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会议制度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会议制度

时间:2008-08-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加强和改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办公室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办公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召开,相关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参加。行政处和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办公室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办公室办公会议的职责:
(一)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研究落实为“三会”服务的有关工作;
(四)听取各处室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双月工作安排;
(六)研究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和内、外宾接待工作;
(七)研究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四、办公室办公会议提出的工作意见,会后由秘书长向分管主任汇报,重大问题报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五、办公室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由相关人员和处室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向秘书长报告或在下次办公会议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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