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总第177期

从“要我登记”到“我要登记”

从“要我登记”到“我要登记”

时间:2008-01-08 15:4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期结束的上海市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在全国率先试行了“选民登记信息化”改革,从传统的手工登记转向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登记,凡是具有选举资格的公民可以在上网(互联网)、上线(电话)、上机(电脑或POS机读取社保卡)、上站(选民登记站)、上门(移动POS机读取社保卡)等5种选民登记中任选一种进行登记。
  专家认为,由于制度安排、民主意识、技术障碍、户籍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实生活中的选民登记,屡屡演变成“登记选民”的性质,即由选举组织机构主导的“要我登记”,而不是选民积极主动的“我要登记”。目前,许多地方采取的是“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方式,“登记选民”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组织登记”,据不完全统计,其比例超过80%。而在上海市,随着“选民登记信息化”的实施,选民登记技术上一个进步,情况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据统计,上海市此次选民主动登记的超过总数52%。
  民主需要积累,需要民主思想和民主案例一点一滴的推进。人民当家作主也不应是被动的,而应当是主动和自觉的。毋容讳言,选民登记向主动登记方式的转变,有助于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选举的民主程度。更具标本意义的是,登记方式的一个细微变化,彰显了不同的选举理念和价值取向。正因如此,选民主动登记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理应成为主流登记方式。
  当然,选民登记只不过是民主选举代表的一个必经程序,至于如何履行好自己的政治权利,选出能真正代表选民利益的代言人,重要是建立一套科学民主的代表遴选机制,才能保证所选代表真正能“代”善“表”,不负人民的重托。倘若选民缺乏“选出优秀代言人”的民主冲动,那么举足轻重的选民登记这一前置程序,遭到冷遇就不足为怪。不可否认,选民从“要我登记”转向“我要登记”,培育了选民主动参选意识,而要从“我要登记”转变为“我要选举”,要走的路仍很漫长,不可能一蹴而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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