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总第167期

代表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代表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时间:2006-05-08 11: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人大代表工作是密切人大与群众联系的桥梁,是反映民意、监督政府工作的主体。
  作为县、乡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来说,他们直接产生于人民群众之中,又直接受命于人民群众嘱托,要时时对政府谏言,处处为百姓解难。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在政府与居民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推进政府工作,这是摆在街道人大代表工作面前的一个首要课题。当前街道代表工作发展还面临很多困难,离居民群众的实际要求和愿望有很大差距。
  从主观上来看,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代表对人大代表这个职位有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这只是参加会议时的代表,会后活动参不参加无所谓,或能不参加就不参加;有的只看重这个名称,没有把“人大代表”当成一种责任和使命;有的甚至把代表工作看成是负担,很少或基本不参加活动。
  学习法规不到位。一些代表由于多种原因,疏于人大方面知识和法律的学习,审议政府工作提不到点上,听取群众意见或“蜻蜓点水”,或不会去粗取精地进行分析,只会作“传声筒”全部上传,参政和监督的水平无法提高。
  联系选民不到位。按照《代表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而个别代表借口工作忙,很少主动深入社区,长期不与选民见面和联系,不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反映,不能很好地发挥代表联系选民的作用。
  督促落实不到位。代表把基层单位和选区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然后送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后,很少去督促或不知如何去督办,影响了选区群众对代表的信任度。
  从客观上来看:一是代表产生过程有待改进。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的,但现实选举过程中,一些人大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带有一定的组织意图,有相当比例的党政领导还要确保当选,这虽然保证了代表个体素质的提高,但由于这些代表单位事务繁忙,闭会期间很少有时间参加街道代表大组的活动。同时,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是有单位的,受雇于单位,当好代表只是兼职,且没有报酬,因此,他首先是单位人,然后才是人大代表。
  二是人大宣传工作有待改进。社会上认为代表只要干好了本职工作就是一名好代表。新闻媒体包括人大机关自己主办的报刊也多是宣传代表怎样艰苦创业,怎样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只讲代表在本职岗位上的成就,而不讲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在选举中便下意识地将这类人选为代表,根本不问其有否代表意识;或将代表视同为官衔,认为只有领导干部才可当代表,造成代表中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比例过高。这种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的代表多了,导致人大监督流于形式。
  三是组织管理工作有待改进。平时主要依靠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大组负责代表闭会期间组织工作,组织管理属于松散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管理力度不大。同时,对长期不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代表,《代表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街道对此无法处置。
  四是建议办理工作有待改进。一些党政部门和领导对代表建议和意见不够重视,影响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代表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五是经费投入机制有待改进。当前街道人大代表工作没有经费保障,活动开展要么街道出一点,要么轮流坐庄,靠代表所在单位支持一点,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代表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根据以上现状,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代表学习活动机制,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每年区人大要对街道人大代表大组的代表进行一次短期集中轮训,学习人大法规和有关法律,通报区情动态,提高代表参政议政和监督的水平。
  二是加强相互交流。任期第一年,街道人大代表大组要定期组织新老代表进行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交流;同时,邀请居委会主任和部分居民与他们座谈、交流,让代表们知道,居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人大代表。
  三是加强活动效果。要结合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和市区重点工作,定期组织有关视察活动。代表要自觉做到事前背景了解,事中参与讨论,事后有建议上报。通过努力,进一步增强当选代表联系选区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责任感,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扩大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信任度。
  (二)建立和完善代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代表组织管理力度。
  一是开展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选民之家”活动的建设,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
  二是加大对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考核监督。目前,代表作用发挥不好,不能简单地说是代表素质不高,而是缺乏一种对代表监督制约机制;现行的选举法和代表法中的一些规定不明确、不严密、操作性不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没有量化的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对代表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直觉。我们可以通过公开代表活动情况,使其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选区的所有选民都知道代表的姓名、单位、电话号码,这样才能随时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才能确保代表随时接受选民的监督。
  三是完善代表表彰激励制度。对于能够为百姓鼓与呼,为民办实事、好事,参政履职工作做得好的代表应当给予大力的宣传表扬和物质鼓励。同时,还要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给代表更多的议政履职机会,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建立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奖励制度,面可广一点,奖项可多一点,促进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四是将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列入每年区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为保证代表活动的定期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建立和完善代表竞争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监督效果。
  一是逐步减少代表中机关、企业单位行政领导的比例,扩大普通居民、员工的入选比例,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目前的选举机制和程序多少带有一定的指定性和分配意图,尤其是间接选举更带有一定的长官意志。为此,增强选举的透明度,将竞选机制引入差额选举中,让候选人直接与选民见面,候选人向选民发表竞选演说,选民可直接向候选人提出问题,这样才能让群众选出他们满意的人大代表。
  二是探索试行人大代表职业化,对于当选的基层人大代表,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离职,专职从事人大代表工作,工资由人大组织落实,这样可以保证监督的公证性和中立性。□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