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次会议

关于无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关于无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时间:2008-10-08 11: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审议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一、关于对2007年度无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根据《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市审计局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财政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量和效果。
  (一)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近几年来,市审计局共对65个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了预算外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国有资产收益部门化、挤占挪用专项资(基)金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今后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抓住那些掌管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审计,在审计中不仅审查一级预算单位,还要延伸到部门二、三级预算单位,着重了解其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并注重从机制和体制上分析预算执行中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促进规范财政行为,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
  (二)强化对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在今后一段时期,市审计局将围绕完善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城市道桥、水利工程、环境整治、社会事业等工程项目的审计,做到资金投到哪里,审计就监督到哪里。重点做好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的政府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实施、管理、评估等各个环节,由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确保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地使用。同时继续加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纠正虚报投资、侵占国家权益的行为,为政府节约资金。对一些具有全局性、影响广泛、群众关注、投资规模大的建设项目,有选择地展开效益审计。在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投资效果情况审计的基础上,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评价投资项目的效益,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科学决策、改善管理提供参考。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开展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部门预算改革的逐步深化,对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市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要求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今后将继续把政府采购资金作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审计中不仅要关注政府采购资金流向,还要关注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的程序方法及政府采购资金绩效等方面,以促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依法审计,重视审计整改,不断增强审计透明度。市审计局在不断深化审计监督的同时,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审计组为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执行工作,局审计回访小组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回访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没有得以整改落实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紧落实整改。今后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力度。同时,要不断推进“阳光审计”,逐步加大审计公告力度,将一些涉及民生的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连同审计整改情况一起对外公告,把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促进审计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关于对无锡市2007年度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07年度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创新财政体制机制,主动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制订以下各项工作措施:
  (一)围绕中心,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服务和策应市政府决策意图部署,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围绕改进和完善当前工作以及财政工作改革和发展方向,通过前瞻性、科学性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抓住全局性发展的重点、难点,正确分析形势,从体制、机制、政策、管理等方面主动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二)围绕创新,争取工作主动。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方式方法破解发展难题,用体制机制的手段化解矛盾,用严肃有效的政策制度规范行为。进一步转换理财理念,在经济转型、改善民生、城市建设等领域变被动分配为主动买单,变被动保障为主动担当,变被动供给为主动服务。全力推进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方式改革、征管和内控制度改革、政府资源性收入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公交资产与运营管理改革、财政体制和参与式预算改革等。
  (三)围绕收入,确保完成目标。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收入进度,分档按月考核收入情况,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收入考核办法、财税征管质量审计评价办法、财税联网分析系统建设意见、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加强餐饮娱乐业税收征管意见和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规定,开展财经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税秩序;将协税护税网络重心下移到区、镇(街道)、社区,实施乡镇(街道)个体及零星税收委托代征,加强国有资本收益、土地收益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挖掘增长点和突破口。
  (四)围绕预算,确保重点支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匹配好财政政策和资金,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重点向太湖水治理和环境保护、廉租房建设、“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就业和再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在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通过集中财力办大事,新增财力的20%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追加资金,安排好科技、服务外包、530政策兑现等产业导向资金。
  (五)围绕绩效,推进精细管理。按照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结合财经制度规范执行年活动,继续加强政府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资产和非税收入、土地成本核算的管理。结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围绕财政大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积极推进涉及社保民生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基金的监控试点。完善财政内控体系,研究延伸到外部控制办法。
  三、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的决定的落实措施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的决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汇报的审议意见,拟定落实措施方案如下:
  (一)强化意识,加强领导,建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领导机制。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组成部分,加强推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是展示无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文化个性、构筑城市文化品牌的需要,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涉及文物保护、文化形态、建筑风貌格局肌理、水系交通、生态环境、社区组织、百姓生活等的综合保护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主体,建立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领导机制。
  一是调整加强无锡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市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区政府领导组成,定期召开“建文明城市,创文化名城”工作会议。
  二是成立以毛小平市长为组长,王国中、吴建选、刘鸿志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文化局、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财政局等市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七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无锡历史文化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研究制定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咨询和监督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市文广新局负责牵头,建立无锡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监督所,引进人才,做好保护研究、技术服务、咨询指导和监督工作。研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研究每个街区、古镇的文脉、资源和内涵,制定一街一策的保护模式。
  市规划局负责牵头,科学划定核心保护区、建筑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街区保护详规,研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街区保护规划体系和街区特色风貌,研究社会形态和功能定位的协调关系。
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对核心保护区的土地进行划拨,对风貌协调区的土地有条件地挂牌上市。
  市旅游局牵头,策划旅游开发方案及街区业态,研究街区旅游要素及亮点,指导街区业态布局。
  市公用事业、供电、给排水、园林、水利等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提高街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
  无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设立顾问组,聘请文物、规划、建筑、水利等方面的专家研究保护方针规划策划,并为各街区保护会诊指导。
  三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以二市七区为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南长区作为清名桥历史街区、园林局为惠山古镇、滨湖区为荣巷历史街区、崇安区为小娄巷历史街区、锡山区为荡口名镇等重大保护建设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意识,把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书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抽调相关人员,组建相对稳定的建设队伍,全面推动历史街区保护建设工程全面开展。
  (二)制定详规,分步实施,切实增强街区保护工程推进力度。历史街区保护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保护规划组织实施,进一步研究深化保护详规,科学论证街区历史功能与业态规划,建筑风貌与文化形态的关系,在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确保文物建筑的历史原状。街区历史建筑修复设计施工将组织具有文物资质的专业队伍设计和施工,确保街区保护建设有序推进。文物、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将加强行政管理,按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加强街区历史形态、地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特色研究和指导,确保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区风貌的完整性和文物建筑的原真性,街区建筑功能与业态布局的合理统一。重大历史街区和古镇拟用三年时间完成修复建设工程,至2010年对公众开放。
  (三)依法保护,纳入考核,实现历史街区可持续保护建设。一是制定《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把历史文化街区、古镇保护科学规范的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切实防止建设性破坏。二是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纳入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组织“文保卫士”、“文保杰出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年度评选活动,激发市民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截污清淤,修复水系,再现江南水乡生态环境。江南水乡街区,水是街区的灵魂、亮点。小桥流水人家,是江南历史街区特征的高度概括,街区水系承载着人们的交通方式、生活习俗、文化景观。水系是历史街区保护的重点工程,街区办将重点规划街区水系治理方案,疏净河道,恢复水系,修复码头,通过截污清淤,修复建立街区水系循环系统与城市水系循环系统相匹配的水乡环境,彰显江南历史街区水乡文化的特色。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护历史街区是政府的职责,资金筹措和保护主体相对分离,建立政府主导的办公室或以国有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作为保护主体,实施历史街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国有土地的杠杆作用,采取保护投入、开发筹措资金的方式,使国家利益、地方利益、企业利益和百姓利益达到高度一致。区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做好保护规划、详规、修复及功能的定位方案,街区业态规划等配套规划控制规划。加大投入,完善街区基础设施和重点文保单位修复,借鉴云南丽江、山西平遥保护建设的经验,学习云南楚雄世界恐龙谷成功引进民营资金开发的做法。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循环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推动将全市域建成无锡太湖保护区的审议意见的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政府正组织力量,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关工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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