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次会议

[ 审议意见 ]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 审议意见 ]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时间:2010-08-19 14: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在2010年6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无锡市2009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常委会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对无锡市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无锡市2009年度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我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市审计部门加强对市本级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保障经济健康运行中“免疫系统”的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去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但存在预算执行和管理还不够精细、重点专项资金的政策界定和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中少数部门开支控制不严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以及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常委会会议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近年来,我市设立的各类专项引导发展资金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部分资金必须用好。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控,进行跟踪考核,搞好绩效评估,据此对前期相关政策门槛、标准进行修正完善,为下一阶段各类专项资金的继续使用、方式调整和数额增减提供依据。
    2.大力推广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代建制。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开展项目全过程实时跟踪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由财政支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项目要全面推广实施代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节约、高效。要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建设,发挥财政投资的引导和杠杆效应。
    3.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目前国家正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规范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要注重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预测,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监测制度,增强防范融资风险能力。要结合经济转型发展,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力度,努力培育新税源,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逐步改变房地产税收占比过大状况,保证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4.加大民生投入,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确保卫生服务体系的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农业优化升级和农民增收。要进一步重视公交事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的投入模式和机制研究,实现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好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发挥更好效益。
    5.高度重视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尤其是一些共性问题,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整改,市审计局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检查,防止行政费用超支透支,做到开源与节流并重。
    二、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的保护,不仅是文化建设问题,而且事关转型发展。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的决定》要求,全面部署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保护修复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保护工作进展不尽平衡,在保护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矛盾和制约因素。对此,常委会会议建议:
    1.根据现存情况,加强规划和论证。要坚持因地制宜,从每一个街区和名镇、每一个风貌带的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规划和论证,尤其要针对点状或块状的不同保护形态,慎重确定修复方案和利用方式。要注重听取本地专家意见,做到尊重历史、保护历史、传承历史,力求反映无锡历史文化的独特性和深厚底蕴,再现原汁原味的历史品质及其文化传承,打造精品工程。
    2.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整体推进。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统筹把握好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工。要加强资金筹措,实现资金的长远动态平衡。要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建设管理和市直接委托机构建设管理两种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抓好管理。对蠡湖景区和环城古运河风貌带的维护,要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保证正常运行。对一些镇、村为建设主体的公益性项目要加强支持与指导。
    3.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推进“四城” 建设、促进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实摆正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每一个风貌带的保护都要考虑到以后的利用,将保护与旅游休闲产业开发、与创造就业机会结合起来,做到既对历史负责,也对未来负责。同时,要防止商业化的过度开发,对原住民是否搬迁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4.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要着眼长远,对保护工作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市级层面如何参与管理、管理运营等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去年制定的《无锡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保障历史街区(名镇)建成后的运行和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有关优惠政策的期限,以确保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
    5.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新一轮的城市化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留住珍贵的历史记忆。尤其是太湖新城的开发建设,要注意不能割断原来的历史、文化和时空的联系。
    三、关于《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加强养犬管理事关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事关城市文明水平提高和市容市貌改善。从执法检查情况看, 《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扎实工作下,养犬行为逐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大家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在肯定《条例》实施以来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将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常委会会议建议:
    1.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强化居民自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并调动和发挥社居委、物业管理公司等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共管局面。
    2.强化组织领导和执法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经常性检查与专项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研究降低相关收费项目,将强制登记、免疫和分区管理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养犬依法管理覆盖率。要保障养犬管理专项经费,提高犬只疫苗接种率,加紧建设和完善犬只留检所等硬件设施。
    3.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管理网络。要针对《条例》贯彻实施中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执法缺乏配合的实际,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职责,依法履职,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管理网络,增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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