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治太新局面
开创治太新局面
时间:2007-11-29 15: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以来,特别是太湖蓝藻爆发后,无锡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护太湖的“两个决定”,抓住环保优先机遇,在全面加强环保工作的同时,既抓达标排放,又抓总量控制,既开展“地毯式”检查,又进行随机性抽查,不断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有力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使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呈现了新亮点,取得了新突破。
一、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个决定”中交给环保部门13项主体责任目标、34项配合责任目标,理清思路,狠抓重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是突出抓好总量削减。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十一五期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0%”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来抓,及时分析了当前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了总量减排的工作方案,落实新的审核、考核标准。对超标排放企业相对集中或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采取限产减排措施,严格按标准进水,分批轮流开工作业。目前,我市已对129家企业进行了限排。同时,对主要向太湖(包括上溯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企业实施“四查”:查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查工业园区内所有已建、在建项目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梳理园区在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查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确保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是突出抓好水质达标。国家“十一五”期间主要考核我市入湖河道有11条河12个断面,省政府考核我市小康断面有25条河37个断面,除去两者重复的,合计有26条河40个主要断面。我们围绕水质断面达标工作,合理布局和科学设置河道断面的监测点位,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库长制、荡长制等工作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截止到目前,“河长制”已覆盖全市行政区划的79个水功能区考核断面,9月份3次监测加权统计的达标率为53.2%,达标断面为42个;水源地四项主要监测指标浓度比5月最高峰值平均下降六成以上,水质普遍提高一个等级;9月份37个小康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4%,比5月份提高了46个百分点。
三是突出抓好现场监管。我市工业企业总数达四万七千多家,尤其是化工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产品杂。为此,我们锁定国控、省控、市控的291家水污染企业和47家大气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逐个“过堂”,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速、从重处理。专门召开了重点污水处理厂厂长会议,就当前我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达标排放情况和对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操作,有序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同时,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污水处理厂派环保人员驻厂检查或24小时蹲点监控,对全市48家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居民区、三产集中区化粪池进行清理。为防止太湖蓝藻爆发,确保我市饮用水源安全,还建立起预警机制,增加日常监测频次,做到了日测日报。
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着力实施“三大举措”
环保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针对我市经济迅猛发展,城市不断扩容,企业数量日益增多,监管对象急骤增加等因素,根据无锡市的环境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大力实施排污封堵。按照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和“八大行动”两个决定的精神,开展了沿湖地区排污口封堵工作,大力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要求该取缔的抓紧取缔、该接管的抓紧组织实施、该提高标准的尽快落实见效,确保沿湖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抓好宜兴北部与常州交界处、江阴东部与常熟张家港交界处、城区河道沿岸等三个重点区域的排污口封堵截污工作。第一阶段的37家排污口封堵工作到2007年底将全面完成。计划2008年全面完成8条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直排水体的排污口封堵任务;2009年完成所有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沿岸两侧直排水体的排污口封堵任务。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环境标准,对超标准和超总量排污企业立即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已确定关闭的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改造或运营管理,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一是开展“铁腕治污”行动。今年5月底,我市发生供水危机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立即召开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紧急会议,布署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现场监察,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突击行动”的方案,迅速确立了“拉网普查、整体推进、抓住重点、个别监管”的工作思路,集中所有力量,全面开展了工业污染源突击检查。全市共出动18462人次,检查企业8582厂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68份,立案查处407件,建议关停或搬迁62家,取消3个加工点,责令停产整顿428家,关停了119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34件,罚款金额达4643万元。二是坚持十项环保制度。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中已经形成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生态补偿、联合执法、有奖举报、挂牌督办、公开道歉、末位淘汰、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10项工作制度。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对一些不达标、不治理、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决定”要求的企业坚决进行曝光。设立了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基金,实行环境举报查处有偿服务,对25名普通市民发放了有奖举报奖金。这些制度的建立,既对企业在环保方面起到了震慑作用,又有利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违法排污“漏网”现象。三是实行监管全面覆盖。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作为检查的主要时机,利用早8点前和晚5点后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阴雨天还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重点突击检查。打破地区界限,采取同级互查,上级抽查的方式,形成上下左右、纵横交叉的立体监管查处体系。白天分片分组集中查,夜间小分队突击查,敏感单位全天候蹲点查的形式,形成了重点污染源监管网络,并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当天查实、当天立案、当天处罚。同时,我们还加大夜间值班力度,实行夜间副班制,每天增加一个副班有针对性地检查企业,做到有笔录有采样有证据,使企业的环保行为始终在掌控之中。
三是大力提高环保标准。围绕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95%以上、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7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40%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的目标,专门召开了开发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计划在2年内完成对全市83个开发区的环境整治,并明确了三项措施: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园区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园区,暂停审批新增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整治不力的园区,所涉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对违法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坚决落实“区域限批”措施。今年9月,会同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安检局等六个部门对全市100家造纸、热电、涉铅等行业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环境执法大检查,现场制作笔录132份,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摄像、采样等取证,采集水样66个,对2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达标排放率。
三、强化环保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三个水平”
下一步要更加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治太的总体思路,坚持“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方向,抓好治理太湖的各项环保工作。一是提升监察执法水平。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是环保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要围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扩大编制,增加人员,改善装备,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环境应急调查处置能力。二是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要按照监测“全覆盖”的要求,做到科学布点、加快建设、信息共享。一方面通过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对全市的饮用水源地、重点入湖河道、重点水功能区、重点水域、行政交界断面,以及全市的排污单位实现环境监测“全覆盖”,力争2008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自动监测和监控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从信访、举报、投诉中获取信息,形成天罗地网,使违法企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三是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的关系,要在严格执法中提升服务水平,在提高服务效率中提升执法水平。要创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绿色信贷等制度,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促使环保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个决定”中交给环保部门13项主体责任目标、34项配合责任目标,理清思路,狠抓重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是突出抓好总量削减。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十一五期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0%”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来抓,及时分析了当前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了总量减排的工作方案,落实新的审核、考核标准。对超标排放企业相对集中或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采取限产减排措施,严格按标准进水,分批轮流开工作业。目前,我市已对129家企业进行了限排。同时,对主要向太湖(包括上溯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企业实施“四查”:查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查工业园区内所有已建、在建项目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梳理园区在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查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确保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是突出抓好水质达标。国家“十一五”期间主要考核我市入湖河道有11条河12个断面,省政府考核我市小康断面有25条河37个断面,除去两者重复的,合计有26条河40个主要断面。我们围绕水质断面达标工作,合理布局和科学设置河道断面的监测点位,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库长制、荡长制等工作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截止到目前,“河长制”已覆盖全市行政区划的79个水功能区考核断面,9月份3次监测加权统计的达标率为53.2%,达标断面为42个;水源地四项主要监测指标浓度比5月最高峰值平均下降六成以上,水质普遍提高一个等级;9月份37个小康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4%,比5月份提高了46个百分点。
三是突出抓好现场监管。我市工业企业总数达四万七千多家,尤其是化工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产品杂。为此,我们锁定国控、省控、市控的291家水污染企业和47家大气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逐个“过堂”,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速、从重处理。专门召开了重点污水处理厂厂长会议,就当前我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达标排放情况和对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操作,有序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同时,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污水处理厂派环保人员驻厂检查或24小时蹲点监控,对全市48家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居民区、三产集中区化粪池进行清理。为防止太湖蓝藻爆发,确保我市饮用水源安全,还建立起预警机制,增加日常监测频次,做到了日测日报。
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着力实施“三大举措”
环保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针对我市经济迅猛发展,城市不断扩容,企业数量日益增多,监管对象急骤增加等因素,根据无锡市的环境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大力实施排污封堵。按照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和“八大行动”两个决定的精神,开展了沿湖地区排污口封堵工作,大力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要求该取缔的抓紧取缔、该接管的抓紧组织实施、该提高标准的尽快落实见效,确保沿湖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抓好宜兴北部与常州交界处、江阴东部与常熟张家港交界处、城区河道沿岸等三个重点区域的排污口封堵截污工作。第一阶段的37家排污口封堵工作到2007年底将全面完成。计划2008年全面完成8条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直排水体的排污口封堵任务;2009年完成所有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沿岸两侧直排水体的排污口封堵任务。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环境标准,对超标准和超总量排污企业立即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已确定关闭的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改造或运营管理,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一是开展“铁腕治污”行动。今年5月底,我市发生供水危机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立即召开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紧急会议,布署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现场监察,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突击行动”的方案,迅速确立了“拉网普查、整体推进、抓住重点、个别监管”的工作思路,集中所有力量,全面开展了工业污染源突击检查。全市共出动18462人次,检查企业8582厂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68份,立案查处407件,建议关停或搬迁62家,取消3个加工点,责令停产整顿428家,关停了119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34件,罚款金额达4643万元。二是坚持十项环保制度。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中已经形成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生态补偿、联合执法、有奖举报、挂牌督办、公开道歉、末位淘汰、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10项工作制度。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对一些不达标、不治理、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决定”要求的企业坚决进行曝光。设立了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基金,实行环境举报查处有偿服务,对25名普通市民发放了有奖举报奖金。这些制度的建立,既对企业在环保方面起到了震慑作用,又有利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违法排污“漏网”现象。三是实行监管全面覆盖。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作为检查的主要时机,利用早8点前和晚5点后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阴雨天还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重点突击检查。打破地区界限,采取同级互查,上级抽查的方式,形成上下左右、纵横交叉的立体监管查处体系。白天分片分组集中查,夜间小分队突击查,敏感单位全天候蹲点查的形式,形成了重点污染源监管网络,并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当天查实、当天立案、当天处罚。同时,我们还加大夜间值班力度,实行夜间副班制,每天增加一个副班有针对性地检查企业,做到有笔录有采样有证据,使企业的环保行为始终在掌控之中。
三是大力提高环保标准。围绕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95%以上、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7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40%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的目标,专门召开了开发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计划在2年内完成对全市83个开发区的环境整治,并明确了三项措施: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园区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园区,暂停审批新增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整治不力的园区,所涉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对违法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坚决落实“区域限批”措施。今年9月,会同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安检局等六个部门对全市100家造纸、热电、涉铅等行业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环境执法大检查,现场制作笔录132份,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摄像、采样等取证,采集水样66个,对2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达标排放率。
三、强化环保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三个水平”
下一步要更加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治太的总体思路,坚持“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方向,抓好治理太湖的各项环保工作。一是提升监察执法水平。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是环保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要围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扩大编制,增加人员,改善装备,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环境应急调查处置能力。二是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要按照监测“全覆盖”的要求,做到科学布点、加快建设、信息共享。一方面通过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对全市的饮用水源地、重点入湖河道、重点水功能区、重点水域、行政交界断面,以及全市的排污单位实现环境监测“全覆盖”,力争2008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自动监测和监控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从信访、举报、投诉中获取信息,形成天罗地网,使违法企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三是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的关系,要在严格执法中提升服务水平,在提高服务效率中提升执法水平。要创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绿色信贷等制度,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促使环保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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