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人大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时间:2011-04-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日启动对《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为进一步完善《条例》提供参考依据,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将该项工作列入2011年工作要点,按照常委会主任的批示要求,迅速成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内务司法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认真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对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方法和步骤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方案,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联系实际、发扬民主的原则,重点围绕《条例》实施对道路运输业发展的影响和效果、《条例》确立主要制度的科学性和全理性、《条例》规范内容的合法性、协调性、立法技术的规范性等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现场调查、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征求专家意见等方式进行。整个评估工作从2月中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总结汇报三个阶段。在评估工作动员会上,常委会领导要求评估组全体成员和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江阴实际,重点分析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道路运输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依法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力求形成一份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评估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江阴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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