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金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牢固确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根据国庆60周年和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维稳要求,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主动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通过密切捕诉衔接、加强检警协作等方式,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整顿社会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犯罪案件57408600人,同比分别上升7.0%3.5%,批准逮捕47936948人,同比分别下降1.0%6.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6110324人,同比分别上升9.2%10.9%,提起公诉60509378人,同比分别上升6.4%7.2%。其中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和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988人,涉嫌毒品犯罪嫌疑人817人,涉嫌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1人。对赵启锋、葛金龙等5人制造、贩卖毒品1700余克,张文等3人入户抢劫并致2人死亡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与此同时,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起诉标准,依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636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82人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注重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分别在审查批捕环节对122名、在审查起诉环节对515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全市检察机关共建成24个国家、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以质量为前提,以效果为根本,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进一步完善侦查指挥协作机制,着力提高侦查突破能力和文明办案水平,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认真开展打击工程建设、涉农、拆迁、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依法、积极、稳健发展。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1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亿元。其中,大案比率为100%,所办案件无撤销案件和无罪判决。强贺中受贿等一批大案被依法查处,涉嫌受贿潜逃加拿大12年的原无锡杨市钢铁厂厂长杨义德被缉捕归案。努力克服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处难、阻力大的困难,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畅通案源渠道,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13人。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界限,对35名受到错告、诬告的被举报人澄清事实,还以清白,对29名偶然失足、情节轻微、真心悔过的被举报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作党纪、政纪处理。

    认真开展诉讼监督。认真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职能,全年共立案监督6781人,依法追加逮捕66人,追加起诉130人,加强对另案处理人员的信息跟踪和动态监督,督促将9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或抓捕归案。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或检察建议45件,通过依法抗诉、检察建议及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途径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6件,法院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认真履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依法提出抗诉20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48件,法院再审改变原审结果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5件。试行民事督促起诉,对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16件民事案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导致胜诉权丧失并造成损失,为国家挽回损失1.1亿余元。成功办理了江苏省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认真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职能,全面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依法对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减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5512人进行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134人提出否定或调整减刑幅度的意见,对2647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市区监管场所搬迁转押工作,保障监管场所秩序良好。

    (二)以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为己任,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我市“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三大突出任务,及时制定落实服务保障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执法不忘大局、办案考虑发展。

    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更加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帐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慎重宣传发生在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防止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快速办理,通过办案积极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建立检企常态联系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无锡市政法机关法律咨询服务团”,指导基层院开展“诚信守法——检察企业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专项活动,全方位为企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9个地区、22个单位结对共建。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30份,协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开展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主动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维稳工作分析研判,两级检察院结合办案深入调研,共向两级党委政府报送了116篇动态分析,50篇得到领导批示。坚持贯彻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化解原则,对69件符合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程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110件,及时疏导群体访、告急访152件,扎实推进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探索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接访机制,对排查出来的涉检信访积案落实检察长负责、领导包案、下访督办等制度,除1件正在协调处理外均已结案息诉。深入推进“检调对接”,有效整合刑事和解、民行和解、涉检信访息诉和解等工作形式,加强检察息诉与人民调解的配合对接,妥善处理上述案件83件。深化法律监督文书说理改革,对107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929件不批准逮捕案件,在相应法律文书中充分阐述理由,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继续对检察环节办理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普遍开展以答疑释法、协调疏导及教育帮扶为重点的“结案释法”工作,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涉检信访的发生。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两级检察院普遍建立健全涉检信访预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涉检网络舆情掌控引导机制,确保检察环节维稳责任落到实处。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对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等63个总标的达434.6亿元的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专项预防。加强教育预防,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开展法制教育164场次。抓实平台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大力支持下,建成建筑面积9000多平米、专业化的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充分运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服刑罪犯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启用以来,全市已有106个单位8000余人次前往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社会反响良好。

    (三)积极推动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执法为民的工作质效

    以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为目标,着眼于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增强公信,积极、理性、有序地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积极参与制定和实施《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为有效解决因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无法得到及时赔偿和其他救助,导致医疗救治、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弱势群众的应急救助问题,我院从工作实际出发,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的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条例》列入当年立法计划,组织我院积极进行先行试点,广泛开展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征询意见,如期提交《条例(草案)》的法规案。《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我国第一部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颁布后,我院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及时跟进落实检察环节工作措施。试行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已救助特困被害人或遗属56例,发放救助金40.7万元。

    平等保护涉罪外来人员诉讼权益。为保障外来人员在适用非羁押刑、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方面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我们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关工委等单位,建立“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将通过风险评估的涉罪外来人员纳入选择指定的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民营企业、社区或社会福利机构,指定专人担任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开展管护帮教工作,督促他们悔过自新,提高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迄今,全市检察机关已建立管护教育基地48个,接纳涉罪外来人员133名,没有发生一起脱保漏保情况。

    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以乡镇(街道)检察室为主要载体,通过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检察工作站、民生服务站、检察官讲台等服务平台,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其扎根基层、信息灵敏、反应灵活的优势,走村进户,宣传法制,调处矛盾,为基层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目前,全市已有20个检察室正式运行。依托基层检察工作网络,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459件,受理群众申诉169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24件,立案查办87件,进一步密切了检民联系,有力维护了城乡基层的稳定和谐,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切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以提升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强化自身监督为保证、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全面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检”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宣誓、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全市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职责观念,市检察院在全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社会评议中被评为先进单位,两级检察院中涌现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省巾帼文明岗、市文明机关等一批先进典型。

    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分层次组织新进人员、初任人员、在职人员培训52,参训人员达9600余人次,认真组织基层院检察长参加全国轮训、反渎职侵权干警全员集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公诉案件优秀考核庭、职务犯罪侦查十大精品案件和优秀文书评比、控告申诉检察实务知识考试、十佳公文写作能手等竞赛8次,参与竞赛296人次。着力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通过开展千分制在线学习、办案现场观摩、预备检察官岗位实习等方式,增强检察队伍的实战能力,全市检察机关有10个集体、64人次在各类业务竞赛中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加强自身监督和规范化建设。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加强办案区安全防范,健全涉案人员就医服务等规章制度。继续完善案件质量抽查考评、规范冻结扣押处理涉案款物等制度,全面实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加强对办案、接访等工作环节和用车、饮酒等纪律规定的专项监察,反映干警违法违纪的信访投诉同比下降近40%。积极推进管理规范化建设,南长区检察院通过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审核,全市9个检察院通过了江苏省档案工作五星级认定。

    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认真落实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而其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在市检察院第三次获得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宜兴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并被树立为全市“服务科学发展的好典型”后,迅速开展“把十佳品牌擦得更亮”和“学习身边典型、争创两个一流”主题活动,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和工作举措,引导激励各基层检察院自觉调高目标,奋力争先创优,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创建开局良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全市各级党委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视察和评议工作,定期寄送工作简报,上门走访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去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全市检察机关2006年以来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汇报,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五条审议意见。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对12件拟作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启动监督程序。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当前,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诉讼监督仍有不少问题亟待改进;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检察人员执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执法方式、作风效能有待改进加强;三是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很突出,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我市全面加快“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建设的首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四城”建设总目标,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为我市争创全省党的建设模范区、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要咬定争当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创优发展的表率、争创业务、队伍建设“两个一流”排头兵的目标不动摇,做到“八个新进步”一是要以党的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全面建设,在履行兴党之责、恪守监督使命上取得新进步始终把党的事业作为检察事业的根本,根据世情、国情、社情的新要求,努力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的职能作用与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把服务科学发展与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检察工作中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围绕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履职,在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上取得新进步坚持把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科学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内生增长、创新驱动、融入上海、普惠市民等重点任务,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三是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和谐上取得新进步始终保持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政策。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执法办案活动始终,健全完善风险排查研判、预警应急处置、网络舆情掌控引导、“检调对接”等维稳常态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检察环节发挥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的作用。四是要坚持惩防并举、质效并重,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上取得新进步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坚持严格依法文明办案,正确把握办案力度、质量、效果、效率的关系,促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依法、积极、稳健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加快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市预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在增强监督的力度效果上取得新进步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六是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在提升执法公信力上取得新进步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执法工作规范,加强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狠抓执法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高效、规范行使。七是要积极推动工作机制理性创新,在激发工作活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上取得新进步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框架,正确定位,突出重点,围绕效果,注重培育,着力打造适应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有利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特点、具有鲜明无锡特色的工作亮点。八是要坚持抓队伍强素能、抓基层强基础,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上取得新进步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扎实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无锡建设和谐宜人幸福安康的首善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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