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总第174期

请人大代表监督“大调解”

请人大代表监督“大调解”

时间:2007-07-09 14:4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04年5月,无锡市南长区委、区政府在清名桥街道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了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大调解”工作的经验。几年来,人大代表监督“大调解”工作,为代表全面掌握地区热点问题以及社会矛盾纠纷动态,了解辖区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平台,为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了“大调解”工作在更深、更广的层面上开展,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一、增强稳定意识,激发参与热情
  为了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辖区内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把“大调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区人大机关认真组织代表学习有关“大调解”工作的文件,提高了人大代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有关人大代表轮流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意见,为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沟通和为人民群众解纷息讼创造了一个平台。几年来,全区334名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接待工作,涉及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70余起。
  活动内容从咨询接待走向解纷息讼。一开始,人大代表接待来访活动的意图很简单,就是想通过这一活动载体,切实增进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成为代表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场所。随着接待来访活动得到不少群众的认可,逐渐成为老百姓尤其是涉法上访群众反映纠纷或投诉问题的一条快捷通道后,接待来访已不是简单的倾听群众反映问题,而是解决矛盾纠纷和涉法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块重要阵地。代表在接待来访活动中,给老百姓以说话、评理、咨询、投诉的合理空间,畅通了群众言路,消除了产生矛盾纠纷的怨恨,激发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诚意,为调处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
  组织形式从现场接待走向并网联动。人大代表每月定时定点接待来访,是区、街一同参与和调处矛盾纠纷的一种联合受理处置机制,其办公地点常设在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随着接待任务的日益增多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区、街自2005年初起陆续组建本地的联合接待网络,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起有代表身份的领导每月集中接待制度,同时与“全区处理群众上访问题联席会议”工作网络、“全区信访工作”网络相联动,从而形成了“大联手、大联动”的接待网络工作格局,聚集了工作合力,提升了调处矛盾停访息诉的整体效能。
  接待人员从被动参与走向自觉行为。代表接待来访活动初期,一些代表担心群众参与程度不高、效果不好,有一定的顾虑;少数代表认为接待来访可能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加上每月必须定时、定点、定位地做好接待工作,客观上加重了工作负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对此,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召开会议进行座谈,研讨接待群众来访、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尤其是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强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消除顾虑,激发了参与监督“大调解”工作的积极性。经过一段时期的运作,每当看到群众脸上绽露的笑容和感激的神态,代表们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慰。现在,不管风吹雨打,寒冬酷暑,代表都能够准时抵达“调处中心”,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
  二、规范运作程序,提高社会效果
  为积极推进代表监督 “大调解”工作,提高社会效果,各相关部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扑下身子,扎实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首先制定完善了《代表接待守则》和相关制度并上墙公示,确定每月20日为人大代表接待日,要求做到挂牌、亮名接待,公开代表通信联络方式。其次,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规定,在接待现场,不论是否属于本街道职权范围的事情,对来访者提出的每个问题和咨询,代表都要认真接待,耐心细致地倾听诉说,能调解的就进行调解,对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可直接让“调处中心”人员接办,代表进行督办,防止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可能赴省进京或多次越级上访、长期反复或缠访的涉法上访案件,代表可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调处工作,防止和避免大规模集访、闹访、越级和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
  规范接待场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为进一步规范大调解工作,全区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专门投资建立了“大调解”工作接待室,为代表的接待提供了规范的接待场所。区人大主要领导要求代表在接待中做到“五心”,即:接待来访群众要热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梳理群众要求要细心、解决群众困难要诚心、履行应尽职责要公心。对来访群众提出的矛盾纠纷和相关问题,督促“调处中心”及时准确地受理、登记,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对一些简要的矛盾纠纷,代表能当场答复的给予明确答复;对要进入调解工作程序的矛盾纠纷,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规范处理程序,注重提高社会实效。代表现场接待结束后,督促有关部门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纠纷苗头等情况进行分析归类,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同时上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汇总。各相关部门接办后及时将受理内容输入电脑,进行微机化管理,与已经掌握的情况进行比对,筛选出新情况、新问题,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落实整改措施,并正面答复当事人,做到了“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今年初,南禅寺街道杨敏嫣代表在接待来访时,就有几位情绪激动的被拆迁户,声称要求得不到满足就阻挠拆迁工作,并表示如果强拆则要采取过激行为。杨代表站在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立场上,先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者的疏导工作,稳定情绪,并请来司法干警为他们详细解释政策,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联系拆迁办和地块开发商,向他们如实反映拆迁户的实际困难,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通过各方的努力,最后双方顺利签订搬迁协议,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越级上访。实践证明:只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办事,代表监督参与 “大调解”工作,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抓好指导协调,竭力为民维权
  在实际工作中,有关各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民本”思想贯穿于工作始终,采取灵活适用的方法,积极主动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协调,解难题。代表针对群众反映的新村改造、防汛工程、社区公共设施、环境整治等突出问题,积极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解决问题。如在处理沁一社居委群众反映的沁扬市场围墙矮、商贩乱扔垃圾的问题中,接待的两位人大代表通过实地察看、与市场负责人商谈等方法,在街道人大工委的支持下,改造了市场的近百米围墙,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近三年来,在人大代表的及时协调和监督下解决了85起类似问题,受到了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讲方法,探新路。两年来,代表在接待中紧抓关键,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辟了一条“分类处理、听证结案”的新路子。去年以来,区调处中心对接待中受理的各类涉法来访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做到了因案施策。具体做法是:①对来访者提出的合理要求,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尽快协调办理。②对上访人员,坚持教育在先。③对执迷不悟或屡教不改者,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值得一提的是,我区在处理重点老上访户问题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辟了一条办案部门先期自查复审,再组织政法机关并邀请人大、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听证、统一答复的新路子,面对面地会办多年重复上访等“疑难杂症”,并现场给予当事人明确答复,收到了较好效果,不少老矛盾纠纷因此而得到平息。
  讲平等,重“民本”。 代表在接待属于弱势群体的来访对象时,十分注意维护和尊重他们的人权和人格,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代表注重改进工作作风,视自身与当事人为平等主体,自觉做到平等接待、平等处理。同时,广泛开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活动,监督“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努力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效率
  为保证大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力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
规范处置原则,认真跟踪督查。两年来,调处中心对人大代表接待受理的各类纠纷、申诉、投诉等,分清轻重缓急,注重节奏效果,坚持重事重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事常办,赢得了处理矛盾纠纷的最佳时机,成功处理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平息了一大批涉法上访事件。对老大难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抓进展,抓效果,抓停访息诉,很好地促进了各项矛盾纠纷特别是涉法上访问题的解决。
  坚持持证上岗,主动持证视察。在推行人大代表监督“大调解”工作中,各街道党工委及时总结经验,开展讲评活动,从而使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了,代表的代表意识和责任心增强了,他们参与监督“大调解”工作的出席率达到90﹪。人大代表主动进行持证视察“大调解”工作,两年来已有92位代表主动进行118次个人持证视察,填写116份《代表持证视察意见表》,已有112件矛盾纠纷得到解决;每个代表还确定3-5名固定群众作为联系人,以方便群众与代表的了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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