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次会议

[ 工作汇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的议案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汇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余开 

时间:2010-12-20 04: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的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2010年4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的议案制定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并对实施方案的完善和议案的办理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9月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议案办理情
况的汇报。市政府根据会议意见,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社区建设事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议案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有效解决。办理一号议案的过程,变成了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快速推进的过程。现汇报如下:
    一、围绕落实《实施方案》所做的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的议案》的主要任务有6项,即:加强社区事务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建设、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整合社区各类信息资源、加强新建小区配套用房建设和新建小区自治组织建设。
    (一)从落实规范、促进达标入手,加强社区事务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建设。一是抓目标考核。将“一站一中心”建设纳入对各市(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要求2010年内实现全覆盖。二是抓建设达标。全市已建成社区事务工作站532个,占比94%,其中,七区建成数371个,占比96.9%。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13个,占比90.9%。其中,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数206个,完成率占100%。全市九大板块除25个空壳村、46个拆迁过半的村(社区)以外, “一站一中心”建设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三是抓规范化建设。2010年是我市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之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市政
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2010〕66号) 和《关于做好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锡委办发〔2010〕108号) 两个指导性文件;统一编印了《无锡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和《无锡市村民委会换届选举操
作规程》两本指导手册;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密组织、精心指导,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更加严密、规范。目前,全市“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全市共有539个社居委和617个村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其中有160个社居委进行直选,占到换届社居委总数的29.7%,比上一届提高近10个百分点;139个村进行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海选),占换届村委会总数的22.5%,比上一届提高7.5个百分点,一次选举成功率达100%。通过换届选举,全市村居委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社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就社居委换届而言,从文化水平看,全市3171(其中七区2150人)名社居委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7.7%(其中,七区58.2%),比上届提高17.7个百分点;具有社工等专业证书的占38.5%(其中,七区34.3%),比上届提高18.5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占29.8%(其中,七区30.1%);35-45岁的占35.4%(其中,七区36.8%);45岁以上的占34.8%(其中,七区33.1%),全市社区干部的平均年龄40.3岁,比上届减少1岁,全市老、中、青三结合的社区干部队伍基本形成。从村委会换届情况看,全市3245名村委会成员中,大专以上的占42.6%,比上届提高13.7个百分点;30岁以下的占12.2%,30-40岁的占34.7%,40-50岁的占44.9%,50岁以上的占8.2%,平均年龄39.9岁,比上届减少1.1岁。
    (二)从优化机制、提高标准入手,提升社区经费保障水平。一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着力解决社区扁平化管理推进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锡委办发〔2010〕61号)。明确社区工作日常运转经费按照2000户、3000户及3000户以上的管理规模,分别按每年不少于8万元、10元、12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从2010年起,在3年内,实现与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接轨,使社区工作者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从根本上得到了制度性的安排。二是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进行调研。对各部门条线下沉的工作和匹配的经费保障给予了明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0〕266号)。市财政集中3343万元(其中,整合条线资金2230万元,市本级预算内财力安排不少于1113万元)作为社区经费保障专项资金。三是各区贯彻《意见》行动迅速。市里两个《意见》下发后,滨湖区政府率先制定了《关于提高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锡滨政发〔2010〕25号),将社区工作经费由原来的每100户每年12000元提高到了每100户每年21000元。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建立起了自然增长机制,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收入与无锡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分2年落实到位。今年,社区专职工作者
年工资收入总水平将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0%;到2011年,将与上年度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持平。崇安区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崇办发〔2010〕34号),建立了新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费随事转” 保障制度,新的保障机制从7月1日开始执行,12月执行到位。北塘区出台了《关于提高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者(含社居委会干部)待遇标准的意见》,新的保障标准和经费标准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新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达标考核实施办法》。锡山区也出台了《关于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府发〔2010〕48号),建立健全了社区工作运作机制,全面实施“费随事转”和政府工作准入制等工作保障制度,同时配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区经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调整社区工作经费及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南长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12月9日的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期将出台。惠山区委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管理意见》,建立新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费随事转”保障制度,新的保障机制有望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执行。
    (三)从有机梳理、严格程序入手,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一是归类疏理,明确事务。市政府已明确下沉到社区的24类88项行政事务。二是规范下沉,费随事转。今后市有关部门要下沉的事项必须经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下沉到社区的事务,要按照费随事转的要求,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相应经费,发布文件予以明确,未明确的不得下放。
    (四)从有机整合、高效开发入手,建设社区信息共享平台。由市信电局牵头,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人保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行政事务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已开发建设完毕。该系统具有四个方面的特色:一是社区统一工作门户。整合现有人口综合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残疾人信息管理、民政综合业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志愿者活动等六大业务系统,建立统一工作门户,通过对机构、用户、权限的统一管理,实现单点登录。二是建立社区综合数据库。通过制定社区数据标准,建立以社区人口基础数据为核心、业务办理结果数据及专有业务数据为辅助的社区综合数据库。三是社区综合台帐功能。通过工作类、综合统计类、专有业务类台帐子系统,社区人员使用统一动态台帐定制功能,完成台帐填报。四是综合统计分析功能。建立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实现社区管理及服务信息的对外展示,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社区综合数据的分析与决策支持,为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的平台。12月1日至11日,市民政局在市公共培训基地组织了对7个区的1300名年轻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了《社区行政事务信息平台》的应用培训,这标志着我市社区行政事务信息平台正式投入使用。
    (五)从标准落实、职责履行入手,加强新建小区配套用房建设。各职能部门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04〕27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05〕57号)、《街道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08〕3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不低于0.25平方米/户的标准配置社居委办公服务用房,且要求按“一居一房”的原则设置。同时,将新建小区公建配套单项验收作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必要条件之一,一次配套到位。在区级层面,北塘区率先出台了《关于安置房小区社区办公用房配置、接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新建安置房小区和社居委办公用房要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并对其布局、交付、接收等提出了要求,同时明确了社居委工作经费拨付方式,解决了社居委建立的经费难点,保证了社居委用房面积的达标,确保入住居民尽早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服务。锡山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安置房小区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配置、接收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待完善后下发。
    (六)从强化属地管理、完善居民自治入手,加强新建小区自治组织建设。一是强化市(县) 区政府属地管理的职责。今年以来,全市共新建社区居委会19个,其中,崇安区4个,北塘区3个,滨湖区4个,新区5个,锡山1个,惠山区2个。通过新建社区居委会,将今年以来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区全部纳入了社区管理。二是社区管理不留盲区。对于规模较小的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地调整社区范围,按照就近原则,及时纳入附近的社区(村) 实施社区管理。如滨湖区的山语银城、山水湖滨、阳光嘉园小区,南长区的朗诗社区、扬名花园小区等,这类小区因入住率或开发尚未完全到位等原因,组建社居委等基层组织条件尚不成熟,采取调整社区范围、委托就近社区进行管理的方式比较切合实际;对于建立自治组织条件不成熟、又找不到合适的社区(村)代管的新建小区,则采取组建社区筹备组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类社区主要以滨湖区的美湖小区、富安小区为代表。三是创新新建小区管理模式。滨湖区在新建小区中,建立了社居委、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协商共建机制。通过落实定期碰头会、重大事项协调会、突发事件通报等协商合作制度,强化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职责,及时解决小区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实现各方互利多赢、业主受惠欣喜、小区和谐优美的自治管理目标。同时在新建小区全面导入了社区扁平化管理模式,迅速推进面向居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劳动就业、综治平安、卫生计生、科教文体、市容环境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落实“三制四
化”标准,推进了新建小区服务和管理的人本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全面落实《实施方案》还需做的工作
    为全面落实《实施方案》,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既定的部署,继续围绕建立起与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相适应、责权利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使社区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突出抓好“二整合二保障”工作。
    (一)整合人员,使社区工作人员更精干。落实社区专职人员定岗、定职、定编的要求。目前, 《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机构岗位职能和人员配置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修改完成,待进一步完善后印发执行。该文件从社区事务工作站的机构定性、主要职责、综合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录用及待遇标准、管理和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意在通过对全市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打造一支精干、高效、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专职社工队伍。
    (二)整合业务,使社区平台工作更规范。在全市社区事务工作站(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进一步规范、完善下沉24类88项行政事务,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三)信息保障,使社区信息平台更完备。在全市“社区行政事务信息平台” 基本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好这个信息平台,并全面推广应用,加快实现社区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和网络化,将社区干部从繁重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用于为社区居民服务,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者负担,为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四)经费保障,使社区工作者待遇不断提高。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出台的基础上,强化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社区经费保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区的督查,确保社区日常运转经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待遇落实到位。社区建设工作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更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是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探索和创新,以此为标志,我市的基层社会建设工作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举措,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协同各方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全市基层社会的转型发展,使社区的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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