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次会议

[ 工作汇报 ] 关于全市法院加强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褚红军

时间:2010-10-22 20: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直接事关涉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更事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2008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逐步进入持续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始终坚持依法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
    全市法院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依法服务大局的实效。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 共新收执行案件55339件(不含旧存6860件),办结55272件, 执结标的额99.65亿元。
    一是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服务和保障转型发展。妥善执行涉企民商事案件,对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企业,尽最大可能采取柔性司法手段,灵活运用债权转股权、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放水养鱼”方式,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力求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008年以来,共执结涉企案件29158件,执结标的额92.62亿元,挽救了一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高度重视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市中院每年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2369件,执结标的额24.49亿元,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涉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案件的执行工作,共执结上述两类案件145件,执结标的额1291.98万元,有力推动了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手段,加强教育疏导,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敦促当事人以自动履行及和解方式结案的有35008件,自动履行及和解率为63.34%。加大执行救助工作力度,对确实无法执行且权利人生活困难的一批矛盾易激化案件,用好执行救助资金,解决了一批执行难案,有效化解了不稳定因素。2008年以来,共计发放执行救助专项资金869.33万元,化解执行难案703件。加大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规范流程,做到件件专人办理,件件核查,件件答复,涉执信访案件大幅下降,全市法院涉执赴省进京上访数量仅占执行案件总数的0.11%,占涉诉赴省进京上访总数的4.49%。
    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尽最大努力让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切实抓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共执结此类案件573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2009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各项要求,列入清理范围的2470件重点案件全部清理完毕,17775件无财产执行积案全部按规定按期清理完毕,清案工作受到中央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今年,全市法院继续巩固和扩大集中清案活动成果,将2008年至2009年程序终结的案件共计6629件,列入继续清理范围,目前已清理了5508件,清理率已达83.09%。
    (二)着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
    全市法院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规范和加强自身工作,积极争取配合支持,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同时建立了市、区两级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以及协助执行工作网络等多项执行联动机制。目前,各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普遍设立协助执行员,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进一步健全。市中院与公安、国土和房管等8个部门分别会签执行联动机制的规范性文件, 已初步建立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财产、经营等信息共享系统;进一步完善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机制,与公安、检察以及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分别联合出台了协助查封车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银行帐户的查询与扣划等规范性文件。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无锡诚信网公布被执行人名单122批约38000余人次,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拘留被执行人1564人,依法办结执行案件1184件;对103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依法办结执行案件61件;依法对14名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法院贯彻“程序第一、规范办案” 的执行理念,共制订执行工作规范性文件39 项。建立执行程序运行节点管理制度,加强重要节点的监管。完善执行卷宗、执行文书等规范,建立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市中院以案件管理为核心,加大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力度。对信访当事人反映情况属实或需统一处分被执行人财产的案件, 分别采取督办、指定和提级执行等措施,努力排除执行阻力。2008年以来,共办理督办案件46件、指定交叉执行案件45件,实现了监督执行的制度化、常态化。健全执行工作分析通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执行案件质效指标、来信来访等内容,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基层执行工作全方位考核工作力度,开展“执行工作持续良性发展法院”优秀法院考评活动,推出一批优秀法院,形成了赶超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执行公开制度建设。推行执行过程公开,强化执行工作外部监督,以公开促进执法公正。对执行收费、财产调查、执行措施及实施强制措施、评估拍卖、执行款物交接、中止或终结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等12个方面,规定了公开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建立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及时输入案件信息55272件,为推进执行过程公开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建立执行通报制度,定期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未结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变“被动解释” 为“主动告知”,充分保障当事人对执行的实时监督。建立执行工作社会化机制,邀请人民陪审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执行一些社会影响大、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通过推行执行过程公开,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三)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执行权分权制约。全面推行以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和异议审查权分立为基础的执行权分权制约机制。目前,市中院执行机构已按照分权制约的要求,设置了内设机构;多数基层法院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了分权制约机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执行工作细则》、《关于合理配置民事执行权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细化执行权、裁决权运行各环节的职责、要求,实现对案件执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制约。
    二是探索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制度。今年,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推出《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细则》,对执行实施权作进一步的规范,规定执行实施案件的办理分案件启动、财产调查控制、财产处分和案件结案四个阶段,各阶段权能由不同合议庭或人员行使,实现对执行实施各阶段的相互监督制约,彻底打破了“一人一案一包到底” 的传统办案模式。改革推行以来,市中院执行工作实现了“两升一降”的良好效果,即执结率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同比下降35%,且未发生一起执行投诉案件。
    (四)主动争取各方支持,积极推进“执行难” 问题的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的情况,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依靠市、区两级“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 平台, 及时协调解决日常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8年以来, 全市法院将42起矛盾易激化案件及时报请党委协调,大部分均得到妥善解决。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市委分管领导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帮助敦促涉府涉村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市委政法委多次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监督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注的执行案件,指定专人办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见效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我市执行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召开执行局长会议,研究分析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主动上门汇报、答复。在市人大领导的关心和推动下,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有效缓解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难问题。
    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在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在执行力量、装备、经费等方面的不少困难得到缓解;一批涉府涉村案件通过协调,也得到了妥善化解;绝大部分基层法院均落实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解决了一批长期积压的执行难案。全市法院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在无锡电视台播出《执行进行时》128期,为依法开展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执行干警不断深化对司法为民宗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的认识。开展向宋鱼水、陈燕萍等优秀法官学习活动,着力提高执行人员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开展“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 专项活动,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转变执行队伍的工作作风。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定期组织执行人员集中进行岗位培训。加大对青年执行法官的培养力度,推行“以法官教法官”为特色的职业导师制,提高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执行投入,努力改善执行队伍人员结构。目前,全市法院在编执行干警共有173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68名,占总数的97.12%,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等形式,加强执行队伍反腐倡廉教育。出台实施《关于执行队伍廉政教育的若干规定》、《廉洁办案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设立廉政监察员,推行司法巡查制度,对执行权进行直接、实时监督。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未发生执行干警违法违纪的现象,市中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全市32名执行人员先后受到省、市级表彰奖励。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执行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执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执行人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存在机械司法的现象,一些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少数执行干警作风不细致、不踏实;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片面追求结案,不求事了。二是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虽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但在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抓好落实,少数法官在工作中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一人一案一包到底” 的模式还没有彻底打破,执行实施权分权流程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推开;执行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对执行重点环节的监管仍需加强; 执行联动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巩固、强化。
    在看到法院自身问题的同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几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猛增,执行案件数量随之大幅增长。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2432件,受理执行案件22812件,同比分别增长7.05%和10.36%,而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仅有173人,人均年办案数超过131件。目前,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均十分繁重,人手普遍紧张, 无法抽调更多人员充实执行队伍。二是部分案件执行难度较大。2008年以来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683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9014件,其中绝大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差,法院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到位,给法院的依法执行和维护稳定带来了很大压力。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而法院应对手段不足。一些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以及涉及拆迁、征地的案件,人民法院执行时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普遍较大。三是执行工作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当事人不诚信、不守法,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较为严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在异地执行、委托执行工作中,外地的一些机关和部门以各种行政手段干扰、阻碍法院依法执行的情况尤为严重。社会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财产查询、财产登记、财产监管等财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同时协助执行部门依法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法院及时高效地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还存在着不少障碍。四是执行工作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由于我国社会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现,执行工作的风险加大,暴力抗法、针对执行干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多。但受条件限制,执行装备的配置、执行干警的待遇与执行工作高风险、高强度不相适应, 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打算
    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克服执行工作薄弱环节,不断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进一步服务和保障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认真总结去年服务“三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涉民生、涉企业发展以及涉及转型发展案件的执行工作,坚持做到既能动执行,又依法执行,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压降执行积案。积极探索建立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现行法律赋予的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依法及时处置被执行财产,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制裁力度,对拒不申报财产及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制裁措施,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促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权利。继续加大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力度, 积极探索“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增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继续深化执行权分权制约机制改革,重点抓好执行实施阶段财产启动、调查、控制、变现、交接等节点管理,确保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廉洁、高效。
    第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执行队伍廉洁司法形象。认真开展“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全面查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实行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强对执行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教育,规范执行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第五,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增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实际效果。全市法院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争取各方重视、关心和支持方面落实有效措施,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 问题的社会合力。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大力加强执行宣传工作,促进全社会正确认识因日常生产生活和正常商业交易引发的客观执行不能风险与“执行难”范畴的差别,更加理性、客观地看待“执行难”问题。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新的形势下,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寄予了殷切期望。全市法院广大执行干警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创造一流的执行工作业绩,为无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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