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好土地
依法管好土地
时间:2006-03-08 11:0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两年来,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无锡市各级政府继续在巩固成果、完善制度、规范运作上下功夫,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但是,调查中我们也看到,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我市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收紧地根,上级下达给我市的用地计划逐年减少,远远满足不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节约集约用地思想观念与国家要求还存在差距,一些用地还比较粗放。一些地方对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后备资源贫乏的土地国情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还存在大手大脚、宽打宽用等粗放用地、浪费土地的情况。有的地方强调建筑成本而忽略用地成本,忽视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部分工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还比较粗放。
三、砖瓦窑业粗放用地、破坏耕地现象比较突出。一些窑厂粗放经营、掠夺性开采。蚕食农地、毁坏无锡市,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又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影响人们的生态环境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还不适应规范管理的形势要求。如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的市场化运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面缺少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或者说缺少法律的支撑)。
为保障《土地管理法》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重视以下工作:
一要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努力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面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形势,既要坚持走集约式发展的道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节约集约用地缓解用地指标紧张的矛盾,更要继续积极对上争取。全市从现在起就要千方百计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核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核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扩展我市发展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用地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力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切实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致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珍惜土地、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细化、量化集约用地的标准,利用税费政策等经济手段,鼓励用好增量用地。要引入创新考核机制,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衡量一个地区领导政绩和发展水平的标准之一。同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土地利用计划分配、项目供地要进行挂钩。在城乡建设各类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好每寸土地。重视和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促进产业布局集中、行业集聚、用地节约。
三要切实加大砖窑业整治力度,严格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由于关闭砖瓦窑厂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一些镇村领导过多考虑眼前利益,企业承包人考虑个人经济利益,方方面面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镇、村难度更大。因此,建议政府一方面要把砖瓦窑厂的关闭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力度落实关闭计划;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适当补贴。
四要重视土地市场运作中收益分配的问题。建议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将土地拍卖中的纯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农业建设。
五要加快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法制化。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着力研究在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中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法律盲区,探寻地方性法规保障的支撑点。加快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步伐,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当前,要加快制定出台有关加强土地储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些政策可先研究、先试行,成熟后再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
一、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我市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收紧地根,上级下达给我市的用地计划逐年减少,远远满足不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节约集约用地思想观念与国家要求还存在差距,一些用地还比较粗放。一些地方对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后备资源贫乏的土地国情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还存在大手大脚、宽打宽用等粗放用地、浪费土地的情况。有的地方强调建筑成本而忽略用地成本,忽视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部分工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还比较粗放。
三、砖瓦窑业粗放用地、破坏耕地现象比较突出。一些窑厂粗放经营、掠夺性开采。蚕食农地、毁坏无锡市,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又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影响人们的生态环境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还不适应规范管理的形势要求。如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的市场化运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面缺少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或者说缺少法律的支撑)。
为保障《土地管理法》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重视以下工作:
一要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努力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面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形势,既要坚持走集约式发展的道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节约集约用地缓解用地指标紧张的矛盾,更要继续积极对上争取。全市从现在起就要千方百计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核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核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扩展我市发展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用地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力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切实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致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珍惜土地、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细化、量化集约用地的标准,利用税费政策等经济手段,鼓励用好增量用地。要引入创新考核机制,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衡量一个地区领导政绩和发展水平的标准之一。同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土地利用计划分配、项目供地要进行挂钩。在城乡建设各类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好每寸土地。重视和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促进产业布局集中、行业集聚、用地节约。
三要切实加大砖窑业整治力度,严格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由于关闭砖瓦窑厂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一些镇村领导过多考虑眼前利益,企业承包人考虑个人经济利益,方方面面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镇、村难度更大。因此,建议政府一方面要把砖瓦窑厂的关闭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力度落实关闭计划;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适当补贴。
四要重视土地市场运作中收益分配的问题。建议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将土地拍卖中的纯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农业建设。
五要加快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法制化。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着力研究在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中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法律盲区,探寻地方性法规保障的支撑点。加快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步伐,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当前,要加快制定出台有关加强土地储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些政策可先研究、先试行,成熟后再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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