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总第185期

南通: 议案、建议办理“八步走”

南通: 议案、建议办理“八步走”

时间:2009-05-18 12:3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多年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不断探索建议办理的途径。从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入手,抓住关键节点,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的工作流程,即办理工作的“八步走”程序。

  一是分办。人代会期间,大会议案组对代表建议进行分门别类,对属于政府工作范畴的建议,由市政府办的工作人员逐件提出初步承办意见,落实承办单位,明确主办、会办、分别办的责任要求。

  二是预交办。人代会结束后,我们按照初步分办意见及时将代表建议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且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召开预交办座谈会,由承办单位按照初步分办意见,对照是否属于本部门的责职,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职责范围的建议,参加座谈会的办理部门现场提出改办意见;对属于边缘职责的建议,承办部门当场进行协商,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

  三是交办。预交办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代表建议汇编成册,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由市委办公室、人大人代委、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联合召开交办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别讲话,提出要求,明确承办单位的任务和职责,明确人大机关的督办职责。在2007、2008两年的交办会上,我们及时将代表建议汇编及目录发至所有承办单位。一方面让承办单位了解代表的关注点,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相互扯皮。

  四是承办。承办单位领取相关的办理任务后,再次召开系统内交办会,把任务一一具体落实到业务处室。为了减少承办单位的原始工作量,从2007年开始,我们向有关办理大户提供代表建议汇编电子文本,便于他们内部交办。

  五是开门办。我市各承办单位改变了过去办理工作中曾经出现的“文来文往”的做法,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电话沟通、上门当面答复、组织代表实地视察等多种形式实行开门办理,做到“人来人往”,大大提高了办理质量,也提高了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六是督办。办理工作中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我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要组织2-3次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视察,通过集中听汇报、实地视察办理现场等形式,了解办理进度、办理情况,在此基础上,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审议,进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七是协办。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及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不满意件,我们及时向代表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的难点,在此基础上,人代委约请有关代表与市政府信息督办处共同召开二次交办会议,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力求圆满解决问题。

  八是重点办。每年从代表建议中选择5至10件重点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领衔督办,市政府领导对议案和每个重点建议都分别牵头承办。如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1号议案由市长丁大卫牵头承办,2号议案由常务副市长蓝绍敏牵头承办,这样,促使承办单位调整办理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使整个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由于推行了“八步走”的办理工作流程,办理工作制度得到规范和完善,从而使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证。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每年都保持在95%以上,有不少办理大户的办理满意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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