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次会议

[ 办理反馈 ] 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09-11-19 12: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8月26日至2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2006年以来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金彪同志在大会上报告工作,并派员分赴三个小组旁听与会代表讨论。会后,市检察院即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根据记录进行了整理。
    8月31日上午,袁金彪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会,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贯彻意见。9月4日,市检察院收到锡人办发〔2009〕27号《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后,迅速将文件送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传阅,并在其后召开的党组会上讨论,进一步提出贯彻措施,切实将审议意见深入贯彻到具体     工作中去。当前,市检察院正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上态度必须坚决,该查办的查办,该严惩的严惩。紧密结合无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重点,坚决查办危害“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破坏执法和司法公正、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要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调研,对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移送工作的现状进行全面排摸,紧紧围绕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线索发现难、处理难这一问题,找准、析透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举措。要善于从机制上、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机制,特别是在关键环节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有效防止制度规定流于形式。要加大推动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恰当合理合法的工作方式,确保联动机制的建立稳健推进。
    三、加大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工作中,把反渎职侵权与反贪污贿赂摆在同等位置,通过有力有效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全社会人员对渎职侵权行为危害性的认知水平,努力构筑反渎职侵权的思想防线。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启用为新的契机,将反渎职侵权工作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认真谋划针对性的宣传思路、举措、方式,推动宣传工作的层次、水平和效果上新台阶。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把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纳入范畴,邀请他们的代表参加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延伸反渎职侵权宣传教育的触角。要坚持正反结合,充分运用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家能近距离感受的公正廉洁执法的正面典型和渎职侵权的反面典型,增强宣传教育的震撼力和影响力。要改进宣传方式,结合实际,更多地采用犯罪分子现身说法、视频会议系统直播、观看反渎职侵权警示教育片、图片展、听取反渎职侵权廉政法制讲座、适时召开反腐倡廉会议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
    四、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将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纳入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整体格局,在提高反渎干警的政治、业务、作风素质上下功夫。要突出强化广大干警的规范意识,通过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落实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的水平。要紧紧围绕提高开展工作必需、急需的基本技能,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开办培训班、实施网上业务学习和考核等方法,大力提倡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积极谋划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启用后的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和鼓励广大干警参与教育培训的热情,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实效性,推动反渎职侵权队伍整体素质平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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