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4届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时间:2010-10-29 16: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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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10月27日-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关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一审了《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了《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解清,副主任杨惠菊、王金大、麻建国、丁卜人、许卫国,秘书长周培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劼,副市长华博雅列席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人大代表提出的250件建议均已办理答复完毕。会议强调,办理代表建议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在做好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做好代表见面周活动期间代表建议办理的督查工作。会议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围绕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均等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民营医院发展,适当保留有特色的专科门诊,通过医改切实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会议充分肯定了《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在河道管理、水环境改善上取得的成效。会议要求,要深化完善水系规划,依法保护河网水域;要理顺河道管理体制,实现河道长效管理;要强化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占补平衡;要加大整治监管力度,抓好控源截污,提高河道治理成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08年以来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的决定(草案)》,两项《决定(草案)》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公布;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苟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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