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金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把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 “平安无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完善严打长效机制,采取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重大案件等方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积极投入“迎奥运、保平安”打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整顿社会经济秩序,有效维护奥运年的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5362件8313人,同比上升14.5%和17.5%,批准逮捕4841件7396人,同比上升13.7%和16.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07件9306人,同比上升6.4%和6.7%,提起公诉5685件8749人,同比上升5.5%和4.7%。其中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868人、涉嫌毒品犯罪嫌疑人451人、涉嫌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7人。对蒋永锋等三人杀人、抢劫,朱耀贤等四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近29公斤等案件,检察机关均依法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优化机制,完善举措,依法、积极、稳健地推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所办案件的大案率、侦查终结率、不诉率等质效指数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3件12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42万元,抓获和协助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吴建龙受贿、王建玮贪污、受贿等一批大案要案被依法查办。同时,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界限,对28名受到错告、诬告的被举报人澄清了事实,还以清白,对25名情节轻微、真心悔过的被举报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作党纪政纪处理。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法制教育192场次,受教育2.2万余人次。对太湖新城建设等44个总标的38亿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严格执行建筑、交通、医疗器械采购、国土资源等市场廉政准入规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21个行贿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进入无锡市场的处罚。深化预防工作示范点、联系点建设,组织开展领导督查预防工作专项活动2次,促进了预防工作的深入发展。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全年共立案监督71件103人,依法追加逮捕80人,追加起诉117人。全面推行对另案处理人员的信息跟踪和动态监督,督促将5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或抓捕归案。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904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65人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法院改判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8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4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7件,通过再审改变原审结果19件。建立监所检察工作巡察制度,市检察院派员对全市监管场所定期巡察,切实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对监管改造场所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5367人进行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239人提出否定或调整减刑幅度的意见。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取得新成效,全市有7个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二级规范化等级检察室。
  二、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出以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的各项举措。
  着眼于和谐稳定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落实奥运期间维护稳定措施,确保检察环节不发生影响稳定事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治安防范管理的建议对策。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预约接待、首办负责、领导包案、责任倒查等制度,全面实行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推行检调对接,积极拓宽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35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481次,有效办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6件重信重访案件,停访息诉12件。全市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保持零记录。对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深入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109件。全市检察机关建成2个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7个全国“文明接待室”。
  着眼于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化便民维权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深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查办了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与此同时,在全市多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民生服务站,成立检察维权服务中心,设立“检察官讲台”,关注群众需求,宣传法律知识,维护群众权益。一些基层检察院还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农村基层组织无贪污贿赂犯罪发生承诺活动”,制定实施《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利的工作规定》、《服务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着眼于建设宜居城市加大服务环保力度。积极参与治理太湖保护水源行动,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从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五个方面细化服务措施。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太湖水治理工程物资的15人依法提起公诉。举办水环境保护刑事政策研讨会,拓宽了水环境刑事法律保护的思路。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试行规定》,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服务环保的工作合力。
  三、积极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公正执法的保障,把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工作创新的动力,努力提升公正执法的水平。
  严格落实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等相关规定,制定在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的若干规定,实施将审查起诉期限告知犯罪嫌疑人并报监所检察部门备案的制度,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加强办案安全保障,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健全完善相应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文明执法水平。在两级检察院建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月组织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和专项检查,抽查案件4829件,通报情况,督查整改,促进了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暂行规定》,认真清理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专门组织南京、徐州、南通、连云港、泰州五市的部分省人大代表来锡视察。
  加快推进管理信息化步伐。在各基层检察院专设检察技术信息科,配备专职人员,为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开展网上办公,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办公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促进了工作规范,提高了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全市综合业务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通讯、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三大系统的功能,不断提高集业务、队伍和管理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的应用能力,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司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南长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单位。
  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全面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对因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无法得到及时赔偿和其他救助,导致医疗救治、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32例被害人或其遗属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19.6万元。进一步推进“结案释法”,对检察环节办理的所有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普遍进行答疑释法、协调疏导或教育帮扶,释法对象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0%以上,增强了执法办案的社会认可度。探索建立平等保护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益的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4个,接纳涉罪外来未成年人7名,有效保障他们平等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和非监禁刑。试行认罪轻案快速办理机制,惠山、南长区检察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确定为“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试点单位。继续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的试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课题试点单位的4个基层检察院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0余件,收到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良好效果。
  四、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坚持把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努力提升全员素质,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健康发展的根基。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加强两级检察院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专门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抓好两级检察院班子建设,选好、管好、用好后备干部的具体措施,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强化班子的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活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组织两级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240多人参加的素能培训和集中研讨班,提高了驾驭工作局面的能力。
  全面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无锡还少什么”思想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组织开展了刑事检察业务全员考试、公诉辩论对抗赛、反贪“十佳侦查员”竞赛、民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研讨和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等活动,举办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班36期,培训干警24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全市检察机关有90个集体、10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46%。
  着力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以好作风高效能为目标,坚持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工作阶段推进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履职、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检察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对提审讯问、安全保密、车辆管理等立项开展检务督察和效能监察,反映干警违法违纪的投诉继续下降。
  扎实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巩固、发展、提高。强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掘培育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亮点。全市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宜兴市检察院被推荐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候选单位、全省唯一的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候选单位。
  五、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
  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转交的案件。两级检察院共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送信息简报等工作材料972份。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发函征求意见、邀请视察、邀请参与涉检信访接处等方式,自觉接受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165名,对16件拟作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启动监督程序。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仍需进一步拓宽和强化;二是检察队伍的总体状况与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能完全适应,队伍整体素质与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三是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2009年是迎接建国6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战胜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和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瞄准“争当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创优发展的表率、争创‘两个一流’排头兵”的目标,奋力实现“八个提升”:
  一是不断深化对理念、方式、效果相统一基本思路的认识,加快提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目标,正确处理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强基提力与理性创新、惩治打击与预防保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二是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努力提升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水平。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保增长、创新创业促转型、政企合作维稳定”的突出任务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切实抓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牢固确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履职意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正视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畅通监督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廉政建设的能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四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大力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标准和执法水平。以人民要求为第一信号,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强化深入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等工作举措,围绕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切实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加大办案规范化力度,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加大监督规范化力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加大管理规范化力度,加快信息化步伐,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强公信。六是坚持以机制创新为重要抓手,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创优发展的动力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把握方向,正确定位,突出创新的有效性,加强对亮点特色工作的培育,着力增强机制创新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七是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一根本,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提高驾驭工作局面的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以提高职业素养为导向,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八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稳健争先,致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营造“夯基础、重全面、务实绩、利长远”的创建导向,强化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加快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步伐。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我市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开创“一当好、三争创”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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