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次会议

关于召开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

关于召开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

时间:2006-02-08 14:0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召开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一简要说明。
  考虑到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放在春节前召开,加上我市春节前各项工作较忙,时间很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安排在春节后召开,于2月15日正式举行。这一建议已经我市四家国家机关负责人联席会议商定,并报经市委同意。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无锡市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无锡市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议无锡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市本级预算;审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决定草案拟定了这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主要建议议程,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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