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设机关要要为代表当好“娘家人”
人大常设机关要要为代表当好“娘家人”
时间:2006-09-08 12:3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石。近些年,一些地方的代表工作出现了反复,有些群众说代表不如以前了,一些人大工作者也有同感。究其原因,除了代表构成不合理、代表职务意识不强等重要因素外,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当好代表的“娘家”、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没有当好“娘家人”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原因。
代表执言,人大“失语”。人大在重大事件上的频频“失语”一度成为媒体特别是网友关注的焦点,其中缘由涉及政治体制等重大问题,改变并非一朝一夕。然而人大在代表为民执言后的“失语”让代表寒心、让群众不解。有的代表说,大会小会都要求我们增强职务意识,敢于善于为民执言,可是我们把群众的意见带到了人大就没下文了,这样群众不相信我们,政府及其部门也不理睬我们,几次一来,我们也没积极性了。有的责任心强的代表选择了向新闻媒体反映问题,一些问题还得到了解决。作为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人大监督,却屡屡“缺位”、“失语”,代表得不到“娘家”的有力支持而另辟蹊径,值得我们深思。
代表活动,人大“旁观”。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现在成“轮流坐庄”的趋势,即干部、企业家代表轮流安排活动。于是,活动的质量参差不齐,活动的效果时好时坏。每次活动,人大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都会参加,然而大多数时候以“客人”自居,悠然旁观,对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作出指导,对一些社情民意没有及时向上反映。娘家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
除此之外,人大在代表培训、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上的力度也和法定的要求、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对此,笔者认为人大及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三种意识”,当好代表“娘家人”。
第一,增强“一线意识”。人大是几线的问题争论了多年,但似乎只局限在理论层面。实际工作中,“到了人大,多干没有意思,不干不好意思,干点意思意思”的观念已被不少人大工作者所接受、所信奉。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工作的开展可想而知,而作为人大工作中较为繁琐的代表工作,或是应付,或是技巧地开展了。所以,必须增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线意识”,特别是转岗到人大的领导干部。
第二,增强“服务意识”。人大的工作机构和人大代表之间的关系,是服务而不是领导,这是法律所明确的。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是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不搞好服务就是失职。然而不少人大代表,特别是普通代表,在执行职务时得不到服务和帮助,在受到阻挠甚至威胁报复时得不到有力支持和保障。所以,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尽应尽之责。
第三,增强“民本意识”。人大是民意机构,“亲民、爱民、为民”是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如何“以民为本”?支持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是很好也是主要的实现途径。所以,必须增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民本意识”,保障民主渠道的畅通,保障群众意愿的有效实现。□
代表执言,人大“失语”。人大在重大事件上的频频“失语”一度成为媒体特别是网友关注的焦点,其中缘由涉及政治体制等重大问题,改变并非一朝一夕。然而人大在代表为民执言后的“失语”让代表寒心、让群众不解。有的代表说,大会小会都要求我们增强职务意识,敢于善于为民执言,可是我们把群众的意见带到了人大就没下文了,这样群众不相信我们,政府及其部门也不理睬我们,几次一来,我们也没积极性了。有的责任心强的代表选择了向新闻媒体反映问题,一些问题还得到了解决。作为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人大监督,却屡屡“缺位”、“失语”,代表得不到“娘家”的有力支持而另辟蹊径,值得我们深思。
代表活动,人大“旁观”。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现在成“轮流坐庄”的趋势,即干部、企业家代表轮流安排活动。于是,活动的质量参差不齐,活动的效果时好时坏。每次活动,人大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都会参加,然而大多数时候以“客人”自居,悠然旁观,对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作出指导,对一些社情民意没有及时向上反映。娘家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
除此之外,人大在代表培训、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上的力度也和法定的要求、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对此,笔者认为人大及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三种意识”,当好代表“娘家人”。
第一,增强“一线意识”。人大是几线的问题争论了多年,但似乎只局限在理论层面。实际工作中,“到了人大,多干没有意思,不干不好意思,干点意思意思”的观念已被不少人大工作者所接受、所信奉。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工作的开展可想而知,而作为人大工作中较为繁琐的代表工作,或是应付,或是技巧地开展了。所以,必须增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线意识”,特别是转岗到人大的领导干部。
第二,增强“服务意识”。人大的工作机构和人大代表之间的关系,是服务而不是领导,这是法律所明确的。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是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不搞好服务就是失职。然而不少人大代表,特别是普通代表,在执行职务时得不到服务和帮助,在受到阻挠甚至威胁报复时得不到有力支持和保障。所以,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尽应尽之责。
第三,增强“民本意识”。人大是民意机构,“亲民、爱民、为民”是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如何“以民为本”?支持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是很好也是主要的实现途径。所以,必须增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民本意识”,保障民主渠道的畅通,保障群众意愿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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