烈。但最终还是根据大多数代表的意见,对这一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作出了大会决议。会议一结束,常委会就督促市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多次组织委员和代表跟踪视察、检查,对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市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全市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目标的落实,经过多方面的积极努力,各类受控食品整治成效明显:一是市场逐步配备了检测设备,卫生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逐步形成;二是加大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放心食品”系列明显增多;三是倡导“健康和科学消费”的氛围初步形成,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制定相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五是基本建立了保障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目前,这一决议正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

  亮点之六:保护无锡的生命之源,推进贡

  湖水源长期规划和近期整治计划的落实

  [重大背景] 贡湖水源是我市近年来重点开发的最重要的城市供水水源,不仅地理位置条件好,水质等级相对高,而且后期开发价值大,是无锡的“生命之源”。但近年来,贡湖水源因受生产、生活活动影响而逐步受到污染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水源地的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亟待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深入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和研究对策的基础上,2001年9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全体组成人员的意见,作出了《关于加强无锡贡湖供水水源保护的决定》。

  [决策内容] 决定要求把水源保护列入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贡湖水源保护的长期规划和近期综合整治年度工作计划,力争在近三年内使贡湖的水环境得到改善。建立与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协同环保部门搞好贡湖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适当扩大保护区范围,大力抓好沿湖乡镇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渔政管理,整顿渔业养殖、捕捞活动。在沿湖实施生态恢复工程,营造长期稳定的绿色防护林带,禁止在水源保护区使用高毒、有害的化肥农药。强化执法和管理力度,大力开展保护水环境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源保护工作。

  [续闻点评] 保护贡湖供水水源与太湖治理紧密相关。在人代会就治理太湖议案作出决议的基础上,由常委会对相关的某项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进一步作出较为具体、针对性更强的决定,无疑更好地体现了常委会治理太湖的决心,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决定实施以来,常委会多次组织视察和听取汇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贡湖水源地的保护,全部拆除了二级保护区内的定置捕捞渔具,有关企业实施了整体搬迁或关闭,原先停泊的渔船全部迁出。与此同时,结合太湖的整治,切实加快五里湖生态清淤、退渔还湖工程和梅梁湖动力换水工程建设,开展湖体生态修复,实施沿湖绿化工程,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目前,贡湖、小湾里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6%以上。决定的实施,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起到了实质性推动作用。

  亮点之七:规范和完善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扩面征缴工作

  [重大背景] 近年来,我市市区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十分严峻,由于“食之者众,生之者寡”,抚养比持续下跌。2001年,市区实际养老保险抚养比(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在职职工与离退休职工之比)为有史以来最低水平,降到1.88:1,为全省最低水平。基金支出缺口日益增大,到1999年,市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已用光历年结余,开始由财政兜底。2001年,市本级财政用于兜底的预算内资金为1.5亿元,2002年为2.7亿元。养老保险统筹共济性减弱,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挑战。对这一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产生这个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率低;国企改革、结构调整、减员增效、下岗和失业并轨,造成中止缴费人数急剧增加;近年来退休人员逐年增加。以强制性措施促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已刻不容缓。2002年11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

  [决策内容] 这一决定的关节点是:凡本市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个体劳动者,都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决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所有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引导企业和职工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义务的法定义务人,都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续闻点评]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呈现在我们面前。针对现实的需要适时地作出决定、决议,是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发挥好地方权力机关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作出本决定的这一阶段开始,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重视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地作出实质性的决定、决议,在较好促进一些重大的实际问题解决的同时,更好地树立了权力机关的威信。本决定实施以来,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制,突出了以私营企业为重点的扩面对象,进一步规范了用工和支付行为,加大了稽查力度,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全方位展开。去年,全市养老保险扩面人数达15.7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96.5%,居全省前列;全市社保费同比增长30%以上;养老基金累计当期结余额3.4亿元,累计结余7.1亿元;市本级养老保险收入同比增长3.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扭转了自1995年以来收不抵支的局面。决定的实施,使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实现了行政推动到依法推动的转变,并取得良好效果。

  亮点之八:切实保障城市化、工业化进程

  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重大背景]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以满足建设发展的需要,土地补偿和失地农民保障问题日益突出。2000年至2002年的三年中,我市因各类建设需要共征用集体土地20.8万亩,形成各类失地农民36.7万人。一些地方尤其是经济基础薄弱的地方,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忽视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长期保障。有的将补偿款一分了之,对劳动力的安置和老年人的保养未作认真考虑和提出对策;有的为了赶工程项目的进度,违反法律法规,先开工或根本不办征地手续,补偿迟迟不落实;有的地方补偿安置不到位,甚至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引发了不稳定因素。据统计,2000年至2002年,全市失地农民参加各类社会养老保险的为55350人,仅占36.7万失地农民的15%,大多数失地农民没有参加任何保险,仅靠每月少量的粮油补贴,生计十分艰难。常委会对这一突出的新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一系列书面报告。2003年9月25日,参加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一致认为,能否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将检验我们是否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真正执政为民。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决定》。

  [决策内容] 决定的着眼点是:通过设立社保基金等办法,全面建立“以土地换社保”的社会保障新机制,到2007年底,力争将全市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决定规定,完善和规范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研究制定征地综合补贴地价的办法,在一定区域内,对需征用的土地逐步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应提高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增加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并确保补偿足额及时到位。要强化征地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不受损害。着力做好失地农民劳动力就业安置工作,制定扶持政策,为失地农民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多渠道解决就业安置,进一步提高就业率。

  (续闻点评] 近年来,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创业无钱,保障无门”的状况非常普遍和突出。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亲民、爱民、为民热情,及时针对这一维系社会稳定大局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寻产生这一问题的原由,琢磨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撰写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系列调查报告,并在省内率先以行使决定权的形式将此纳入监督重点。这个决定一公布,便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市政府对这一决定的贯彻十分重视,在认真分析现状、反复研究磋商的基础上,于2004年3月正式出台了《无锡市征用土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该《办法》具体规定了征地补偿的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措施,并对以前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专列章节,作出补偿规定。对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其他方式解决失地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要求力争在2007年底以前将其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这一办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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