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0年度考核评选工作的意见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0年度考核评选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0-05-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激发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经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现就2010年度考核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评选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坚持规范程序、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机关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形成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考核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1.先进集体。以工委(室)为参评单位,从11个工作机构中评选产生3个先进集体。
2.先进工作者。以机关县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为参评对象,评选产生10名先进工作者,其中县处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5名,工勤人员2名。
三、考核评选的方法与步骤
1.部门、个人总结和自我评鉴。年终各工委(室)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重点是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创新举措、团结进取、廉洁从政等情况,并对本部门年度工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自我评鉴意见。所有参评对象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认真总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突出工作实绩,并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下一年度工作打算。机关公务员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提出自我评鉴意见,机关工勤人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自我评鉴意见,并在本工委(室)内进行述职交流。
2.提出考评等次意见。各工委(室)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日常考评和个人总结,对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提出考评等次意见。市管干部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提出考评等次意见。
3.民主推荐。以工委(室)为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进行集中民主推荐。先进工作者以工委(室)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先进集体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各工委(室)民主推荐。
4.考核小组评审。考核小组根据自我评定、部门及个人总结、民主推荐结果,研究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建议名单。
5.党组会议审定。召开党组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考核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6.考评结果公示。对评定的各类先进按要求进行公示。
7.总结表彰。召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8.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公务员年度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物质奖励。
2、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进;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五、组织领导
考核评选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考核评选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周培基、薛玉民、韩殿彬、穆建伟、荣建国、严巍巍、冯伟东七位同志组成,由周培基任组长,薛玉民、韩殿彬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办公室人事处负责。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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