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对宜兴治太资金给予重点帮扶的建议
  一、案由
  近年来,宜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治太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把太湖水污染防治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铁腕治污的力度前所未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量超历史、超太湖流域其他地区,为太湖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仅2008年,宜兴市财政投入治太资金就达13.5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5.5%,是当年新增财力的160%。宜兴在治太工作上已经竭尽所能、倾尽全力。然而,根据宜兴市列入无锡市以上“治太”规划的重点项目,2008至2012年宜兴市共需投入90多亿元,其中仅2009年宜兴市财政投入资金就需约18亿元多。持续的巨额资金投入,宜兴市本级财力已经难以为继。因此,对宜兴市治太资金给予重点帮扶势在必行。
  二、案据
  1.宜兴治太地位重要、任务繁重,理应成为上级财力支持的重点。从治太地位看,宜兴既是太湖上游,又是流域下游,既是上游排污通道,又是临湖岸线最长的县级市(拥有太湖岸线43.5公里),是名副其实的治太第一线、主阵地。从治太任务看,宜兴承担了最重的任务。2009年,宜兴就有四项重大治太工程:一是太湖清淤8.59平方公里,185万方;二是重点入湖河道整治9条,140公里;三是污水管网建设全覆盖和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扩容;四是沿湖生态防护林建设和生态湿地建设。可以说,宜兴的治太事关全局,宜兴的治太投入回报最高,对宜兴治太的支持力度越大,太湖水污染防治的成效越好。
  2.做好宜兴的治太工作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撑,上级财力应当实施倾斜。治太既非一日之功,也非宜兴独力能支。仅2009年宜兴市的治太资金就需约18亿元多,包括:太湖清淤约需投入3亿元;9条省定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投入约需8亿元;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约需投入5亿元;沿太湖地区和主要入湖河道周边二期造林约1亿元;省定5个生态湿地修复工程约6000多万元,治太资金投入非常巨额。如此巨额的投入,已非宜兴市本级财力所能承受。做好宜兴的治太工作,迫切需要上级财力支持。否则,不仅宜兴的任务难以完成,而且无锡全市的治太进程也将放缓。
  3.上级现有按比例补助的政策不够合理,亟需调整。太湖西岸的流域性、公共性治太项目都集中在宜兴,超乎异常的、繁重的治太任务按面上常规的按比例补助不合情理。
  三、建议
  1.对宜兴承担的公共性、流域性治太项目,如太湖清淤、入湖河道整治等,由上级承担大部分的项目资金投入。
  2.对宜兴市治太资金支出超过当年新增财力50%的部分(政策规定是20%),由上级实施专项帮扶。
  3.对宜兴市治太资金的对上争取,无锡市人大、无锡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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