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访谈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60名代表联名提议案: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16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议案》,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现场]  人大代表通过大会议案

  掌声响起。在昨天上午举行的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与会人大代表一致通过了《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议案的决议》。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外包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保增长促发展具有十分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在这次人代会上,朱含辉、苏国强、姚峻、吴少华、钱磊等160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背景]  投资和创新环境需改善

  朱含辉代表说,这两年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企业选择落户时考虑的因素不仅集中在人才方面,也越来越关注到我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很多企业都关心无锡能提供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近年来我市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去年“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也全面实施了,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然而面对一些企业的询问,我们只能介绍一些原则性的精神和政策,还提供不出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内容。比如有家知名外资半导体企业就问过无锡在防止跳槽员工泄密方面有没有相关措施。这家半导体企业当时得到了比较笼统的回答。当然,企业是否落户最终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不过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朱含辉表示,从长远看,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将影响到整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和城市竞争力。

  人大代表在调查中了解到,有一家科技公司发现刚开发的产品投产问市不久,市场上就出现了仿冒版,侵权厂家不仅原样照搬他们的产品,而且连线路板和商标都没改,做法非常恶劣。公司负责人计划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可又担心维权周期太长,等维权到位,这个技术可能已被新的技术替代,公司负责人希望今后有更加快捷和有效的解决渠道。

  经过反复论证,一份凝聚160名代表心声的议案被提交到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大会作出决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之后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问题]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薄弱之处

  这份关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议案,列举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现状一:缺乏系统法规和完善政策

  2008年4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出台的对知识产权各领域综合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09年1月,厦门出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企业可获得知识产权奖励金等。而我市尚无有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也不完善。

  现状二:侵权行为打击力度还不够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还时有发生,打击力度还不够。这些对结构转型、产业优化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外包企业自主创新创优带来了消极影响。

  现状三: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还不完善

  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滞后,不能很好地为企业提供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经济活动和技术创新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现状四:法制宣传亟待加强

  目前我市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维权的渠道也不清楚。

  [建议]  七个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代表们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和保障,也是树立城市形象、优化投资和国际合作环境的迫切需要。为此,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了七个建议。

  建议一:加快出台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章或意见。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协作、境外维权、权利限制、会展监督、案件移送、社会中介组织、强化执法措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创造条件。

  建议二:尽快出台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全面落实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可操作性强、具有无锡特色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办法。

  建议三:加快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尽快出台企业专利成果转化实施奖励办法,改进科技进步专项经费拨付办法,鼓励自主创新的成果转化。奖励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建议四:加快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

  建立专职服务机构,加强对侵权举报和投诉的取证服务工作,对确认的侵权行为及时查处,并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对企业境外商务开拓的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获权、确权、维权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建议五:加快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联动机制。

  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等措施,提高工作成效和保护水平。

  建议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专项培训,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侵权、不弃权,用好知识产权。

  建议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队伍建设。

  充实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执法队伍,确保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任蓉蓉 郜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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