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应辩证看待部门的声音
立法 应辩证看待部门的声音
时间:2007-09-08 15:1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据报载,重庆市从2007年起在全国率先试行政府立法回避制度,与某一立法项目有直接明显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和评审,亦不得主导立法进程。重庆在三个重要立法环节“撇开”部门,某种程度上等于把部门排除在立法大门之外,这虽有利于遏制部门立法,但也可能妨碍部门在立法中正常发挥作用,进而对立法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那么,部门的作用到底体现在哪里呢?首先,部门作为一个参与者,对法律界定的领域有着独特的理解。现在的好多法律,都与一个或多个部门存在某种关联。这些部门,由于经常接触法律所界定的领域,对情况更为熟悉和了解。他们所发表的意见,往往针对性更强,更能抓住要害,也更有参考价值。而要提高立法质量,更加贴近实际,这样的意见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部门作为一个执法者,对法律的可行性有着更为感性的认识。一般而言,一部法律就有一个执法主体。这个执法主体通常情况下就是部门。他们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法律的长处和不足,对什么是利,什么是弊,有着更为透彻的理解。这些实践经验是相当宝贵的。在新法制订过程中,怎么改进,怎么完善,依据这些经验,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新法的制订,只有立足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才能有利于增强可行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第三,部门作为一个利益悠关者,也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提到部门利益,可能大多数人会持反对态度,认为在法律实施中,部门就是为公众服务的,不应再有自己的利益。但事实上,不管赞成与否,部门利益还是实际存在的。当然,这里所说的不是部门所谋的私利,而是一些正当的利益。比如执法成本、可操作性、执法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这些是否科学、合理,对执法部门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他们当然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损害执法部门的利益,严重的还会影响法律执行的效果。□
那么,部门的作用到底体现在哪里呢?首先,部门作为一个参与者,对法律界定的领域有着独特的理解。现在的好多法律,都与一个或多个部门存在某种关联。这些部门,由于经常接触法律所界定的领域,对情况更为熟悉和了解。他们所发表的意见,往往针对性更强,更能抓住要害,也更有参考价值。而要提高立法质量,更加贴近实际,这样的意见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部门作为一个执法者,对法律的可行性有着更为感性的认识。一般而言,一部法律就有一个执法主体。这个执法主体通常情况下就是部门。他们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法律的长处和不足,对什么是利,什么是弊,有着更为透彻的理解。这些实践经验是相当宝贵的。在新法制订过程中,怎么改进,怎么完善,依据这些经验,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新法的制订,只有立足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才能有利于增强可行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第三,部门作为一个利益悠关者,也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提到部门利益,可能大多数人会持反对态度,认为在法律实施中,部门就是为公众服务的,不应再有自己的利益。但事实上,不管赞成与否,部门利益还是实际存在的。当然,这里所说的不是部门所谋的私利,而是一些正当的利益。比如执法成本、可操作性、执法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这些是否科学、合理,对执法部门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他们当然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损害执法部门的利益,严重的还会影响法律执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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