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社区工作的一些思考
做好社区工作的一些思考
时间:2008-03-18 15:5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社区是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而管理这个共同体的机构为社区居委会。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每个社居委由居民400-500户逐步扩展到2000-3000户、7000-10000人的范围,用现代的用语概括,是找到了适度规模的管理根基,也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的需要,即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从原来的居委会到如今的社居委,一般称上一层面的街道办事处为领导机构。如:在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等等。而办事处似乎已经习惯于称居委为下级,每年要签订责任书,进行工作部署、工作考核等等。在座谈调研中,南禅寺街道集中反映了每一个社居委要接受区级相应的41个党政部门、86条条线的任务及管理。而且近年来,房屋拆迁、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任务也落实到他们身上,所谓“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头上有目标”。且政法口子、环境卫生口子的省、市、区的检查接踵而来,社居委已有招架不住之势。目前社居委人员的配备大体为7-8人,每个人要承担上级布置的3-5条条线,甚至更多,而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的精力就显得十分有限。
面对工业化、城市化加快的趋势,面对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并日益多样化的趋势,面对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的趋势,社会的和谐将不断地被赋予更新、更多、更高的内容,和谐成为社区工作的主题。不断提高建设和谐社区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笔者对基层的社居委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并翻阅了有关资料,认为: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它是具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城市居民群众在本居住地域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的共同管理好本居住地区各项事务的组织,是人民群众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形式。根据这一组织特性,要履行好各项职能,需要我们站在社会发展的高度,体制改革的深度,居民需求的广度,重新认识社居委的地位和作用,对社居委的功能给予重新定位。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打破原来的旧框框,给社居委松绑放权,充分发挥其“三自”的作用,真正形成居民自己的“家”。
然而,作为自治组织,也有其必须履行的服务内容与工作内容,也有制度与法律的约束,否则会一盘散沙。笔者认为:作为社居委这一组织,要能够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六个关系:
一、 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既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不是领导与指导的双重并重关系;既不是单纯的指导关系,也不是单纯的协调关系,而是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的关系。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工作,社区居委会也有义务协助政府工作,并虚心接受街道办事处指导。
所谓指导,就是指点、引导。由此,办事处对社居委尽可能不要指责,不要以命令式的口气,要改变以往的工作方法,有事多商量、沟通。而社区居委会对办事处要尊重,主动接受办事处的指导,使自治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笔者在街道工作已有10多年,一般与社区居委会以商量、协商的方法指点工作,受到了社区居委会的欢迎。
二、 处理好与党组织的关系
社居委直接与社区居民接触,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前沿。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社居委必须接受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而党组织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都是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依靠居民群众办理有利于居民群众的事情,促进城市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社居委要把自己的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让党组织了解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关于党的领导,隶属关系十分明晰,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总支有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由此,上级的意图要在基层坚决贯彻,要通过党组织的关系给予保证。
三、 要处理好与社区事务工作站的关系
社居委目前所承担的工作中,行政事务范畴所占比重较大,为分清职责,在社区可成立社区事务工作站的机构,作为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政府的行政事务工作。社居委承担自治组织的一切事务。这两个机构均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支书记要协调好社居委与工作站的关系,工作上可有分有合。从总体上分析,通过体制的改变,社居委可聚精会神地办理居民所急、所想、所难的事务,充分发挥其“三自”组织的作用。
四、 处理好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新建小区都采取了物业管理的形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社区的物业管理是以管物为主,它是自收自支的企业性质。而社居委是以管人为主,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因此,物业管理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工作。两者的关系不能颠倒。如遇到上级对环境卫生、安全文明等检查时,物业公司要自觉接受社区居委的工作安排,当然,物业公司作为企业,要得到发展和生存,亦需要社居委的支持。总之,管人、管物的机构必须要统一起来,形成合力。
五、 处理好自治工作的关系
作为自治组织,所担负的责任十分繁重,据调研统计具有社区服务、老龄、残疾人、劳动保障、治安、人民调解、工会、矫正等19项工作。针对以上错综复杂的工作,要做到有条不紊需要有较高的领导艺术。笔者认为:作为一级自治组织,要完成这些任务,就需要有年初的工作计划,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序操作。其次是涉及到民生大计的事先办,直至满意。如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居家养老显得十分重要;企业转制后,下岗人员增加,这就需要按照政策办理好低保;邻里纠纷发生后需要人民调解。第三是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工作千头万绪,要依靠、发动社区居民共同来承担责任,每个居民都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同时都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社区工作,匹夫有责。如涉及到社会治安就需要发动居民人人参与、义务值班,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涉及到社区文艺,就需要一大批多才多艺的文艺爱好者共同组成一支业余队伍,为群众表演,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工作,才能体现出自治组织的作用。第四,要有较强的对外争取能力。要发挥好本社区的自治作用,仅靠现有资源是不够的。可依靠社区内外单位的人力资源、资金等来扶持社区的自治工作。
六、 处理好队伍建设的关系
社居委主任有“小巷总理”之称,事务繁杂。由此,主任人选十分重要,既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又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艺术。我区招聘了一批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社区担任主任助理一职,是适合现代社区需要的做法,为今后社居委主任的更换奠定了基础。他们经过几年的锤炼,可以改变年龄老化、知识层次较低的现状。
对于社居委其他人员的配备,也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配备,使整个社居委干部的队伍能够充满生机和活力。总之,要有一支会办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会体察民情,能协调多方关系,会发动居民,能依靠群众办事的社居委干部队伍。
建成高素质的社居委干部队伍,不能操之过急,新老交替也要有一个过程,从理论到实践也需要时间。另外,民政部门也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量的增加、物价的上涨等,提高社居委干部的工资待遇,能够留得住人。□
从原来的居委会到如今的社居委,一般称上一层面的街道办事处为领导机构。如:在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等等。而办事处似乎已经习惯于称居委为下级,每年要签订责任书,进行工作部署、工作考核等等。在座谈调研中,南禅寺街道集中反映了每一个社居委要接受区级相应的41个党政部门、86条条线的任务及管理。而且近年来,房屋拆迁、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任务也落实到他们身上,所谓“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头上有目标”。且政法口子、环境卫生口子的省、市、区的检查接踵而来,社居委已有招架不住之势。目前社居委人员的配备大体为7-8人,每个人要承担上级布置的3-5条条线,甚至更多,而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的精力就显得十分有限。
面对工业化、城市化加快的趋势,面对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并日益多样化的趋势,面对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的趋势,社会的和谐将不断地被赋予更新、更多、更高的内容,和谐成为社区工作的主题。不断提高建设和谐社区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笔者对基层的社居委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并翻阅了有关资料,认为: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它是具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城市居民群众在本居住地域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的共同管理好本居住地区各项事务的组织,是人民群众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形式。根据这一组织特性,要履行好各项职能,需要我们站在社会发展的高度,体制改革的深度,居民需求的广度,重新认识社居委的地位和作用,对社居委的功能给予重新定位。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打破原来的旧框框,给社居委松绑放权,充分发挥其“三自”的作用,真正形成居民自己的“家”。
然而,作为自治组织,也有其必须履行的服务内容与工作内容,也有制度与法律的约束,否则会一盘散沙。笔者认为:作为社居委这一组织,要能够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六个关系:
一、 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既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不是领导与指导的双重并重关系;既不是单纯的指导关系,也不是单纯的协调关系,而是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的关系。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工作,社区居委会也有义务协助政府工作,并虚心接受街道办事处指导。
所谓指导,就是指点、引导。由此,办事处对社居委尽可能不要指责,不要以命令式的口气,要改变以往的工作方法,有事多商量、沟通。而社区居委会对办事处要尊重,主动接受办事处的指导,使自治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笔者在街道工作已有10多年,一般与社区居委会以商量、协商的方法指点工作,受到了社区居委会的欢迎。
二、 处理好与党组织的关系
社居委直接与社区居民接触,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前沿。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社居委必须接受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而党组织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都是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依靠居民群众办理有利于居民群众的事情,促进城市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社居委要把自己的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让党组织了解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关于党的领导,隶属关系十分明晰,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总支有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由此,上级的意图要在基层坚决贯彻,要通过党组织的关系给予保证。
三、 要处理好与社区事务工作站的关系
社居委目前所承担的工作中,行政事务范畴所占比重较大,为分清职责,在社区可成立社区事务工作站的机构,作为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政府的行政事务工作。社居委承担自治组织的一切事务。这两个机构均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支书记要协调好社居委与工作站的关系,工作上可有分有合。从总体上分析,通过体制的改变,社居委可聚精会神地办理居民所急、所想、所难的事务,充分发挥其“三自”组织的作用。
四、 处理好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新建小区都采取了物业管理的形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社区的物业管理是以管物为主,它是自收自支的企业性质。而社居委是以管人为主,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因此,物业管理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工作。两者的关系不能颠倒。如遇到上级对环境卫生、安全文明等检查时,物业公司要自觉接受社区居委的工作安排,当然,物业公司作为企业,要得到发展和生存,亦需要社居委的支持。总之,管人、管物的机构必须要统一起来,形成合力。
五、 处理好自治工作的关系
作为自治组织,所担负的责任十分繁重,据调研统计具有社区服务、老龄、残疾人、劳动保障、治安、人民调解、工会、矫正等19项工作。针对以上错综复杂的工作,要做到有条不紊需要有较高的领导艺术。笔者认为:作为一级自治组织,要完成这些任务,就需要有年初的工作计划,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序操作。其次是涉及到民生大计的事先办,直至满意。如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居家养老显得十分重要;企业转制后,下岗人员增加,这就需要按照政策办理好低保;邻里纠纷发生后需要人民调解。第三是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工作千头万绪,要依靠、发动社区居民共同来承担责任,每个居民都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同时都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社区工作,匹夫有责。如涉及到社会治安就需要发动居民人人参与、义务值班,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涉及到社区文艺,就需要一大批多才多艺的文艺爱好者共同组成一支业余队伍,为群众表演,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工作,才能体现出自治组织的作用。第四,要有较强的对外争取能力。要发挥好本社区的自治作用,仅靠现有资源是不够的。可依靠社区内外单位的人力资源、资金等来扶持社区的自治工作。
六、 处理好队伍建设的关系
社居委主任有“小巷总理”之称,事务繁杂。由此,主任人选十分重要,既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又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艺术。我区招聘了一批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社区担任主任助理一职,是适合现代社区需要的做法,为今后社居委主任的更换奠定了基础。他们经过几年的锤炼,可以改变年龄老化、知识层次较低的现状。
对于社居委其他人员的配备,也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配备,使整个社居委干部的队伍能够充满生机和活力。总之,要有一支会办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会体察民情,能协调多方关系,会发动居民,能依靠群众办事的社居委干部队伍。
建成高素质的社居委干部队伍,不能操之过急,新老交替也要有一个过程,从理论到实践也需要时间。另外,民政部门也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量的增加、物价的上涨等,提高社居委干部的工资待遇,能够留得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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