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次会议

[ 工作汇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议案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汇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邹士辉 

时间:2010-12-20 04: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议案》实施方案执行情况作个汇报。
    今年是我市“创建生态城市、营造和谐家园”三年城建行动纲要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城市建设推进力度加大,拆迁安置房建设任务非常繁重。市人大高度关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列为主任督办的重点议案,并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一年来,我们围绕议案的主要精神、内容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原则、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通力协作,攻坚克难,采取扎实措施,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议案的办理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推进力度,建设总量再创历史新高。按照加快建设、超前建设的目标要求,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深化落实“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绿色通道” 制度,进一步组织人员,集中力量,提前介入安置房建设全过程,协助督促各区抓紧落实建设计划,及时办理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并加大现场服务力度,为安置房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区积极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市场化运作,并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格工程管理,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切实解决建设资金筹集难题。通过各区和各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今年的拆迁安置房建设速度再创历史新高。至11月底,市区拆迁安置房累计施工面积2024.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709.56万平方米计17.4203万套,非住宅315.26万平方米),累计竣工面积663.1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69.53万平方米计5.7056万套,非住宅93.62万平方米),在建拆迁安置房项目160个、面积1361.67万平方米,施工面积、竣工面积均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建设总量再创历史新高。
    2.着力解决矛盾,全力压降过渡户数和过渡时间。围绕全年安置历史过渡户30000户的目标任务,采取现房与期房安置相结合、拆迁安置房回购用于拆迁安置、试点集土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和实物分配相结合等一系列措施,尽量减少被拆迁户在外过渡的时间,尽最大努力压降拆迁过渡户数。今年1-11月,全市七区累计安置历史过渡户3.2721万户、安置住宅3.7708万套,安置住宅面积389.78万平方米,其中四城区累计安置历史过渡户8715户、安置住宅1.5506万套,安置住宅面积151.28万平方米,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过渡时间二年以上户数仅为3619户,比去年下降了7.3%,但由于今年我市集土住宅拆迁总量大于往年,至11月底已完成拆迁总量1463万平米,拆迁量与安置房交付总量不匹配的矛盾仍相对突出。为此,各级政府采取了适当提高过渡费补偿标准、对家中有老弱病残的过渡户提供过渡周转房等措施,较好的缓解了拆迁与安置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关注群众诉求,加快推进“两证” 办理工作。随着征地拆迁安置房的投入使用, “两证” 办理滞后的有关矛盾和诉求也相应增加。对此,我们以征地拆迁安置房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两证”办理工作。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对市区2002年以来建造的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竣工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累计核查拆迁安置房小区84个,住宅2018幢,住宅套数7.3986万套。其中5.0996万套拆迁安置房通过安置审核,符合“两证”办理条件,另有8693套约90万平米拆迁安置房用于国土住宅拆迁安置。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抓紧启动和推进“两证”办理工作。最近,市政府又专门召开集土拆迁安置房权证办理工作协调会议,明确了权证办理中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加快办证创造了有利条件。至今年11月底,北塘区、南长区、滨湖区共有15个小区、15144套、168.96万平米的拆迁安置房已完成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办理工作,其中滨湖区景丽苑等8个小区已完成6185套住宅的产权证发放工作。新区已完成3.41万套房屋产权证发放工作;惠山区已完成47个拆迁安置房小区、2.19万套、236万平方米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2286套、26.53万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的发放工作;锡山区已完成4842套、35.17万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2928套、27.23万平米的房屋产权证发放工作。
    4.加强工作研究,抓紧制定落实后续管理办法。针对拆迁安置房的大修基金、电梯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等后续问题,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协调研究,目前已基本形成安置房小区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安置房小区管理的总体要求,就完善安置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安置房小区管理机构,保障安置房小区管理经费,以及安置房小区管理服务内容和安置房小区管理考核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规定。同时,正抓紧研究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政策,其中拆迁安置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的实施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已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针对物业管理费由基层政府垫付负担日趋加重的问题,采取了在拆迁安置房小区内配建一定比例的可经营性用房,由街道和物业公司经营,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平衡小区物业管理资金的方式来弥补缺口。各区还对拆迁安置房小区的居民实行在一定年限内物业管理费免收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探索推行“政府扶持贴补一部分,物业公司自筹一部分,小区居民缴纳一部分”的模式,逐步实现“以房养物”并步入市场化运作轨道的目标。
    5.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提升建设品位。一是督促各级建设管理平台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提高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有关规定,坚持经济、适用原则,严格控制公建配套规模和建设成本。二是要求质监、安监、建管、规划、审图等部门提前介入安置房建设的全过程,在安置房项目的设计质量、招标投标、重大技术方案审定、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方面加强服务对接,并加大对在建拆迁安置房小区的质量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三是督促各级建设管理平台坚持统筹计划,确保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以及公建配套项目与拆迁安置房小区同步实施到位,同步交付使用,为拆迁居民及时入住创造良好条件。
    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事关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事关民生,政府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抓紧制定新一轮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不断完善现有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全力破解腾地拆迁、建设资金筹集等难题,切实加快建设步伐,全力压降征地被拆迁户的过渡户数和过渡时间。同时,加快安置房“两证”办理速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房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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