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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

时间:2008-03-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08年3月27日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确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08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现提出200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草案:
  一、制定《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无锡盐务局
  立法宗旨:加强盐业管理,保证食盐专营和食盐加碘的实施,保证市民食盐安全,保证生产、生活用盐正常运销的需要。
  主要依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
  规范内容:食用盐和工业用盐的生产、购销、使用、运输的管理。
  审议时间:提请4月份常委会会议一审,6月份二审。

  二、修订《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责任部门:无锡市环保局
  立法宗旨:通过修订该条例,进一步严格治污标准、增强治污手段、加强环境监控、强化治污责任。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规范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地下水保护,从严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审议时间:提请6月份常委会会议一审,8月份二审。

  三、制定《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无锡市体育局
  立法宗旨: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发展体育产业,保障体育活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健康发展。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规范内容:规定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条件;对开办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的体育经营项目明确申办程序;规范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和管理要求。
  审议时间: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一审,10月份二审。

  四、制定《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无锡市建设局
  立法宗旨: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规范内容: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要求,以及各方的法律责任。
  审议时间:提请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一审,12月份二审。

  五、调研项目
  开展有关知识产权和实施品牌战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有关修改城市规划条例、城市供水管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方面的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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