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褚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支持帮助、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两大目标,突出维护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项重点,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3419件,审结59640件,同比下降1.7%和2.1%,其中,中级法院受理7003件,审结6556件,同比上升4.6%和5.3%,为建设”法治无锡”、”平安无锡”和实现”两个率先”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61件,审结4396件,同比上升15%和13.9%。判处犯罪分子609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838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13.8%。依法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1件;审结造成7死2伤严重后果的李耀兴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69件;审结张泽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41件;审结故意杀人、伤害、非法拘禁、绑架等侵犯公民权利犯罪案件676件;审结马坤龙等8人团伙盗窃案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452件;审结建国以来我市涉案毒品数量最多的董建英贩卖、运输海洛因案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54件;审结我市历年来涉案数额最大的周晓江挪用公款案等职务犯罪案件103件。还通过对各类犯罪分子的经济惩处,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43.4万元。
   二是调节各类社会经济关系,妥善处理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619件,审结30816件,同比上升4.4%和3.7%,审结标的总额71.1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5317件;审结买卖、借款、租赁、建设、承揽、运输、担保等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案件20327件;审结人身权、所有权、股东权、票据证券、知识产权等侵权纠纷及企业破产案件5172件。通过民商事审判,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在审理企业改制、破产、产权转移等敏感案件过程中,不孤立办案,力求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受到了省法院的表彰。
  三是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0件,审结219件,同比上升10.6%和9%。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55件;判决撤销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以及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33件。通过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间的相互信任,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是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9365件,执结18629件,同比下降15.4%和15.3%,执结标的额25.3亿元。在执行涉及特困企业的案件时,尽可能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妥善处理了江阴第九毛纺织厂等一批申请执行案件,取得了职工妥善安置、企业生存发展和债权得以保障的良好效果。
  五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创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充分利用审判资源,采取司法建议、庭审直播、法制报道等措施,把综治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选择典型案件直播庭审过程,全年播出16期,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法制宣传报道3676篇。抓住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一重点,加强法庭教育、延伸帮教和探监回访,南长法院还设立了全省首家青少年心理教育咨询岗,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教育感化和心理救援,对受到不法侵害的青少年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和创伤抚平,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中级法院对认罪伏法、改造表现良好的3151名罪犯依法办理了减刑、假释。
  六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关系安定和谐。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诉讼调解率,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85%。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全年接待来访33941人次,处理来信7851件次,化解了大量不稳定因素和易激化矛盾。重点做好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采取邀请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参加听证、公开答复的方式,妥善处理了一批长期缠访的老大难案件。同时,建立起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以立案庭为主,其它部门齐抓共管的涉诉信访工作格局,加强了与各级党政部门的会办、协办和定期联络制度。
  七是坚持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出远程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诉讼风险告知等许多便民、利民、护民举措,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审结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516件,审结劳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31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6件,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59万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全年减免诉讼费568万元;在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切实增强人权保障意识,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在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审理中,坚持”依法拆迁、有情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原则,既依法保障城市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又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循序渐进地推进符合审判规律和国情民情的各项改革。
  一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对家庭邻里纠纷以及小额债务案件,惠山法院推出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案外调解的新举措,受到了省法院的肯定。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宜兴、江阴等法院对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行快速裁判,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适用普通程序的经济、职务类犯罪案件通过庭前证据展示进行简化审理的达71%,提高了庭审效率。创新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机制,惠山法院推出申请人举证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举报被执行人财产表和执行工作纪实表的”一案四表”新机制,使涉案各方责任固定化、分工确定化;北塘法院推出执行情况告知书,提高了执行的公开透明度;滨湖法院首创执行联络员制度,建成了遍及79个村由82名治保主任和司法助理员组成的执行联络员网络,提高了执行效率。
  二是优化审判组织运行。完善审判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中级法院在审判委员会全委会下分设刑事审判和非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提高了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发挥了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探索合议庭审判职能的专业化,中级法院先后设立了金融、公司、交通、劳动、房地产等专业审判合议庭,选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法官专门审理相关案件,确保了审判质量。
  三是推行审判管理新模式。全面实行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对结收案比、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以及审判人员平均结案数等25项指标进行每月统计通报,科学分析评估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初步形成了以指标体系为导向,以审判流程管理、质量监督评查、法官业绩考评和违法责任督查为手段的全方位、立体化审判管理模式,审判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全市法院全年人均结案54.9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97.6件,均居全省法院首位;上诉率3.7%,申诉率2.1%,均为全省法院最低;二审、再审被改判发回率仅为0.2%,大大低于全省1.05%的平均水平,居全省法院第二位。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精心打造司法为民之师
  全市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来抓,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改善形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两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发动,认真查摆问题。中级法院组织了中层以上干部的集中教育整训,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监督联系点、公布投诉电话等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把教育活动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继2003年提出争创目标之后,又出台了《全市法院争创全省、全国知名法院实施方案》,立志用五年时间使无锡法院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级法院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向上级组织、全市法院和社会各界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组织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党的”两个条例”等条纪条规,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以及回避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立案查处法院工作人员违纪案件5件。通过教育和整改,全市法院工作人员进一步端正了公正司法、廉洁为民的职业意识,工作作风和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善,全年信访投诉量比上年减少了41.8%。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推行以”公平竞争、择优选任”为内容的中层干部和审判长竞争上岗,在选拔7名中级法院中层副职过程中,首次将选拔对象扩大到基层法院,并引入了答辩程序。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1129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业务培训30余期,128人参加了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目前,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已占73%,其中硕士研究生占2%;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已占85%。法院工作人员的文化层次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结构有了明显改善。
  四、抓牢基层建设根本,全力夯实司法为民基础
  全市法院充分利用省、市委”两院”工作会议召开的有利时机,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基层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着力解决好基层法院在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中级法院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协助组织部门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届中考察,着力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选优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重点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中级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人民法庭规范化规模化建设纲要》,明确了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继续加大”两庭”建设投入,在已有5家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达标的基础上,江阴法院审判综合楼即将竣工,南长、北塘、崇安3个城区法院新址也已立项、设计或即将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的信息化管理,全市法院除即将建成联网的江阴法院外,已全部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并实现省、市、区三级联网,全市24个人民法庭中已有16家实现与所属基层法院的联网,办公、办案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成效
  全市法院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审判监督,依法纠错。受理因当事人申诉和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130件,审结101件,对其中的29件依法作了改判。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中级法院年初组织中层干部列席市人大代表分组讨论,主动征询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作为谋划全年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来信,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案1件已按时办结,市人大15件交办件已办结12件,其余3件正在抓紧办理。定期走访、约见代表,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先后组织8次共邀请108位各级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聘请代表、委员担任特邀咨询员或监督员,为全国人大代表订阅法制报刊在开展作风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和”平安无锡”创建等活动中,向各级人大代表发送征求意见函2000余封,走访代表120余人次,先后10次召开特邀咨询员或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对人大关心的诉讼费用收取问题,组织开展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专项大检查,自查案件9万余件,标的总额132亿元,查明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费及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了诉讼费的收退。配合市人大内司委深入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庭工作的视察和审议。中级法院还就作风建设、涉诉信访等重点工作以及全年工作向人大、政协作了专题汇报。通过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形势的发展也使法院工作面临一些新问题和新矛盾。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工作人员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物质装备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两庭”建设经费困难,基本建设任务艰巨。对此,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同时也衷心希望继续得到代表们的支持和帮助。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任务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这条主线,抓住审判和执行工作这个中心,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法院工作科学化管理这一抓手,一手抓基层,一手抓改革,切实提高全市法院工作水平,依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进”法治无锡”、”平安无锡”、”诚信无锡”建设,争创”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全市法院将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从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宜人的新无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加强法院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全市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好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构,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官业绩考评,提高审判质量,加快办案进度,实现审、执工作的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化管理,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三是坚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增强法院工作活力。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把各项改革引向深入。进一步完善符合司法规律、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审判程序制度、审判组织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法官管理制度和审判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健全内设机构,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帮助支持下,着力推进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和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
  四是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和完善制度等方面抓好落实。大力加强对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三项能力的岗位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和引进人才,保持全市法院的发展后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保证公正司法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司法廉洁。
  五是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筑牢全市法院工作的基础。确定2005年为”基层基础建设年”,把工作力度和重点向基层倾斜。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委”两院”工作会议精神,在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物质装备建设和”两庭”建设等各个方面大力推进,谋求实效。
  六是加强调研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和社会公信力。鼓励和促进全市法院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大力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法院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的帮助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建设”法治无锡”、”平安无锡”、”诚信无锡”,争创”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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