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褚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4914件,审执结88879件,同比分别增长7.84%和10.56%;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10643件,审执结10148件,同比分别增长5.28%和5.94%。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依法服务三保的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在司法审判领域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就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司法建议53份,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法院司法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针对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农村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化解劳动争议等重点工作出台20份指导性意见,形成完备的司法应对规范体系。成立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大要案报告、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系列案件集中管辖等机制,牢牢把握服务三保工作的主动权。

    突出服务重点,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三保的案件。全年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56992件,审结52657件,同比分别上升7.85%和9.22%,审结标的总额147.75亿元。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审结借款合同、财产保险、证券交易等金融纠纷案件7801件,诉讼标的额40.98亿元。抓好弃企逃债案件审判,迅速保全财产,避免发生债权落空、影响社会稳定等连锁反应。慎重处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纠纷,采取债转股、分期履行、活查封等灵活司法方式,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抓好破产案件审判,成立破产案件审判指导协调小组,妥善审理破产案件31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精心审理长椿、德发公司破产重整案,深入总结经验,制定规范性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运用重整程序审理6起破产案件,涉及债权12.49亿元,使这些企业通过重整获得重生。正确适用法律、国际公约和商业惯例,审理加工贸易、技术贸易、信用证等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85件,优化投资环境,保障和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平稳较快发展。抓好涉农案件审判,审结农村土地承包、转包、租赁、农村金融等案件45件,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强化服务措施,拓展依法服务三保的工作实效。启动由85家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530”等重点企业加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网络,发布无锡地区知识产权十大行业风险预警信息,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9件,保障和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审执结环保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126件;审结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调解全国首例由居民代表和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扎实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组成120多个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市1066家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和调查研究,举办座谈会、开设法律讲座123场次,培训企业员工5687人次,编印并发放案例选编、风险提示等近2万份,帮助企业避免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全市法院能动司法服务三保的成功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和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诉前调解、立案调解、民商事二审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努力通过和谐方式化解纠纷。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48%,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3.64%,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0.22%。强化诉调对接,设立32个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81名调解员,调解案件1571件,调解成功率达65.32%;委托或邀请群众自治组织、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案件821件,调解成功率达71.7%。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保障,培训人民调解员586人次,审结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330件,维持率达91.2%。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6241件,判处罪犯963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325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329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省公安厅督办的陆林牛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持续开展禁毒严打斗争,审结涉毒案件606件。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公安部督办的1186人涉传销非法经营案,审结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走私等案件74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8181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192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轻微犯罪人员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4504认罪伏法、认真改造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适用程序,细化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办理程序。增设2个少年法庭,设立失足青少年爱心港湾,引入心理矫正机制,完善社会调查员制度,增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效。

    坚持诉前疏导与诉讼化解相结合,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346件,审结256件。不断深化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向40多家行政执法机关发函征求意见,提出6项司法建议,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明的行政审判工作模式,疏导化解107件涉及安居工程、旧城改造、太湖环境整治项目等拆迁纠纷,通过诉讼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117件。

    加强劳动争议审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年共审结一、二审劳动争议案件4175件,同比上升49.8%。强化专业化审判,普遍设立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崇安、南长法院成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坚持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裁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平等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实施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审判指导意见,加强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的对接协作,强化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审理,努力实现劳资双方共赢互利。

    加强申诉信访工作,完善申诉信访处理机制。坚持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共接待群众来访1462人次,处理来信1624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8.73%,平息20人以上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征地拆迁纠纷48起。继续完善诉访分离、判后答疑、信访终结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广泛采用听证方式妥善处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68件。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等交办的78件重信重访案件全部息诉。

    (三)坚持民本司法,彰显司法为民

    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满足群众司法诉求。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设假日法庭灯光法庭,利用节假日、夜晚开展审判320余场次,巡回审理民商事案件2350余件。设立助残工作站家事调解服务中心,为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诉讼服务。推行简易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00余万元,对36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款442.6万元。

    注重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涉民生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四优先工作机制,审结涉及医疗、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7975件,审结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459件,适用同命同价标准妥善审理一起受害人为4名农民工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全国产生良好反响。设立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合议庭,建立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新机制,引入心理咨询辅导,审结婚姻家庭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5605件。密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审结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1691件,为农民工追回赔偿款、工资4465万元。

    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着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列入清理范围的2470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执行积案已按规定清理完毕,圆满完成既定目标。继续推行执行110、协助执行员等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村、镇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分别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大协助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和扣押车辆的力度,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制定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意见,对3名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5990件,执结24417件,同比分别上升9.0218.43,执结标的总额54.1亿元。

    (四)坚持规范司法,确保司法公正

    实施司法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继续完善二审庭审、申诉听证公开制度,民商事二审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外,全部公开开庭审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公开听证率达96.5。市中级法院实现所有案件庭审视频、语音、数据全程同步记录和网上转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和公开开庭全程录像、刻录光盘存档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开辟群众监督司法的新渠道。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司法规范化制度建设,细化司法标准、严密司法程序,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重大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回访制度,抓好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与规范;推行日常巡查通报工作制度,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树立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深化三案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类案件的三案规范化标准,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公正案、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矛盾易激化案件办成和谐案。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推出典型案例。全市法院7篇学术论文分别荣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二、三等奖,8项优秀审判经验被省法院转化推广,57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权威刊物刊登。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建立健全院长宏观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审判人员自主管理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加强合议庭评议以及审判长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建设,推行死刑案件五级定案把关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质量责任制度体系,强化办案差错责任追究。一年来,全市法院在新收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稳步提高,位居全省前列,并呈现三高三低的良好态势:结案数与新收案数之比高,达101.9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高,达94.74%,服判息诉率高,达95.82%;申诉、申请再审率低,为0.4%,向上级法院投诉率低,为0.78%,执行投诉率低,为0.13%。

    (五)坚持严格管理,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政治建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实施以组织法官宣誓仪式、集体谈话、支部民主生活会、廉政责任状签字仪式和每人一篇履职心得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工程。开展审判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系列司法为民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坚持素质强院,深入开展双争一创活动。通过组织案例分析、学术研讨、裁判文书评比、办案竞赛等活动,鼓励干警争当业务能手、争做技能标兵、争创一流业绩,涌现出67名业务能手和技能标兵。推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举办各类业务培训53期,培训干警3100多人次。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推行职业导师制,提高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题实践活动,细化违反五个严禁的处理办法,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

    坚持文化兴院,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无锡法院精神和正、诚、实、严院风,完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法律文化设施,举办法院文化周、法院开放日、书画摄影展、读书会等活动,以公平正义的法院文化凝聚力量,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司法环境。

    坚持固本强基,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健全基层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完善基层法院审判管理考核、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健全工作例会、基层法官挂职锻炼工作机制,专项全员培训基层法官,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新设立的广益人民法庭建成达标,至此全市25个人民法庭全面实现五化建设标准;开展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排查各类纠纷1725起,成功调处1113起,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稳定的防线作用得到增强。

    (六)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二审、再审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行当面答复和流程化管理,努力提高满意率。按照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397人次,观摩庭审287人次,走访代表、委员169人次,广泛听取、主动收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33件,改判、发回重审13件。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25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6576件。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审理信息,录播《法庭聚焦》、《执行进行时》95期,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年来,全市法院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工作面临着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当事人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呈现出群众诉求明显增多、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司法难度越来越大的新特点,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同时,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未能根本杜绝。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法院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两个大局,牢牢抓好化解涉诉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工作重点,为构筑无锡科学发展新优势、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认真审理执行好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妥善把握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推进公正案、精品案、和谐案三案工程建设,发挥司法审判定纷止争功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继续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执行救助等工作机制,确保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稳步推进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工作,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精品案件、经典经验、精英队伍为目标定位,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第三,进一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当前群众特别关注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审理、巡回审判、裁判文书格式化三项机制的衔接配套工作,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司法民主化建设,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继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做到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相结合,审判管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工作绩效与选人用人相结合,以管理促质效;实施执行分权制约机制改革,以分权制衡权力运行;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均衡;推进司法阳光工程建设,全面推广庭审全程录像、刻录光盘存档、诉讼卷宗电子化工作;加强减刑假释审判管理,推进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第五,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实行全员培训、岗位练兵、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在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构建核心价值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四位一体的法院文化建设体系,以先进的文化引领法院实现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无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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