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率”取代“答复率”好
“解决率”取代“答复率”好
时间:2006-09-08 12:3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据《人民代表报》6月24报道,从今年起,上海市人大将建立“代表建议解决率报告制度”——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到底解决了没有,有多大比例得到实际解决,将在年底一见分晓。笔者认为,这是人大监督代表议案和意见办理落实的一项好举措,值得推广和效之。
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之一,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并监督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落实也是法律赋予的工作职权之一,而办理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又是各单位、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时下,各单位、各部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和建议是认真对待并及时办理的,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也有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来抓,不是在解决实际问题、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而是在办理过程中敷衍塞责,在如何应付上做文章,致使代表建议意见得不到很好的落实,“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答复不错,令代表十分满意,可答复后,仍按兵不动,还是老样子,好象已经答复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有的是代表连续多年就同一问题提出建议,但有关部门是年年答复问题仍不见解决。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切实改变过去哪种只满足于“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为办理而办理”的状况,上海市人大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并将“解决率”公布于众,有助于改变目前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答复了、就完了”的问题。
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体现了人大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从前当人们对人大工作还不够重视时,如人大依法提出了办理代表建议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而如今这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答复率百分之百不成问题。如果人大工作还死盯答复率,那就显得没有现实意义。这就要求人大工作也要改变观念、与时俱进,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才有生机和活力,用“解决率”来衡量办理代表建议就是人大工作一项实实在在的创新,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符合时代要求,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有些单位和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
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显示了人大依法监督的工作力度。人大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代表建议件,不是答复了就了,其实答复了不等于解决了,更重要的是交办后如何跟踪监督抓落实。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是人大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显示了人大监督手段的刚性,不再是过去办理单位“答复了就完了”的事,而是人大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瞄准解决率,就是求得问题的真正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才会真正满意,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也会大大提高。
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改进了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代表的建议是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而提出的,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建议办理得好坏,问题解决得快慢,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为了“答复率”,作为政府部门在办理中坐在办公室依样画葫芦,答复代表也是容易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可答复后实际行动如何却难以知晓,有的事后往往强调各种理由被推诿、搪塞,而问题得不到好解决,一年一年过去了,仍然是老问题、老样子。用“解决率”来处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公布于众,那就不一样了,无疑会增加了办理单位的工作压力,促使办理单位深入实际,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这样做,不可能是能解决的拖着不解决。倘若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无地自容,必然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
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之一,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并监督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落实也是法律赋予的工作职权之一,而办理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又是各单位、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时下,各单位、各部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和建议是认真对待并及时办理的,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也有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来抓,不是在解决实际问题、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而是在办理过程中敷衍塞责,在如何应付上做文章,致使代表建议意见得不到很好的落实,“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答复不错,令代表十分满意,可答复后,仍按兵不动,还是老样子,好象已经答复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有的是代表连续多年就同一问题提出建议,但有关部门是年年答复问题仍不见解决。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切实改变过去哪种只满足于“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为办理而办理”的状况,上海市人大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并将“解决率”公布于众,有助于改变目前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答复了、就完了”的问题。
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体现了人大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从前当人们对人大工作还不够重视时,如人大依法提出了办理代表建议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而如今这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答复率百分之百不成问题。如果人大工作还死盯答复率,那就显得没有现实意义。这就要求人大工作也要改变观念、与时俱进,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才有生机和活力,用“解决率”来衡量办理代表建议就是人大工作一项实实在在的创新,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符合时代要求,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有些单位和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
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显示了人大依法监督的工作力度。人大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代表建议件,不是答复了就了,其实答复了不等于解决了,更重要的是交办后如何跟踪监督抓落实。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是人大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显示了人大监督手段的刚性,不再是过去办理单位“答复了就完了”的事,而是人大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瞄准解决率,就是求得问题的真正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才会真正满意,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也会大大提高。
用“解决率”取代“答复率”,改进了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代表的建议是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而提出的,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建议办理得好坏,问题解决得快慢,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为了“答复率”,作为政府部门在办理中坐在办公室依样画葫芦,答复代表也是容易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可答复后实际行动如何却难以知晓,有的事后往往强调各种理由被推诿、搪塞,而问题得不到好解决,一年一年过去了,仍然是老问题、老样子。用“解决率”来处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公布于众,那就不一样了,无疑会增加了办理单位的工作压力,促使办理单位深入实际,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这样做,不可能是能解决的拖着不解决。倘若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无地自容,必然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