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总第160期

珍惜难得的做事“舞台”

珍惜难得的做事“舞台”

时间:2005-03-02 08:5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多年前,有位年轻朋友要到外地去当县长。上任前,他来辞行。交谈中,自然就谈起了如何当好县长这个话题。
  我从未当过县长或市长。但从年轻时当秘书开始,到担任县、市委书记多年,我有机会就近观察一批县、市长的工作情形,并结识了不少县、市长朋友,还先后与八九位县、市长共过事。对他们的不同际遇,我也曾留心作过一些分析和探究。可以说,我对县、市长这一群体并不陌生。
  就我所见到的县、市长,尤其是那些新任这一职务的年轻人,大多是想在这个岗位上认真做点事、并想干出一点业绩的。因为多数人在担负重任时,总会产生一股热情,会激发出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的。同时,也想借此机会充分展现个人的才干,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并谋求仕途的升迁。而县、市长这个岗位,也确实是能让人施展聪明才智和建功立业的理想舞台,是仕途上进一步攀升的坚实阶梯。事实上,不少县、市长正是凭借这个人生的重要舞台和台阶,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当然,也有一些人并没有能很好地珍惜和利用这个舞台,把“戏”演砸了,只得带着深深的遗憾和不愉快的心情离去。
  县、市长中出现这样两种不同的结果,原因何在?据我的观察,要当好县、市长,除了必须具备适应这一岗位所必需的素质和条件以外,其中的关键,在于能否始终清醒、正确地认清县、市长这一岗位在现行体制下所处的位置,并以此把握和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
  在诸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和同级党委及书记的关系。在现行体制中,地方政府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两者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县、市委领导班子中,县、市长一般是副书记,大多是二把手,也有是三把手的。县、市长与县、市委书记之间,是“班长”与“副班长”的关系。所以,作为政府,理应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作为“副班长”,既要积极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发挥好个人的作用,又要十分尊重“班长”,全力支持“班长”的工作。这是一个十分明白的道理。但恰恰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十分明白的问题,成了县、市长们成功与否的关节点。
  分析那些成功的县、市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处理与同级党委和书记的关系时,始终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摆正位置,从不错位,也不越位。还有些县、市长,大多也是因为在这个本该非常明白的问题上迷糊了。他们不能正确理解“党政两个一把手”这句话的含义,或者虽然心里明白,但因不甘居人之下,常常做出一些错位、越位的事,导致党政之间的矛盾激化,自己也由此受到伤害。也有极少数县、市长因权欲过重,升官心切,总喜欢处处显露自己,处心积虑地撇开县、市委的领导,不适当地在公众面前过分突出政府的影响和个人的形象。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欲速不达。
  当然,处理不好与书记的关系,不能全怪县、市长。这里面有体制方面的因素,另外与书记的为人处事也有很大的关联。如果书记的权欲过重,作风霸道;或是心胸过于狭窄,容不得人;再或是缺乏主见,耳朵根又软,朝令夕改,还不敢负责任,那末与之搭挡的县、市长就很难干。再若遇到的书记人品不好,又惯于耍弄权术、谋人不谋事,县、市长就更难受了。但不到万不得已,即使再难受,县、市长也要以大局为重,尽量忍耐。因为两人关系一旦闹僵,不仅干不了事,而且一般情况下受伤害较多的往往在县、市长一边。
  在政府班子中,县、市长重点要处理好与副职的关系。他们是县、市长的助手,也是做好政府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处理两者间的关系,最关键的是,县、市长要充分相信和依靠自己的助手。凡属副手职权范围内的事,只有放心、放手让他们去干,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常看到有些县、市长喜欢事无巨细都抓在手上,自己累得半死,大家还有意见。当然,这并不是说县、市长就无需抓具体工作了,相反每年应亲自抓住一两件事关全局或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并与分管县、市长一起,全力抓出成效。这样既能在公众面前确立起县、市长干实事的形象,又不会挫伤副手们的积极性。
  当县、市长的,遇事除了与书记多沟通以外,还应多主动和副手们商量。尤其是对那些自己不懂和不熟悉的事,更应虚心向大家请教。县、市长不可能什么都懂,对一些具体问题往往远不如分管副职熟悉。向他们请教,体现了对他们的尊重,不仅不会损害县、市长的形象,人家反而会更倾心地支持你。我曾接触过一位年轻市长,因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常常不懂装懂,甚至不惜借助权势来维护自己的形象,搞得大家都讨厌。
  县、市长遇事要有主见,肩膀要硬一点,要勇于任事,敢于负责。做任何事都难免会有不同意见的,只要是认准的事情,就要敢于拍板、敢于坚持。主要领导如果优柔寡断、左右摇摆,甚至朝令夕改,副手们就会无所适从,也没法工作。对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县、市长要主动为副职挑担子,人家就会放心大胆地跟着你干,工作也才会有生气。
  正确处理好与同级人大、政协的关系,也很重要。这不仅是因为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有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在人大和政协工作的领导,大多是曾在县、市委和政府的领导岗位上工作过的,他们在当地都有较广泛的社会基础,其政治能量不可低估。他们说好说坏,对政府工作乃至县、市长个人的影响都很大。所以,对他们要十分尊重。工作中要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还要努力与人大、政协的领导建立起较深的友情关系。在这上面多化一点时间是值得的。
  在处理与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关系上,作为县、市长,一方面要求下属在工作上必须认真负责,而且标准要高、要求要严,绝不能马虎,要形成令行禁止的工作风格。县、市长没有一点威严是做不好工作的。但也要注意把握好度,要求过高、过严、过急,不仅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还会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也容易伤人。另一方面,要平易近人,要尊重下属,关心和支持下属,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必要时要为他们挑担子,努力形成一股很强的亲和力。县、市长光有威严,没有亲和力,同样是做不好工作的。
  县、市长一般都掌管着当地的财权。除了已列入当年预算的和须由集体决定的以外,平时还有不少的经费支出要由县、市长把关、审批。这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做好人,也会得罪人。而且,一般情况下,总是粥少僧多。即使在经济发达、财力比较雄厚的地区,往往也难以应付各方伸手。得到的,未必满足;得不到的,大多会有意见。据我的观察,处理这类问题,一要公正,二要公开,三要区别对待。所谓公正,就是不论亲疏,一视同仁,不能亲者多给疏者卡。所谓公开,就是坚持集体讨论,不要一个人说了算,必要时应主动征求书记的意见,切忌私下操作。同时,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大钱要把紧,卡一点就是不小的数,小钱不要扣得太死;对有钱的单位,可以扣得紧一点,而对没钱的单位则应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别以为这些都是小事,处理得好坏,都会影响到县、市长的工作环境。
  我和县、市长们虽然靠得很近,但必竟没有身临其境,对县、市长们的甘苦也缺乏切身的体验。所以,当年在和那位年轻的县长朋友交谈时就作过声明,我的这些粗陋看法,很可能是旁观者雾里看花,并不真切,仅作参考,不能当真。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善于做官的人,他们靠了一套娴熟的钻营本领同样能混得不错,甚至比做事的人混得更好。但遗憾的是,我对此道一窍不通,也就更谈不出个所以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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