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7次会议

[ 审议意见 ]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时间:2011-05-20 16: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在2011年4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议案的决议” 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科技金融创新工作情况,以及关于制定《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草案)》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常委会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议案的决议”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关于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议案”,是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重要议案,关系我市“十二五”发展和“幸福无锡”建设大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这一议案决议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但由于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长期滞后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特别是行业之间的不平衡性以及城乡差异突出,实现收入倍增的各项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常委会会议建议:
    1.要高度重视议案决议的实施。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十二五”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针对城乡居民的不同实际拓展不同的增收渠道。要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对议案决议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2.要健全完善收入增长机制。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切实将实施方案中十大行动计划的前七项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产业优化升级、企业职工增薪、扶持全民创业、社会保障全覆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民增收和拆迁安置房流转等工作,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把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增长机制,积极推动劳动者和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3.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要把倍增计划作为系统工程来考虑,在引导新兴产业迅速实现产业化的同时,注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指导扶持力度,更好地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要支持和引导企业搞好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职工特别是普通员工收入的稳定增长。
    4.要注重物价上涨对倍增计划的影响。要高度关注宏观环境的发展变化,合理控制物价水平,尽可能减少物价上涨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影响,力争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在剔除物价因素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倍增,而不是名义倍增,切实通过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对科技金融创新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在大力实施“530”计划、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充分集聚创新资源的同时,高度重视解决初创期、成长期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建立“三大主体、两级平台”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被省政府批准为全省首家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但我市科技金融创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体制机制突破、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为此,常委会会议建议:
    1.要进一步搞好宣传总结。对科技金融创新工作宣传总结不够,是影响这这项工作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要进一步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对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和取得的工作成绩,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更好地营造科技金融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2.要做大做强创投集团和产权交易所。市创投集团和市产权交易所是服务全市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平台,要力求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这两大平台的作用。市创投集团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改革绩效考核制度、重视管理团队建设、加强内外合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的集团优势;市产权交易所要加快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和促进企业股权、知识产权、排污权的交易与流转,强化信用服务、产权交易和融资服务功能。
    3.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先行先试”的创新实践中,政府要立足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为完善市场、做大做强金融企业搞好公共服务,允许更多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参与市场竞争,更好地引导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机构、管理团队来锡投资。要加强科技金融政策支持,建立完善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保护好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的积极性,推动科技金融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对扩大风险资金补偿范围、创新投入方式、改革监管考核体系等进行专题研究,推进改革创新。
    三、对《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草案)》的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是我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总体上看,这个《规划(草案)》目标任务明确,指标体系和措施可行。作为我市“十二五” 规划纲要的一项专项《规划》,将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常委会会议就《规划(草案)》的修改完善建议:
    1.要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的保障功能。地方立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已有多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本届人大在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初步建立一套法规体系。《规划》要用好创新和法制两大法宝,增强法制意识,充分重视地方立法的保障作用,积极运用已有的地方性法规来推进工作。
    2.要强化太湖新城生态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建设太湖新城生态城和中瑞低碳生态城,是我市积极移植世界先进城市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建设提升和城市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未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规划》要进一步突出太湖新城生态城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在太湖新城生态城建设中率先探索和确立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固废处理、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方面的标准,充分发挥太湖新城生态城建设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要突出重点,加强项目论证。《规划》比较系统,但也较为庞杂。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重围绕控源截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采取有力措施,力求取得实在的成效。对于确定的六大类54个重点项目、72.1亿元投资,要进一步加强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投资额度,以确保实效。
    四、关于《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执法检查情况看, 《条例》实施近两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数量得到压降,为城乡统筹发展期间大拆迁、大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大家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在肯定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常委会会议建议:
    1.要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开展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培训,促进他们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用《条例》和制度维护自身权益。
    2.要提高监管效率。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属地监管和建设主体监管问题,进一步理顺三城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率。要加大投入、配强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推动实现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要切实将转包、分包工程和大量使用未经培训的农民工的工程作为监管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改进考核办法,促进各企业、各项目安全生产的均衡发展。
    3.要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尤其是建设、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健全各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要注重研究新型建筑材料的防火要求、设计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问题,探索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加强施工单位综合考评,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增强监理单位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不断增强对建设各方责任的约束力。
    4.要加强科学管理。要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及项目发包工作。要正确处理质量、安全与进度之间的关系,防止因抢进度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地下管线安全,对焦化厂及其他化工企业搬迁要制定专
项工作预案,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上述审议意见,请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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