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总第177期

“财产性收入”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

“财产性收入”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

时间:2008-01-08 15:5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并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新的说法,内涵丰富。对这句话,广义地说,可以理解为让更多的老百姓从财产中获取收益,包括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狭义地说,则是让更多的群众拥有私有财产并从中取得收益号总之,是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更快地富裕起来。这是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
  私有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 (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我国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人”,由四部分构成,按照占比大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当前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仅占2%左右。这一比例,既体现了“按劳分配为主体”,也说明提高财产性收入还有很大的空间。
  生产资料参与分配与“财产性收入”
  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指出, 生产资料是生产的必然要素。“任何社会 形式的生产都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实际结合” ,“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 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
按照马克思的分配理论,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具有参与分自己的客观要求。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和资本,对于它们的所有者来说, 是收人的源泉,也就是说,使它们的所有者占有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可是它们并不因此成为它们的所有者占有的价值的源泉。”
  在中国目前情况下,生产资料具有参与分配的必然性。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决定的。根据马克思 在资本论中的分析,按劳分配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前提。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单一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生产力的发展状态不相适应,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存。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存,要求“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休、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财产只有作为生产资料(要素)投入生产,才能参与分配。同时,投入生产的财产,不论是私有财产还是公有财产,都有参与分配的权利。
  提倡“财产性收入”的现实意义
  十七大报告关于财产性收入的提法, 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相衔接, 进一步明确了私有财产的合法性,肯定了中国当前股票收入等财产性收入的合理性, 进一步加深了对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以及“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符合广大群众增加个人收入的客 观要求,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二是有利于增加生产资料积累和扩大 再生产,在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和资本的有机构成情况下,更多吸纳劳动力,降低失业率。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促进小康社会建设;特别是有助于让更多群众有机会通过合理配置自己的财产取得财产性收入,进而提高社会上中产阶级的比重,进而增强社会的稳定性。
  四是有利于抑制社会高消费和社会资源的破费,实现科学发展。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落实十七大关于“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精神,关键是如何创造条件, 让更多群众拥有动产、不动产,进而让这些财产获得收益。
  首先,要让更多群众拥有可投入生产 的财产。十七大报告中已经指出,“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丰和支付保障机制”,就是要创造条件,增加群众的收入,让更多群众而不是少数人拥有除满足生活必需之外的财产。
  其次,要创造条件,让广大群众可投入生产的财产获得收入。如前所述,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当前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全民炒股”,其负面问题不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其产生的根源却是社会目前缺乏足够的投资手段。解决的办法,一是要调整现行的限制投资的政策,如对职工持股会的限制等;同时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让动产、不动产创收的手段。
  第三,充分发挥公有财产性收入对社会分配的调节作用,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扶贫标准,扩大转移支付,让 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从公有财产性收入中获益。
  总之,十七大已经为我们指明了获取财富的方向,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创造条件,让一切促进社会生产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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