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褚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7年工作


  2007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5710件,审结68977件,同比上升3.8%和3.2%,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353件,审结7761件,同比上升6.6%和4.8%。
  (一)坚持和谐司法导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307件,判处罪犯8250人,同比分别上升9.8%和12.2%。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涉黑涉恶、毒品等犯罪案件1867件3226人。自2006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省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6件,判决被告人67名。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案件159件239人。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17件140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酌情考虑,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无锡”建设。围绕“无毒社区”创建,开展集中宣判,组织社区居民、相关特定主体参加旁听,扩大了法制教育面。探索刑事和解新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北塘、惠山等法院开展了刑事和解试点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前调查评估的实施办法》,规范了非监禁刑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探索预防犯罪新举措,完善了法制副校长、社会调查员等制度,健全了缓刑帮教工作机制,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参与调查、审判、量刑、教育、帮教和司法建议的“六参与”工作机制,建立起科学的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和人性化、社会化、网络化的“三化”维权新格局。认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796件,促进了罪犯改造。
  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促使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利益纷争。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3%,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将公序良俗引入民商事审判,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民俗习惯有效化解诉讼纠纷。探索委托案外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诉调对接”新途径,两级法院会同工会、人民团体、街道、社居委选聘了27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劳动纠纷等案件调解工作,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全市法院共处理人民来信8694件,接待群众来访24408人。对全国人大、中联办、中央政法委、省法院等上级机关交办的一批涉诉信访案件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等措施进行了集中清理。针对上访者的实际困难,与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落实救助措施,并加强教育疏导,促使其息诉罢访,使一批长期上访者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些隐藏的矛盾得到了排查化解。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加强息诉稳控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二)坚持围绕“一当好、三争创”奋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服务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38747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87.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3%和5.7%。开展“走百家、访千户”活动,主动走访民营、外资企业,举办“商事审判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向企业发放商事审判服务联系卡。出台法院服务金融业的13条措施,引导金融企业规范运行,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力度,顺利审执结37件涉及江阴市莱克实业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认真执行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首次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审理破产案件,发挥了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合同纠纷、技术监督以及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售注册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45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促进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21条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发挥了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无锡市传统文化产业保护的报告,建议通过制定保护条例、出台行业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等措施,规范和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市场,促进传统文化的繁荣。
  加强对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服务生态型城市建设。审执结各类环保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8件。制定了《关于全市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工作的意见》,向市委提交了报告,通过建立相关案件的应急处理预案、信息预警处置机制以及重要舆情引导机制等18条措施,把中央、省、市委关于太湖治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了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加强对农民权益的司法保护,服务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46件。制定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办法》,从立案、审判、调解、执行各环节采取8项措施,为涉农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开辟了绿色通道。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一审案件366件,同比上升40.8%。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合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关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主动走访行政机关,为工商、交通、商检、税务、城管、卫生等行政执法人员讲解行政法律实务10余次,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在全国率先开展通知类准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工作,支持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20余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自2005年市政府部署这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依国土资源部门的申请,及时采取行政非诉执行措施,帮助政府收回土地出让金共计21.02亿元,有力支持了城市建设。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大民生问题的司法解决力度。正确适用物权法等新法律法规以及劳动法新的司法解释,与市劳动仲裁委共同出台了《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议纪要》,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全年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494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074万元;审结雇员受害赔偿和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52件,赔偿标的额1881万元;妥善处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的民事、行政案件224件。
  加大便民利民诉讼措施的落实力度。制定实施立案细则并向社会公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办案、预约开庭、电子签章等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措施;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推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全市法院刑事、民事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5%;进一步畅通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渠道,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全市法院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51件,其中进入再审程序的97件,采用听证方式结案的317件。
  加大“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力度。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大力清理执行积案,建立健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推进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在无锡信用网上公布了33批次11000余件执行案件中未自觉依法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及查询方法,并加强与银行、工商、房产、出入境、车辆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着力构建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制裁的联动机制。与市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普遍建立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全市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处理的案件20486件,同比减少3.5%,执结案件标的总额43.6亿元,同比上升14%,中级法院案件执结率93.04%,在全省法院排名首位。
  加大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制定了《关于实施民事诉讼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的通知》,帮助弱势群体有效行使诉权,全市法院为福利事业单位、残疾人、因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等383件案件当事人共缓、减、免诉讼费161万元。制定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进行救助,全市法院共实施执行救助256万元,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执行难案115件。
  (四)坚持不懈抓好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推进司法改革。着力规范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严格实行五级定案把关制,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协调政法各部门共同研究证人、鉴定人出庭问题,推动重要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落实。深化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部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衔接紧密、配合有力、权责明确的格局基本形成。全面落实 审判公开制度,中级法院民商事二审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外,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刑事二审案件凡上诉人对犯罪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或新辩解的,均实行开庭审理;公开委托鉴定操作程序,在庭审中引入对鉴定结论的公开质证、认证程序;开展“百案旁听评议”活动,作为2007年度法治无锡建设实事工程项目,在全市法院选择113例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以及各界群众2535人视察、旁听庭审并进行评议。经评议反馈,庭审总平均满意率达97.8%,实现了预期目标。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两级法院开展重要司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狠抓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强化司法行为的规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活动,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宜兴法院、锡山法院东北塘法庭等8家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单位通过复核确认,开发区法院等2家单位被确定为新一批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江阴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进展。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年初组织两级法院全体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开展了集中整训,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完成了北塘、滨湖、崇安法院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对任职时间超过规定年限的部分基层法院副职领导作了异地交流。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全年组织95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4期,全市法院参加对外经贸大学200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学习的91名法官通过论文答辩,取得了硕士学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领导干部作风和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状,逐级狠抓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廉政监督员对两级法院“窗口”部门开展明查暗访、与法官对话、观摩评议庭审等活动,认真听取和采纳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无锡法官廉洁办案告当事人书》等审判纪律和制度,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加强基层监督指导。强化审级监督和再审工作,全年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72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98件,审结因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以及法院决定进入再审的案件8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37件。坚持实行二审、再审案件质量评析反馈制度,促进基层法院审判质量的提高。组织和督促两级法院规范开展审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人民法庭审判质量效率的检查考核,增强审判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实行合议庭定点联系、业务庭长例会等制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这五年,全市法院以“争创全省、全国知名法院”为动力,紧紧围绕创建“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经验”这个奋斗目标,在依法服务大局、深化法院改革、强化队伍素质、狠抓基层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优化外部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把狠抓院风建设作为立院之基,努力倡导树立“正、诚、实、严”院风。在作风纪律上突出“正”字,做到作风正派;在为民服务上突出“诚”字,做到一心为民;在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突出“实”字,做到工作扎实;在管理上突出“严”字,做到严格审判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把狠抓队伍素质作为兴院之本,努力打造一流的法院队伍。坚持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年度春训制度,建立法院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改善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五年来,涌现出荣立一等功的南长、宜兴、崇安、江阴法院和宜兴法院立案庭、官林法庭等先进集体,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王德莉、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曹兰芳、全省十佳法官徐琳、全省人民满意法官黄东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把人才培养作为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制定实施了2003-2007年人才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队伍培养。目前,全市法院在编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75.6%,其中硕士以上达19.1%;审判一线法官本科以上学历占83.1%,其中硕士以上达30.8%,高素质人才比例有了极大提高。
  (三)把狠抓审判工作作为强院之道,努力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五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表现为“三提高,三减少”。“三提高”:一是党委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多次受到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二是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司法为民的自觉性提高。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16219件,以占全省法院7.7%的人员审结了全省法院11.4%的案件,人均结案数多年名列全省首位。三是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两级法院结收案比、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多次进入全省前三位。“三减少”:一是违法违纪投诉减少。五年来,全市法院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纪检信访投诉总量逐年下降。二是案件差错减少。两级法院案件上诉率、上诉后被改判发回率、案件投诉率和申诉率等指标连续多年保持低位运行。三是重大涉诉信访减少。坚持信访与审判双轨并行,构筑息诉治访的系统工程,进京赴省上访始终保持在全省最低行列。
  (四)把狠抓规范管理作为治院之策,努力构建一流的管理体系。全市法院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强化院长、庭长审判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五年来,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判案件373件,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各项审判纪律,全面推行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完善审判管理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审判流程管理、质量监督评查、法官业绩考评和违法责任督查为手段的全方位、立体化、长效性审判管理模式。
  (五)把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努力建设一流的法院设施。全市法院大力加强“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办案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江阴、惠山、南长、北塘等法院审判综合楼相继竣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基本建设在全省、全国法院处于领先水平。全市人民法庭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两级法院已全部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并实现省、市、区三级联网,在法院系统内初步建成了集视频、语音、数据“三网合一”的安全、高效、畅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体系,在审判公开、司法公正、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把狠抓改革创新作为法院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经验。五年来,全市法院运用刑事审判资源开展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将医患纠纷融入“大调解”机制、依法化解“拆迁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破产审判优先保障职工安置等审判经验得到了国家、省、市有关方面的肯定和推广。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审委会委员选任制度、专业委员会分设制度、创设简审庭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行速裁、设立交通合议庭常驻交警部门开展巡回审判、推行“量刑辩论”改革、在未成年人审判中引入社会调查员制度、建立“大调解”与法院诉讼衔接等创新工作在全国、全省法院走在前列。
  通过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把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牢牢把握住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必须牢固树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的司法观念,必须坚持创新的思维和理念,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改善司法环境,这既是法院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也是今后推进全市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必须坚持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方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履行司法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之间还有差距,审判质量与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的作风与效能与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07年4月,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实施以后,全市法院诉讼收费同比下降31.5%,有的基层法院下降达70%,对经费保障和职能履行带来了严峻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和应对,同时,衷心希望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关心和支持。


三、关于2008年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为无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中去。围绕发展抓审判,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服务的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和调处民商事、行政诉讼纠纷,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国企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稳定抓落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决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是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保障和服务民生中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社会和谐、保障民生密切相关。在各项工作中,全市法院将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加大调解力度,加强“诉调对接”,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替代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继续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做好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工作。
  三是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加快法院改革工作中去。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按照《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的司法改革。重点加强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和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实现法院改革与十七大所确定的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与确保公正司法的要求相适应。
  四是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建设高素质职业化法官队伍中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以严格、公正、文明为核心,大力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干警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指针,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地狠抓廉政建设,确保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事前预防力度,教育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完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实现对法官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位一体的新教育培训模式,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五是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中去。强化服务意识,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坚持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法院纪律作风和审判业务建设,强化人民法庭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把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严肃执法、热情服务、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审判机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推进无锡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时代征程中,努力谱写人民法院事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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