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已刻不容缓
为基层减负已刻不容缓
时间:2007-03-08 13:5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作为市(县)区派出机构的街道及其下辖的自治组织社区居委,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基层,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服务者。街、居两级工作,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日,笔者参与相关调研,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是:街、居两级疲于应付上级各部门、各条线的各项检查、各种会议、各类任务;另要致力于完成拆迁、招商引资、引税等任务,对搞好地区管理、服务工作感到力不从心。
下面,以我市城区一街道为例。
负担一:工作负担。拆迁成了街、居两级的主要工作。近两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街、居两级根据上级要求参与拆迁。2006年从正月半开始一直坚持到圣诞节前夕,这些一线同志因与政绩、奖励挂钩,只能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拆迁重点工作的关系,无论酷暑严寒,不分昼夜,坚持与被拆迁户交涉沟通,使之签约、搬迁。有的居委干部因承受不了这种极限的疲劳而辞职。此外,招商、引资、引税也是“责任到人”,利益相关,本职工作无奈地“放一放了”。然而,真的可以放一放吗?上级部门多如牛毛的会议、检查,总得“应付”一下吧。那又应付得了吗?2004年区域调整以后,一般每个社区居委平均居住人口在7000—10000人,每个社居委的工作人员为7—8人。然而他们要接受区级相应的41个党政部门,86个条线的任务及管理,而且政法口子、环境卫生口子的省、市、区的检查接踵而来,街、居二级已有些招架不住。社区居民的实际困难总得“应付”一下吧。可是由于上级职能部门职责不明、事业单位转制、“费不随事转”等原因,导致街、居在解决房子漏了没人修、厕所堵了没人通、树长大了没人剪等问题时很是棘手,每年因此贴了不少钱,还被老百姓骂,被上级领导批评,基层干部压力很大。
负担二:经济负担。街、居两级的可用财力也很紧张,上级的财政拨款也仅是按街道定编人员人均4万元核算,居委干部的报酬、办公经费按社区户均80元核算。尽管有一点资产经营的收入进行弥补,仍是入不敷出。这种情况下,上级部门指定性的条线人头经费还需250万元以上,如综合治理的平安创建、大调解两项,地区人均需投入6元,计60万元;文化体育人均3元,计30万元;城市管理需投入60万元以上。
根据上述情况,笔者走访了一些人大代表,建议如下:
1、我市城中各区分别辖4-6个街道,而区委、政府的部门设置太多,同类的部门可以合并,可以借鉴全国精简试点县(区)的经验操作,使生产关系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2、必要的检查是要的,但尽可能由分层次检查调整为集中检查,减少检查的频率,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合理性。
3、街道是否参与拆迁值得商榷,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街道不是拆迁的主体,拆迁不能作为街道常年性的工作任务,更不能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4、老城区街、居二级的可用财力是比较紧张的,尽管开源节流,亦难应付政策性增长的钢性支出。所以上级的部门尽可能不要摊派条线的指定性费用。
5、区级部门尽可能减少会议,即使开会,亦不要在街道轮流坐庄,这样也可以减轻街道的负担,并可避免不必要的攀比之风。
下面,以我市城区一街道为例。
负担一:工作负担。拆迁成了街、居两级的主要工作。近两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街、居两级根据上级要求参与拆迁。2006年从正月半开始一直坚持到圣诞节前夕,这些一线同志因与政绩、奖励挂钩,只能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拆迁重点工作的关系,无论酷暑严寒,不分昼夜,坚持与被拆迁户交涉沟通,使之签约、搬迁。有的居委干部因承受不了这种极限的疲劳而辞职。此外,招商、引资、引税也是“责任到人”,利益相关,本职工作无奈地“放一放了”。然而,真的可以放一放吗?上级部门多如牛毛的会议、检查,总得“应付”一下吧。那又应付得了吗?2004年区域调整以后,一般每个社区居委平均居住人口在7000—10000人,每个社居委的工作人员为7—8人。然而他们要接受区级相应的41个党政部门,86个条线的任务及管理,而且政法口子、环境卫生口子的省、市、区的检查接踵而来,街、居二级已有些招架不住。社区居民的实际困难总得“应付”一下吧。可是由于上级职能部门职责不明、事业单位转制、“费不随事转”等原因,导致街、居在解决房子漏了没人修、厕所堵了没人通、树长大了没人剪等问题时很是棘手,每年因此贴了不少钱,还被老百姓骂,被上级领导批评,基层干部压力很大。
负担二:经济负担。街、居两级的可用财力也很紧张,上级的财政拨款也仅是按街道定编人员人均4万元核算,居委干部的报酬、办公经费按社区户均80元核算。尽管有一点资产经营的收入进行弥补,仍是入不敷出。这种情况下,上级部门指定性的条线人头经费还需250万元以上,如综合治理的平安创建、大调解两项,地区人均需投入6元,计60万元;文化体育人均3元,计30万元;城市管理需投入60万元以上。
根据上述情况,笔者走访了一些人大代表,建议如下:
1、我市城中各区分别辖4-6个街道,而区委、政府的部门设置太多,同类的部门可以合并,可以借鉴全国精简试点县(区)的经验操作,使生产关系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2、必要的检查是要的,但尽可能由分层次检查调整为集中检查,减少检查的频率,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合理性。
3、街道是否参与拆迁值得商榷,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街道不是拆迁的主体,拆迁不能作为街道常年性的工作任务,更不能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4、老城区街、居二级的可用财力是比较紧张的,尽管开源节流,亦难应付政策性增长的钢性支出。所以上级的部门尽可能不要摊派条线的指定性费用。
5、区级部门尽可能减少会议,即使开会,亦不要在街道轮流坐庄,这样也可以减轻街道的负担,并可避免不必要的攀比之风。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