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时间:2006-09-08 12:3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贯彻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党中央和江苏省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两院”在党的领导下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主题开展工作。这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人大在政治上对“两院”给予更大的关心,在工作上给予更多的支持,更好保障“两院”实现艰巨而光荣的使命。
近些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方位监督支持“两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监督支持“两院”发挥各自的法定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根据市检察院立法建议,在全国率先制定《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法规,支持检察机关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根据市中级法院立法建议,及时制定了《无锡市担保物抵押登记条例》,为法院审理和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在每年的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上,都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和“两院”遇到的工作难点,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2004年,主动调研和关心全市24个基层法庭的建设工作,及时统一法院内部对基层法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认识,通过当地镇政府的关心、支持使这24个法庭的基础硬件建设基本达到了上级规定的标准,为维护当地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督支持“两院”坚持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连续三年关心和督促“两院”和公安机关在打击“两抢”和“打黑除恶”工作上发挥司法作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法院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又一次组织开展调研检查活动,督促法院转换观念,改变以往执行工作只靠法院“单打一”的做法,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由政法委牵头,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执行工作的威慑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逐步解决。
——监督支持法院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支持“两院”在民、刑事的审判程序上,开展公诉机关与律师,双方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庭前证据交换认证”工作。支持检察在全国首创设立打击职务犯罪指挥中心和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工作。支持法院系统专设少年法庭;恢复和建立“调审结合,审执结合,以调为主”,确保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致。支持“两院”健全对申诉信访件设立公开听证等工作机制,建立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系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监督支持“两院”加强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2004年,与政法委联合对无锡地区司法环境及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针对无锡在经济加快发展过程中流动人员逐年增多和各种矛盾聚集,民、刑案件逐年增多,而“两院”编制一度封冻,人员“青黄不接”和偏紧,超负荷工作的现象,建议市委及时考虑,并得到解决。去年初,通过调研,向市委和政法行提出建议,要求政府财政部门改变对司法机关财政预算拨款,采取“以收定支”和考核方式,贯彻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收支两条线”和“对两院上交非税收入和赃款,用于增添装备上”的要求,促进了司法经费的保障。
——监督支持“两院”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要求两院的正、副领导向人大述职,督促他们始终不忘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两级人大对“两院”要人大任命的司法干部,采取任职前的司法考试和宣誓,对成绩不及格的和任职前宣誓不好的人员,坚决不任命。先后有两名司法干部,因上述原因未被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
市人大一直十分重视和关心“两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每年都要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切实帮助“两院”解决遇到的工作难点问题。对发现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上,及时督促和帮助“两院”整改,防止司法人员发生执法违法,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人大还制定了《无锡市人民代表视察法院庭审活动的意见》,组织代表进行庭后评议,促进承办法官在庭审能力、庭审作风、庭审质量等审判水平上得以提高。根据人大代表对“两院”的批评和建议,以及通过人大受理群众涉法信访中,发现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和个别有错案件,及时帮助和督促“两院”依法纠正,有效制止和避免“两院”由于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近些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方位监督支持“两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监督支持“两院”发挥各自的法定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根据市检察院立法建议,在全国率先制定《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法规,支持检察机关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根据市中级法院立法建议,及时制定了《无锡市担保物抵押登记条例》,为法院审理和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在每年的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上,都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和“两院”遇到的工作难点,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2004年,主动调研和关心全市24个基层法庭的建设工作,及时统一法院内部对基层法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认识,通过当地镇政府的关心、支持使这24个法庭的基础硬件建设基本达到了上级规定的标准,为维护当地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督支持“两院”坚持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连续三年关心和督促“两院”和公安机关在打击“两抢”和“打黑除恶”工作上发挥司法作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法院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又一次组织开展调研检查活动,督促法院转换观念,改变以往执行工作只靠法院“单打一”的做法,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由政法委牵头,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执行工作的威慑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逐步解决。
——监督支持法院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支持“两院”在民、刑事的审判程序上,开展公诉机关与律师,双方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庭前证据交换认证”工作。支持检察在全国首创设立打击职务犯罪指挥中心和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工作。支持法院系统专设少年法庭;恢复和建立“调审结合,审执结合,以调为主”,确保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致。支持“两院”健全对申诉信访件设立公开听证等工作机制,建立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系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监督支持“两院”加强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2004年,与政法委联合对无锡地区司法环境及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针对无锡在经济加快发展过程中流动人员逐年增多和各种矛盾聚集,民、刑案件逐年增多,而“两院”编制一度封冻,人员“青黄不接”和偏紧,超负荷工作的现象,建议市委及时考虑,并得到解决。去年初,通过调研,向市委和政法行提出建议,要求政府财政部门改变对司法机关财政预算拨款,采取“以收定支”和考核方式,贯彻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收支两条线”和“对两院上交非税收入和赃款,用于增添装备上”的要求,促进了司法经费的保障。
——监督支持“两院”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要求两院的正、副领导向人大述职,督促他们始终不忘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两级人大对“两院”要人大任命的司法干部,采取任职前的司法考试和宣誓,对成绩不及格的和任职前宣誓不好的人员,坚决不任命。先后有两名司法干部,因上述原因未被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
市人大一直十分重视和关心“两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每年都要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切实帮助“两院”解决遇到的工作难点问题。对发现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上,及时督促和帮助“两院”整改,防止司法人员发生执法违法,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人大还制定了《无锡市人民代表视察法院庭审活动的意见》,组织代表进行庭后评议,促进承办法官在庭审能力、庭审作风、庭审质量等审判水平上得以提高。根据人大代表对“两院”的批评和建议,以及通过人大受理群众涉法信访中,发现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和个别有错案件,及时帮助和督促“两院”依法纠正,有效制止和避免“两院”由于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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