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9次会议

[ 情况说明 ] 关于《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钱宗建

时间:2010-06-02 15: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教科文卫工委合作起草了《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决议(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就《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本决议的必要性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重要讲话,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意义、核心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等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动员令。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温家宝总理三次视察无锡,就科技创新、经济转型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对无锡提出了加快“四城”建设的要求,明确了无锡转型发展的根本方向。省委、省政府也对全省建设创新型经济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无锡带好这个头寄予很大期望,最近还在无锡召开了全省经济转型现场会,对无锡既是鼓励,也是鞭策。
    无锡是较早提出和实践经济转型的城市之一,转型的实质,就是推动我市经济由过去的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向创新型经济升级。特别是2007年爆发太湖水危机和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之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进一步觉醒,以超常规的决心和行动,加快了推进科技创新、经济转型的进程,取得了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全国创新型经济示范城市之一。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决定,明确将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作为无锡经济发展的战略纲领,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部署,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定位和更有力的政策措施。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以凝聚全市人民的力量,进一步形成共识,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的落实,是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是关系无锡发展前途的历史抉择,需要充分调动全市上下、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需要咬定目标不放松,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市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相应的决议,就是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人大决议强制力、约束力的角度,保证它的一以贯之、常抓不懈。通过作出决议,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依据,对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决议的形式,还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和人大代表联系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动员全市的力量,集中方方面面的聪明才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奋力推进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
    二、《决议(草案)》的起草过程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工作要点后,根据人大党组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先后听取了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有关工作汇报,听取了有关市(县)区和部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初稿形成后,主任会议先后两次进行了讨论,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进行了反复的斟酌和修改,三易其稿,形成了现在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决议(草案)》。
    三、《决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议(草案)》共分七个自然段。
    第一段表述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和市委相关决定的认识。会议“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决定,深刻把握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符合无锡的基本市情和战略需求,准确体现了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对无锡转型发展的殷切期望和要求,对于促进无锡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第二段表述无锡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必要性、迫切性。“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是决定无锡发展前途的历史抉择。”“无锡唯有审时度势,勇于创新,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的主战略,使科技、知识、人才、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成为驱动城市发展的主要力量,使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高品质人居环境成为支持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依靠,才能在新一轮的发展中抢占制高点,形成具有高端辐射与引领作用的综合竞争优势。”
    第三段强调了无锡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基础和条件,重申了市委、市政府决定中明确的战略目标,即“力争通过努力至“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经济与环境良性互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城,科技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的高科技产业城,服务经济、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旅游与现代服务城,人文、生活品质、社会管理、法治等综合环境高度满足居民需求的宜居城,使无锡的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成为全国、全省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成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和低碳经济城市。”
    第四段强调了市委、市政府决定中部署的主要任务,即把太湖治理成效作为基本标志;把科技和人才作为根本动力;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要抓手;把建立和完善体系作为坚强保障。具体提法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相关内容要点保持一致。
    第五段根据市委决策精神,提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即“四个高度重视”:“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整合深化现有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保护和发挥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企业创造、使用和保护知识产权;高度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融资形式,活跃民间投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政产学研合作,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和成果应用的主体;高度重视全社会创新文化的建设,尊重首创精神,激发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第六段是对全市各级政府工作、人大工作提出的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适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支持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保证本决议的执行。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的进展情况。”
第七段是本次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号召,要求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彰显特色,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奋力推进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
    以上说明和《决议(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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