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总第166期

代表联系选民何必都赶在人代会前

代表联系选民何必都赶在人代会前

时间:2006-03-08 11:0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代表在人代会前广泛联系走访选民是代表履职的一个重要方式。不少代表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较好地反映了选民的愿望和呼声,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对此,我们是应该给予肯定和鼓励的。但笔者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发现一些代表在联系选民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部分代表平时不怎么与选区、选民联系,或者根本无联系,而到快开人代会了,为了有所交待,才迫不得已赶在人代会前去走访联系选民。
  笔者认为,为了有所交待,被动应付地赶在人代会前突击走访选民的方式要不得,这是对选民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也是对代表职务的亵渎。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经常保持与选区选民联系,是代表法为代表执行职务作出的规定,也是代表应尽的职责。作为一名代表只有平时注意多到选区选民中多联系、多沟通,才能及时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也就可避免为了有所交待而赶在人代会前匆忙联系走访选民的现象。那种平时不注意联系选民,而采取临阵“恶补”的方式联系选民的代表由于准备不充分,相信也提不出多少有深度的建议,长期以往,也会让选民对这样的代表产生不信任感。不可否认,有的代表因平时工作忙,可能没有更多的时间联系走访选民,笔者认为,经常性联系做不到,那是否可在平时多注意一下联系呢?说到底,这还是个代表意识和责任心问题,代表意识强了,他会克服一切困难,利用各种方式联系走访选民,没有了为民执言的责任心和代表意识,再闲也会说很忙,也就会出现赶任务的问题。建议应加强对代表履职意识的教育和监督,常委会也应为代表履职积极创造条件,同时代表自身也要多加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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