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次会议

[ 审议意见反馈 ]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2008年以来诉讼监督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时间:2010-12-20 04: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市检察院收到锡人办发[2010]37号《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后,迅速将文件送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传阅。市检察院党组书纪、检察长袁金彪迅速主持召开党组会,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贯彻措施,切实将审议意见深入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当前,市检察院正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新执法理念,强化监督意识。按照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理念”方式、效果相统一的基本思路和“依法、适度、有效”的工作思路,引领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坚持从有利于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把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目标和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强化监督力度与增强司法合力、提高司法效率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审判、公安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关系,加强工作配合制约,共同推动法治无锡建设走向深入。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诉讼监督工作走向深入。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注重把妨碍加快转型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诉讼监督在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经常性抗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加强对下级院审查起诉质量的审核把关和法院裁判活动的同步监督。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方面,加大民行申诉案件审查抗诉力度,对虚假诉讼、程序存在严重问题、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等案件,加大抗诉力度。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组织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查、看守所违法使械具专项检查活动,切实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超期羁押、体罚虐待等严重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的问题。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确保办案质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以线索收集、营造合力、规范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各项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加大对生命力强、工作质效好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的培育力度,努力打造一批诉讼监督工作的亮点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另案处理”跟踪监督、城区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创新工作项目,探索开展普通刑事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做法,加大“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推进力度,完善量刑建议工作, 探索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监督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把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课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围绕新的形势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诉讼监督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任务的不同特点,突出基础性、适岗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相关检察人员的专业化教育培训,努力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切实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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