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次会议

[ 情况说明 ] 关于设立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作委员会决定(草案)的说明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代联工委主任 薛玉民

时间:2010-10-22 20:4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作简要说明。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为理顺人大工作关系,将无锡新区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由新区党工委下设工作机构调整为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并更名为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作委员会。按照锡编〔2010〕3号文件精神,调整后,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均不作变动。
    《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 据此,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作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党工委的工作计划和部署;联系新区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并组织代表活动;督促新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与有关选举单位的联络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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