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次会议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时间:2006-03-05 14: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重点围绕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工作情况的汇报展开了认真的审议。现将主要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将这一议题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重点审议,是非常及时、非常有针对性的。谈学明副市长的汇报,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市自主创新工作已取得的成绩,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2006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可行,对此大家表示满意。为了进一步增强无锡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家建议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制定完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对照国家已经出台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60条政策,我市应对现有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进行立、改、废,充分研究和发挥国家创新试验城市的政策优势,制定体现无锡地方特色的创新政策,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分类具体规划,脚踏实地,抓好落实,争取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忌“纸上谈兵”和搞“面子工程”。
  二是要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实现人才强市。实现自主创新,关键就是人才。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使海内外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同时要加强对本地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避免造成人才浪费。
  三是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学习深圳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抓住重点科技尖子、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造就在国内、国际有较大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型专利、产品、企业和品牌。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的落后企业,推动企业走自主创新道路。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四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增加科技经费投入总量,确保关键性科技创新项目的财政支持,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大力培育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壮大基金规模,规范基金运行,建立政府财政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的创新项目资金投入机制。
  五是要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丰富和提升产学研合作的内容和层次,积极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和高科技企业。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吸聚国内外高层次的专业精英人才和研发机构落户无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创新成果收益分享机制,重点保护创新人才的利益,保护自主创新的原动力。
  六是要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要充分发挥精神文化创新对物质生产科技创新的反哺、支撑作用,以建设国家创新试验城市为契机,运用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全市上下、各行各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新,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形成强烈的磁场效应,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无锡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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