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次会议

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时间:2006-05-05 14: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无锡市民政局局长。面对组织的重托,我紧紧依靠局班子全体成员和全市民政战线的干部职工,围绕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目标,以“三个服务”为己任,以“求真务实”为主导,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依法行政”为要求,以“争先创优”为追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认真地履行了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为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尽了自己应有的努力。现将我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深化改革,努力增添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民政事业的发展,同样需要改革。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和分管局长一起,从调查研究着手,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制定方案,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实施了福利企业的改制工作。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加强对福利企业管理和服务的同时,结合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企业规模的做大做强,积极地组织了局属福利企业和及时地指导了面上福利企业的改制工作,从而激活了福利企业的运行机制,增强了福利企业的竞争能力,实现了销售、利润和税收的同步增长。改制后的580多家福利企业,现有职工55188人,其中残疾职工为24730人,占4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二是大胆放开了殡葬用品市场和殡仪服务市场。根据群众的反映和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在统一班子成员和有关单位领导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放开了殡葬用品和殡仪服务市场,打破了行业垄断,为民资进入殡葬服务业创造了条件。三是积极推行了退役士兵的安置改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我通过总结以往试点的成功做法和借鉴先进地区的有益经验,在全市走出了以“货币安置、自谋职业为主,岗位安置、安排就业为辅”的新路子。近几年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均达到100%,自谋职业率保持在95%左右,在全省领先。今年,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依据“区别标准、统一安置”的思路,实行了退役士兵安置的城乡一体化。四是大力推进了市属行业协会的“三脱钩”工作。按照全市改革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如期完成了市本级7l家行业协会的“三脱钩”工作,为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创造了机制条件。五是稳步实施了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民政的实际,在局属单位推行了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绩效挂钩等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较好地促进了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进取精神的增强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以民为本,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民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我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取向,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自己做好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切实加强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从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出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因素,适时适度地调整了低保标准,在农村建立了低保标准最低线制度。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率、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兑付率,均接近100%。根据困难对象的不同情况,实施了分类施保,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7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少数民族人员,在执行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20%,受益人员17978人,占低保对象的25%。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085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7%,比高峰值减少了近千人,下降3%。在健全低保制度的同时,抓紧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推进了乡镇、街道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87%和83%,位居全省前列。在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救助等制度为辅助,以社会互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根据中央关于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准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和规定,视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比例,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他们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和多次协调,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两次调整了计发比例,达到了政策规定的要求。面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实际,由我局牵头,会同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具体的意见,深受重点优抚对象的欢迎。国务院新的《军人怃恤条例》颁布实施后,为我市残疾军人及时办理了残疾等级套改和换证手续,全面落实了怃恤政策。三是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努力提高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随着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机构养老的需求明显增长。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制定了加快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的具体措施,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的积极性。目前,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4l家,养老床位11060张,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1.4张,其中城区达到了1.7张。去年,围绕我市第十八个敬老日活动,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重新梳理并出台了老年人优待办法和为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得到了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去年,在震泽社区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实体运作、老年人受益”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四是努力加强社区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进程。我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适时调整了村委会和社居委的管理规模,明确了对社居委日常工作经费的补贴标准和街道、社居委硬件设施标准,如期完成了农村第七届村委会和城市新一届社居委的换届选举,深入开展了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等活动,基本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是大力促进社会互助,努力发展慈善事业。我在争取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的同时,注重了社会资金的筹措,突出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福利彩票的销售。三年多来,募集慈善资金3500多万元,销售福利彩票近3亿元,积聚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依法行政,努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水平
  依法行政,是履行好民政职能的重要保证。我在带头依法办事的同时,采取措施努力规范部门的行政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我以国家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清理了相关的行政规章,取消了一批审批项目,将保留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都进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受理和办理。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惠山青龙山的决定。根据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的实际,形成了“一年启动、二年决战、三年扫尾”的工作计划,制订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又符合群众意愿的政策措施,抽调了专门工作力量,加大了舆论宣传,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到4月10日为止,已平迁私埋乱葬坟墓20686只,完成整治量的20%。认真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我加大了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研究力度,结合我市的实际,向市政府提请并通过了《我市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我市慈善医疗救助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的意见》等行政规章,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认真实施区划调整工作。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要求,提出了区划调整的建议方案,办理了相关的报批手续,为顺利实施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我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每件建议都亲自过目,并逐一提出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专门建立了工作责任体系,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会商,专题协调。三年多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人大代表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为100%。
  四、想方设法,努力改善服务设施的条件
  民政设施是开展和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我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急后缓”、“保安全、保运行”的思路,依靠兄弟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进行了市级民政设施的完善工作。完成了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基建扫尾和资金平衡工作,于2003年8月投入使用。完成了烈士陵园的一期和二期改造,改善了烈士陵园的环境,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完成了军供站的二期和三期改造,提高了安全系数,增强了服务功能。实施了救助管理站的搬迁,充分利用了民政资源,节约了政府资金。完善了军休所的服务设施,改善了军休老干部的生活条件和活动条件。在完善市级民政设施的过程中,我坚持做到了手续完备、操作规范、接受审计、公开透明。
  五、从严要求,努力加强民政队伍的建设
  担任局长以来,我始终牢记组织的重托,不忘群众的期望,时时自警、自省、自律。我经常提醒自己,职务即使命,权力即责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做到清正廉洁,一心为公,又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班子成员,带好民政队伍。为此,我坚持从自身做起,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淡泊名利,为全局干部职工做表率。在严以律己的同时,积极配合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文明行业、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民政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了干部的选拨、培养和使用,加大了内部交流的力度。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协作、努力工作、争先创优、多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在工作中,我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方法,重大问题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平时,我尊重班子成员,遇事主动同他们商量沟通,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我尊重机关同志,工作上严格要求,遇到困难和问题,热情地予以帮助,为他们安心民政工作创造必要和可能的条件。
  任职以来,我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绩归功于党、归功于人民、归功于大家。对照标准和要求,我仍有不少差距。自己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往往求稳怕乱;自己的学习还不够系统,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和前瞻性的探索;自己的作风还不够深入,往往满足于对乡镇、街道层面情况的了解;自己的工作方法还不够讲究,往往容易急躁,开展批评还缺乏应有的艺术性。从民政工作来看,组织网络还不够健全,城区和基层民政工作的力量比较单薄;社会救助的政策、规定比较分散,低保的进退机制还不够完善,医疗专项救助和临时救济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队伍素质、保障能力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和日益提高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我要正视自己和工作中的差距,努力改进,不断提高。
  述职的过程,是自我总结的过程,是接受教育的过程,是增强责任的过程。这次述职,必将成为我更好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的一个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认认真真做事为座右铭,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努力增强自己的创新意识和法制意识,谋求民政事业的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始终筑好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民政工作者“为民、务实、廉洁、奉献”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群众,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基本、最急需、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关注民生、努力维护民权、注重保障民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的新鲜经验,指导好面上的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履行好民政的各项职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我市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和谐宜人的新无锡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