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次会议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

时间:2008-11-08 11:4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工作汇报    陈良钢    2008年11月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去年以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我们始终坚持把更新执法理念贯穿规范执法活动的始终,切实提高广大检察人员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对法律监督职能的认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与法治无锡、平安无锡建设相适应的执法观,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并重。二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无锡还少什么”思想大讨论,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自觉做到“四破四立”:破除按“惯例”办事的观念、确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破除“坐堂办案”的观念、确立执法不作为也是违法的意识,破除方便自己、省事省力的观念、确立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破除检察神秘主义的观念、确立以公开促公正的意识。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举办法治理念报告会、辅导讲座、全市检察系统领导干部素能培训等专题培训77次,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严格依法办案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全市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不断更新,为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以“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争创活动为契机,抓住检察执法活动中可能发生不规范问题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查薄弱、排隐患、析原因、促整改、抓成效。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时间深入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案单位、组织案件复查等方式,开展自下而上的排查,发现一些干警中存在理念不适应、执法不文明、办案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四个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依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基地,按照“不间断、高品质、强监督”的更高要求,投入专项资金,进一步改造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并为9个基层检察院全部配备了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确保了随时、随地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狠抓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安全防范,坚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危险物品探测清理,严格落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的体检规定,健全应急预案,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并为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工作基地配备了2名医师、1名护士专职负责医疗保障。围绕奥运维稳要求,深入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坚持检察长接访、包案制度,落实首办负责制,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案件应急处置机制,正确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省检察院排查出的3件重信案件全部结案息诉,市检察院排查出的13件重访案件已结案12件,停访息诉8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建立健全对未到案犯罪嫌疑人的建档跟踪监督制度。认真实施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劳教检察“四个办法”,建立并落实监所检察工作巡察制度,由市检察院派员对全市监管场所定期巡察,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对价值3000余万元的涉案款物清理和规范,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
  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规范执法行为、违纪处理、问责追究的刚性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改、废规章制度200余项。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1个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使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严格执行《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以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来规范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继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督促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各市(县)、区检察院自查的基础上,市检察院每季度都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业务骨干对重点案件进行抽查。去年以来已从办理的20795件案件中随机抽出6类1135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选编优秀案例,查纠质量问题,及时通报讲评,有效促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无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息诉与人民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法律监督文书说理改革、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规范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结案释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贪污贿赂案件质量督查员制度、初查工作“两表制”。全面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两个基层院被高检院确定为“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试点单位。为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力度,专门出台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会同团市委、市教育局开展“百所校园法制宣讲行”。推动司法合力建设,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协作、构建和谐司法的工作意见,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有的基层院还牵头与区公、法等单位联合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了司法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在基层检察院普遍设立检察技术信息科,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应用,努力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做到执法办案进行到哪一步,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一步,发现问题就查究到那一步。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全市检察机关普遍设立案件监督管理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全面开展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督查、督导,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统一负责开具法律文书,规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省检察院规定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做到下级检察院决定立案、监视居住、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规范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加强专项检务督察。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行使。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专项工作;认真组织对2006年以来办理的126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53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查找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规范执法问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违规的办案人员,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送信息简报等相关材料2324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一些基层检察院还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等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人民群众关注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今年9月,13名省人大代表在省检察院主要领导陪同下专程来锡视察我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有关情况,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对拟不起诉的普通刑事案件试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检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置,积极开展对超期羁押以及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到今年4月,全市共选任两届人民监督员165名,共监督“三类案件”28件。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检察专版专栏、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建立民生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今年7月,市检察院还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召开了“强化规范执法,促进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解答新闻记者提问,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监督。
  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检察机关广大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撤案率、起诉后无罪判决率均为零;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捕后不诉率、起诉后无罪判决率均为零,在近期全省反贪工作会议通报的我市案件质量有关六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规范化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争先进位。全市7个检察院被评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涌现出9个先进个人;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省级“文明接待室”,其中7个建成全国“文明接待室”,2个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1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涉检信访案件数量为全省最少。三是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初信初访线索比上年下降了15.8%。今年1至10月同比下降10%。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个基层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2个集体、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反渎局,“十佳”反贪局长、反渎局长,2名同志还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全省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入选江苏省“十佳检察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方式比较简单,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果。二是规范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三是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够到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打擦边球的问题仍有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和打算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树立检察队伍公正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惠及全市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阳光工程”,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针对规范化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自查、互查、抽查和专项督查,加大建规立范抓落实的力度;通过完善考评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检察人员自觉严格规范执法;通过严格领导问责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加快推进网上办案,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四)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础。把规范执法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规范执法的检务保障水平。
  (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和事项,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检察院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我市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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