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总第171期

代表执行职务的 “三好”

代表执行职务的 “三好”

时间:2007-01-08 13: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组织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离不开人大一条线的组织、指导和服务,特别是基层人大最多要面对四级人大代表,组织措施实不实,工作指导得不得力,创造条件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的实际成效。因此,人大在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等工作或活动时,应尽量多吸收人大代表参加。这样既可以提高代表的参与率,拓宽代表的知政知情面,又可以提高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或其他会议上的审议质量;基层人大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活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上的保障,做好服务工作。
  效果好。要注意提高活动的效果,开展代表活动不是形式,也不是为了活动而开展活动,关键要通过代表活动来反映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有关单位抓紧解决。要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要在对政府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以及对乡镇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多做文章,才能求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真正发挥人大的作用和体现代表的风采。
  宣传好。要加强宣传,突出人大代表履职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以点带面,增强代表履职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托媒体开展年度优秀代表评比,创造代表履职争先的平台,进一步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履行代表职责,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在代表履职的过程中,配合《监督法》的出台,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造浓人大制度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人大意识,努力推动民主进程向纵深发展,为基层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更适宜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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