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褚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文件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2919件,审结66848件,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7%,其中中级法院受理7837件,审结7404件,同比分别增长6%和7%,为建设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和谐无锡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平安的职能。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44件,审结4835件,同比分别增长6.1%和5.7%,判处罪犯7350人,同比增长7.4%,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216人,占罪犯总人数的16.5%,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认真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6件148人,其中省、市级挂牌督办大案5件49人,“搬霸”犯罪案件9件20人;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件;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与戒毒所和街道社区共同开展宣传帮教“进病区、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入”禁毒系列活动,合力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加强对经济犯罪的财产刑处罚,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70万元,顺利审结最高法院指定督办的国洪起等特大合同诈骗案;加强司法领域内的人权保障,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81件,确认赔偿标的总额1511万元。
  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和谐、保障发展的职能。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080件,审结36804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12.8%和10.8%。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养老、医疗、工伤、房地产等事关民生的纠纷案件,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的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精心审理了涉案金额超5亿元的江阴莱克公司系列纠纷案、涉案金额达1.3亿元的金融债权打包转让案等一批商事大要案;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确定了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处理土地承包和流转关系的若干原则;畅通市场退出渠道,慎重审理了红星工具公司、第五毛纺厂等无锡市首批改制企业破产案,妥善安置职工,规范清算程序,加强债权清收,促进了资本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国家创新试验城市建设,依法制裁了假冒“恒顺”醋、侵犯“味仟”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积极争取管辖专利纠纷案件,经最高法院指定,取得了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项目获得2006年度“平安无锡”建设创新成果三等奖。
  发挥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76件,审结260件,同比分别增长13.1%和15.6%。妥善审理涉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和环境保护等群体性诉讼案件,协调好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的程序合法表达诉求;支持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审结了全省首例盐务管理行政案件;倡导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执行工作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合法权利实现的职能。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235件,执结18737件,执结标的总额3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13.3%和104.4%。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把涉府涉村案件、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涉及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超期一年以上的案件和中止案件等六类案件纳入清理范围,共执结六类案件3091件,执结标的总额8.4亿元。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关于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若干规定》,依法强制申报财产,严厉打击恶意逃债;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发布了《关于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通告》,加大了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制裁力度;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和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协助法院执行的社会联动机制,签订了协助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着力构筑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成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公开和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努力使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获得司法救助。
  二、坚持和谐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依法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增强诉讼调解的实际效果。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2.8%,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行政一审案件撤诉率达38.8%。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规定》,全市法院共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9个,处理案件2157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案件63件,调解成功率达43.5%。
  强化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将涉诉信访处理与开展“证据维权”活动紧密结合,把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引导当事人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共接待来访27841人次,同比减少10.4%;开展“信访老户停诉息访百日活动”,对涉诉上访案件逐一排查、梳理并建档,落实了处理方案。畅通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渠道,依法纠正有错误的裁判。共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439件,审结1376件,其中决定再审的111件;受理二审案件2887件,审结274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的194件;受理因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以及法院决定进入再审的案件132件,审结10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的44件。
  强化审判公开和便民诉讼。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审判公开的渠道,在互联网开通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案件当事人凭密码可网上查询立案、审理和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扩大诉讼费减缓免的适用范围,全年减缓免诉讼费313.8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中级法院减缓免诉讼费43.9万元,同比增长1.3倍。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以及网上立案、电子签章、假日法庭和巡回审判等做法,新设巡回审判点4个,方便了当地群众诉讼。
  强化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庭审直播、典型案例报道、法律咨询等多种途径,促进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防控体系和维权格局,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与团市委共同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专题研讨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达成了突出教育、法律援助、提前介入等共识;规范和改进减刑假释工作,共减刑假释3365人,参与对轻刑犯的社区矫正,采用听证方式审结了我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获得减刑的案例。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加强司法管理制度建设。把审判质量与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狠抓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业绩考评等制度的落实。中级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与新收案数之比达102.1%,居全省首位;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8.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3天,当事人上诉率为5%,申诉率为1.4%,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5%,审判工作运行呈现良好态势。
  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按照《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无锡法院实际,重点深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实施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直接审理制、听审制、听证制和依次表决制等四项新制度;探索实施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审以及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机制;以2007年底前全面建成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法庭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参加合议庭审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加强审判监督与指导;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开展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明确了法官助理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建立法官助理准入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升队伍的司法品格和司法能力
  培养司法品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端正法院干警的司法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加强制度建设、执行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和省法院新的“六条禁令”为重点,全面规范法官在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和业外活动中的行为,全市法院有8个单位被授予“省级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称号。加强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政建设。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一岗双责”责任状,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开展“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专项教育活动,强化了干警的自律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全面推行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加强纪检监督,从群众反映中发现问题、改进作风,全市法院收到的群众信访投诉总量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2006年同比又减少了15.5%。
  提升司法能力。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坚持凡进必考和统一招录制度,把好人员进口关,全市法院共补充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3名。加强干部队伍领导能力建设,组织全市法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进行集中整训,举办“怎样当好中层干部”研讨会,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表率意识和综合素质。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分级序列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培训33期,培训干警1039人次。目前,全市法院在编干警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1.3%,硕士、博士(含在读)占13.1%。
  五、坚持狠抓基层,牢固构筑依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
  加强基层审判管理。强化检查、考核与通报,建立基层法院审判业绩和法官业绩考核制度,促进基层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加大审判业务指导力度,以重点调研课题和学术讨论为抓手,推动基层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全市基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9444件,同比增长12.3%,人均结案数居全省首位,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全省最低。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基层法官参加全省第二期基层法官轮训和各类业务培训,促进基层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培养了一批扎根基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惠山区法院前洲法庭的徐琳法官被授予“全省十佳法官”称号。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目前,全市24个人民法庭已有22个建设达标,20个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用房达到最高法院规定的一类建设标准,为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全市基层法庭154名干警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623件,人均结案达140.4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9325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9.4%,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为11986件,调解撤诉率达55.4%,大量矛盾纠纷通过人民法庭的有效工作被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六、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营造自身和谐发展的外部环境
  自觉维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一当好,三争创”活动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争创“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经验”的“全省、全国知名法院”为抓手,努力推进法院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保持与无锡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相适应。发起并主办了全国性的“WTO与中国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为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治国建言献策,承办了首届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司法公正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论坛活动,向全社会作出五项公开承诺,为无锡塑造文明、诚信、法治、和谐的城市形象作出了积极努力。制定了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着力解决人员编制、“两庭”建设、物质装备以及办公现代化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机制、代表意见督办落实机制、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处理机制、代表联络机制以及舆论宣传工作等五项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两级法院152人次,视察评议庭审414人次;每季度向市人大机关和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发送《无锡法院工作通报》,便于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办结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件3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加强代表关注案件的跟踪反馈,办理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33件;在互联网设立监督电子信箱,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行为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仍然存在;审判力量配备和司法保障水平与繁重的审判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2007年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的重要之年。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诉讼案件必将大幅度上升。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深入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保障者的姿态,积极投身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和谐无锡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无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全市法院将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打击惩治功能,积极推进新一轮平安无锡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参与“大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少年审判、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司法建议和法制宣传等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二是发挥调节保障功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自然生态资源、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生态型城市群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以及区域性城市建设。
  三是发挥规范引导功能,有效推动社会管理的改进。依法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规范企业治理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四是发挥纠纷解决功能,运用和谐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诉讼调解和多渠道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扩大邀请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案件范围,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化解诉讼领域内的社会矛盾。
  五是发挥便民司法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广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以便捷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减轻贫困群众的诉讼负担。
  六是完善法院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死刑核准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死刑案件一审审判质量,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保障工作;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高;深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定案把关、审判决策的职能作用。
  七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担当得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任的法院队伍。
  八是加强司法保障工作,促进法院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无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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